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耐庵當時之才,吾直無以知其際也。其忽然寫一豪傑,即居然豪傑也;其忽然寫一奸雄,即又居然奸雄也;甚至忽然寫一淫婦,即居然淫婦……惟耐庵於三寸之筆,一幅之紙之間,實親動心而為淫婦,親動心而為偷兒……因緣生法,一切具足。
他看出了《水滸傳》作者對故事中人物性格的深微體驗。但平心而論,《水滸傳》畢竟是一部傳奇色彩濃厚的作品,人物性格不能不受到傳奇情節的製約。相比之下,《金瓶梅》中人物性格發展的自由空間要大得多,西門慶的性格正是在這種特定的敘事環境中靠著作者的想象力發展出來的。比起《水滸傳》中的人物來,《金瓶梅》中的西門慶性格顯然更靠近了近代意義上的寫實主義精神。他的性格矛盾,是作者的觀念無法駕馭想象力的結果。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可以說是寫實主義精神的一個勝利。
但從另一方麵說,故事中的矛盾也表明作者並沒有形成一種統一的寫作方法和思路。通過對具體情境的體驗、理解和分析,有助於我們發現敘事內容深處的矛盾及其意義。如故事中的另一個角色潘金蓮,這個性格也是充滿矛盾的,並因此而導致當代人對這個人物的多種解釋。但夏誌清卻發現這個人物身上的矛盾顯示出故事敘述中的疏忽和悖謬,也就是說,是一種失誤而不是複雜性。例如,他指出小說中對潘金蓮身體的兩次描寫不相一致,“就是因為這樣的矛盾使讀者對這位小說家喪失信心。作者為了引用一首諧詩以陪襯他的散文描寫,他竟然不想一想這兩種敘述是否符合……我們看出作者對金蓮的身體是什麼樣子未作預定構思,雖然他曾以極大篇幅描寫她的性活動時把它重複地暴露出來。”他的分析的確有道理。書中對潘金蓮的肉體所作的描寫與其他許多處類似的色情描寫一樣,大部分是借用的現成詞曲或套話。這些借用的詞曲和套話雖然不乏精彩機智之語,但大多難以與人物性格描寫完全協調統一,有時甚至會出現矛盾,使人物形象產生歧義或模糊之處。肉體描寫也許無關宏旨,但有些描寫可能產生更多的問題。如潘金蓮在故事中唱了一些詞曲表達哀怨孤寂之情,而夏誌清卻指出這些優雅傷感的詞曲所表達的情調與潘金蓮的故事性格並不協調:
……在小說本文敘述裏潘金蓮被寫成一個狡詐而殘酷的人物,一個有獨占性的色情狂者,隻要能滿足她性饑渴的事,她會為所欲為。因為作者不能創作新詞以適於她的性格與習性,在她要以詩詞表露她的感情之際看來就比她的實際性格好得多而且更值得我們同情……如果作者能夠把放肆的邪惡和詩的優美這兩種意象協調起來,把潘金蓮寫成一個性格更複雜的人,那真是了不起的事!但是,正如他喜愛諷刺的詼諧一般,他看來是抱定宗旨不寫連貫性,一氣嗬成的小說,他犧牲了寫實主義的邏輯以滿足介紹詞曲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