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醫療衛生體係是整個國民經濟體係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防病、治病、保護和增進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我國醫療衛生體係的組織結構和功能
根據我國醫療衛生體係的功能和工作性質,醫療衛生體係的組織設置大致可分為衛生行政組織、衛生事業組織和群眾衛生組織。護理工作是這些機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衛生行政組織
目前我國衛生行政組織的體製為:國家設衛生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衛生廳(局),市、自治州、縣設衛生局,鄉鎮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設衛生專職幹部,負責所轄地區的衛生工作。
衛生部、衛生廳、衛生局是主管省、自治區、市、自治州、縣衛生工作的重要職能部門。其主要任務是結合國家和各地區的實際情況,製定全國和地區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方針、政策、衛生法律和法規等,並進行監督、反饋等。
(二)衛生事業組織
衛生事業組織是具體開展業務工作的專業機構。大致可分為以下機構。
1.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是指各級綜合性醫院、專科醫院、療養院、康複醫院、社區醫院、門診部等。主要任務是承擔各種人群的診療、預防和保健工作。
2.疾病預防控製機構 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是政府舉辦的實施疾病預防控製與公共衛生技術管理和服務的公益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對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及意外傷害、中毒等發生、分布和發展的規律進行流行病學檢測,製定預防控製對策;對影響人類生存環境的危險因素,如食品行業、學校衛生等進行衛生學監測;開展健康教育,促進社會健康環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為的形成。
3.婦幼保健機構 婦幼保健機構是指婦幼保健院(所、站)、婦產醫院、兒童醫院及計劃生育專業機構,如計劃生育門診部、谘詢站等。主要任務是保護占我國總人口2/3的婦女和兒童的健康。
負責製定對婦女、兒童衛生保健的規劃,計劃生育技術質量標準的監督檢查和新技術的開發研究與優生、優育工作。
4.醫學教育機構 醫學教育機構是指綜合性大學的各類醫學院、中醫學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衛生學校等。主要任務是發展醫學教育,培養醫藥衛生人才,並對在職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5.醫學科學研究機構 醫學科學研究機構包括醫學科學院、中醫藥研究院、預防醫學中心、各種醫學研究所等。主要任務是對醫藥衛生科學進行研究,推動醫學科學和人民衛生事業的發展,為我國醫學科學的發展奠定基礎。
6.衛生監督執行機構 衛生監督執行機構是衛生行政部門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如衛生監督局(所)。主要任務是運用法律、法規在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等領域,包括健康相關產品、衛生機構(醫療、預防保健和采血機構等)和衛生專業人員執業許可,開展綜合性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7.藥品監督管理、檢驗機構 藥品監督管理、檢驗機構包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自治州)、縣(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局(所)、藥品檢驗局(所)。主要任務是依法實施藥品審批;進行藥品質量監督、檢驗和技術仲裁工作;實施有關藥品質量、藥品標準、中草藥製劑、藥品檢驗新技術等科研工作;針對各藥品檢驗機構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檢機構的業務技術,進行工作指導、藥品檢驗工作交流、人員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