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用藥可根據病情需要與藥物性質不同,選用不同劑型的外用藥。在急性期,可選用含收斂及減少滲出物作用的水溶液或洗劑,如用3%硼酸溶液、爐甘石洗劑等均有效,但不宜選用軟膏或含有刺激性藥物的乳劑,因為在急性期選用軟膏或含有刺激性藥物的乳劑不僅不能治病,反而會使病情加重。在慢性期,則可選用保護皮膚、止痛止癢、起促進皮膚損傷愈合作用的軟膏、硬膏,但不應選用具有收斂幹燥作用的水劑或洗劑,因為這不會產生治療效果。應該注意的是,抗菌類藥物對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膚病無治療價值。除用藥種類外,在用藥方法方麵也有學問。例如,用糊劑時下次用藥可用花生油等先清洗患處,再用糊劑藥物,可提高療效。藥物的濃度也要注意,以免刺激性大,甚至導致過敏。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以及患位不同在用藥時都要有一定區別。女性與兒童多麵部皮膚柔嫩,為避免有紅腫、水皰等不良反應,宜選用刺激性小和濃度較低的藥物。黏膜處藥物容易吸收,要注意用量不宜過大。有毛發的部位,一般不宜用粉劑、洗劑和糊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