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節 可笑的人(1 / 1)

一天淩晨,在美國萊頓電器公司前的廣場上走著兩個人,前麵的人名叫托斯,原是另一家電器公司的總經理,因為和總裁發生爭執,辭了職,今天他是來新公司麵試的。

托斯雖然知道後麵跟著一個人,但他畢竟在原單位是總經理身份,所以,他沒有隨便向人問候的習慣。

就這樣,兩人一前一後,相距三五步地走著。突然,一枚硬幣從托斯的兜裏掉了出來,“咣”地一聲脆響,落在大理石路麵上。

托斯礙於身份,沒有低頭去撿,繼續走。但他身後的人已經彎下腰去,把硬幣撿了起來。

托斯感覺到了,覺得那人很可笑。心念間,托斯從兜裏摸出一枚硬幣,隨手扔了出來。“咣”,又是一聲脆響,硬幣落到光滑的路麵上,滾動了幾下。那人又彎腰把硬幣撿了起來。

於是,托斯每隔幾步,就隨手扔一枚硬幣,直到他把兜裏的五六枚硬幣全部扔完,而後麵的人也全部撿了起來。

真是個可笑的人。托斯心想。

走上辦公樓的台階時,托斯忍不住轉過身來,仔細地看了那人幾眼。

那是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一臉的淳樸,穿著也很樸素。

托斯搖搖頭,走進辦公樓,到了人力資源部報名,然後去老板辦公室麵試。當他抬頭看到老板時,愣了,他竟是那個“可笑的人”。

萊頓電器公司的老板看著托斯,手裏掂著那幾枚硬幣,搖頭說:“你就是托斯吧,很抱歉,我們不歡迎你這種可笑的人。”

無論麵值大小,錢都是辛苦工作換來的,撿起來很正常,並不可笑,真正可笑的,是隨意丟棄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