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把清代小說分為四派,即擬古派、諷刺派、人情派和俠義派。在這四派中,擬古派的代表作是《聊齋誌異》;諷刺派除了晚清的譴責小說外,《儒林外史》“幾乎是唯一的作品”;而人情派小說在《紅樓夢》之後接踵而來主要是形形色色的續作,直到晚清“《紅樓夢》才談厭了……於是便用了《紅樓夢》的筆調,去寫優伶和妓女之事情,場麵又為之一變。”俠義派小說則包括從清中葉的《施公案》等公案小說到後來的《兒女英雄傳》乃至晚清的《七俠五義》等五花八門的俠義小說。當然,這一時期的小說不僅限於以上四類,還有繼承《水滸》風格的英雄傳奇和承《三國》餘緒的曆史演義等不少其它類型的小說。但就形成這一時期特點、產生了具有較高藝術水準的代表作的小說流派而言,魯迅所歸納的四種小說流派大體上反映了這一時期小說創作和傳播的主導趨勢。
在上述的四種小說流派中,前三種的代表作都出現在清代前期,而俠義派則鼎盛於清中葉以後。這種時間順序是否有意義呢?從敘事內容所表現的社會文化背景關係來看,《聊齋誌異》比較龐雜,而《儒林外史》和《紅樓夢》則都是以人士社會為主要表現對象的寫實類敘事作品。筆者在上文中曾指出,這兩部書中人士階層的社會地位與價值觀念已逐漸衰落下去。同時還應當注意到,此後在這兩部書問世以來的近百年中,這類寫實性的世情小說基本上沒有出現重要作品。這一點在近古敘事藝術發展的曆史上不是沒有意義的。
明代的世情小說當以描寫市井社會的《金瓶梅》為最。《金瓶梅》的作者是誰,至今無定論。前人有種種傳說,如“嘉靖間大名士”、“世廟一巨公”等等,而後又有種種考證,如王世貞說、李開先說、賈三近說、屠隆說等等。大多數說法似乎都相信《金瓶梅》的作者是有一定地位、才學的文人。但也有不少學者對此持異議。如梅節就認為,《金瓶梅》的作者,“後人指為王世貞、李開先、賈三近、屠隆等等,皆缺乏可靠證據。從本書的內容、取材、敘述糾葛和語言特征看,《金瓶梅詞話》應為民間說書人的一個底本,其作者大概是書會才人一類的中下層知識分子。”梅節的觀點與此前徐朔方先生關於《金瓶梅》作者的觀點相合。確實,其他姑不論,隻要看看《金瓶梅》回目雙句標題之粗陋稚拙,比其前後較有名的作品中類似標題都要差得遠,僅這一點就很難想象是什麼“名士”、“巨公”的手筆——出自“名士”大手筆的東西怎麼可能連稍微象樣點的起碼的對句都寫不出來呢?盡管作者無法認定,無論如何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金瓶梅》所表達的文化涵義的確與人士的自身狀態與命運相去甚遠。而清代的世情小說代表作則是描寫人士社會的《儒林外史》和《紅樓夢》。描寫對象的這種轉變從藝術上講,是高水平的文人作家即真正的“名士”大手筆對寫實藝術興趣的增長;從敘事的文化涵義方麵講,應當說是表現了文人對自身狀況和命運的關注。
然而在《儒林外史》和《紅樓夢》之後,敘事藝術的潮流轉向了公案和俠義故事。這類故事與《儒林外史》和《紅樓夢》相比,最明顯的當然是寫實興趣的消退。同時從故事的文化背景還可以看出,人士在這些故事中的地位似乎變得無足輕重了。對於敘事潮流的演變,魯迅曾作過如下分析:
……比清乾隆中,《紅樓夢》盛行,遂奪《三國》之席,而尤見稱於文人。惟細民所嗜,則仍在《三國》《水滸》。時勢屢更,人情日異於昔,久亦稍厭,漸生別流,雖故發源於前數書,而精神或至正反,大旨在揄揚勇俠,讚美粗豪,然又必不背於忠義。其所以然者,即一緣文人或有憾於《紅樓》,其代表為《兒女英雄傳》;一緣民心已不通於《水滸》,其代表為《三俠五義》。
他認為敘事潮流演變的原因是“時勢屢更,人情日異”。可以說藝術演變的原因通常的確不外乎“時勢”——社會文化環境,和“人情”——讀者的欣賞要求這兩端。問題在於為什麼時勢和人情會導致人們的欣賞趣味的徹底翻轉,從醉心於旖旎纏綿的感傷情調一變而為“揄揚勇俠,讚美粗豪”?僅說“文人或有憾於《紅樓》”,“民心已不通於《水滸》”,似乎過於簡單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