第二十章 “正是河豚欲上時”(2 / 2)

魯迅先生在《集外集拾遺》裏,《無題二首》之一寫道:

“故鄉黯黯鎖玄雲,遙夜迢迢隔上春。歲暮何堪再惆悵,且持卮酒食河豚。”據《魯迅日記》載,一九三二年某日,確有他的日本朋友請他在滬上日本料理店共食河豚一事。在這個世界上,吃河豚者,無獨有偶,除了中國,還有一個日本。而且在東鄰,對於炮製此物的廚師要求極嚴,正經八百地考試,然後發給執照,方準經營河豚魚的菜肴,無此,則必在取締之列。看來魯迅先生吃的河豚,要比東坡夫子保險多了。

這個世界上,像河豚這類東西,大概還有很多很多。

為安全計,為穩妥計,以不吃為最佳狀態了。不吃,當然不會中毒,但是也就嚐不到東坡先生所說的死也值得的佳味了。

所以,東坡先生的這種膽氣,大可欽佩了。而且,我們從他做人的一生、為文的一生來看,流放謫降,曆盡坎坷,終生跌宕,九死不悔,就是本著這種不達極致不肯罷休的精神去行事的。

從東坡食河豚而論,對於毒,也得有具體分析才是,不能一律拒之門外。大毒固可致死,小毒或許能夠治病;

剔除有毒的部分,餘下的,說不定是大有裨益的物品;鴉片、砒霜皆為毒品,然而慎用卻能入藥;蛇分有毒無毒,但食蛇者對響尾、金環、眼鏡、草上飛之類,好像更喜歡些;

蠍子為五毒之一,油炸後食之,可清火解毒;魏晉人服五石散,都是有毒礦物,微量可獲刺激的快感,過量則痛苦傷身;蘑菇為佐餐佳品,但林子裏那些顏色鮮豔的蘑菇,其毒素能頃刻致人死命。所以,或有毒無毒,或大毒小毒,或毒中有不毒,或不毒中有毒,都不能一概而論。有的是我們知道的毒,有的是我們所不了解的毒,有的看起來是有毒的樣子,卻未必有毒,有的好像無毒,也許還就果然有毒。因此,辯證地,實事求是地鑒別,就像魯迅先生在《拿來主義》裏寫的,看見魚翅,並不就拋在路上以顯其‘平民化’,隻要有養料,也和朋友們像蘿卜白菜一樣的吃掉,隻不用它來宴大賓;看見鴉片,也不當眾摔在毛廁裏,以見其徹底革命,隻送到藥房裏去,以供治病之用,卻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虛,那我們才能廣泛地從大自然攝取營養,使人類的身心更加健康,這才有世界的進展。

先拿來,然後再消化,哪怕冒一點風險,也是值得的。

若是從人類祖先開始,就沒有敢嚐禁果的勇氣,說不定直到今天,我們還生活在宇宙洪荒時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