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進攻和防禦

一 防禦的概念

防禦的概念是什麼?是抵禦進攻。防禦的特征又是什麼?是等待進攻。具有這一特征的軍事行動就是防禦行動,在戰爭中隻有根據這一特征才能將防禦同進攻區別開來。但是,純粹的防守同戰爭的概念是完全矛盾的(因為純粹的防守就隻有一方在進行戰爭),在戰爭中防守隻能是相對的。因此,防禦的這個特征隻是就防禦的總概念而言,而不是就防禦的各個部分而言的。如果我們等待敵人的攻擊,等待敵人的衝鋒,那就是一次局部的防禦戰鬥;如果我們等待敵人的進攻,即等待敵人出現在我們的陣地前麵,進入我們的火力範圍,那就是一次防禦會戰;如果我們等待敵人進入我們的戰區,那就是防禦戰局。在上述各種情況下,等待和抵禦這個特征都是對防禦的總概念而言的,並不因此而同戰爭的概念發生矛盾,因為等待敵人向我們衝鋒,向我們的陣地進攻或者向我們的戰區開進對我們是有利的。但是,我方要想真正進行戰爭,就必須對敵人進行還擊,而防禦戰中的這種進攻行動一定程度上也是在防禦的總前提下進行的,也就是說,我們所采取的進攻行動是在陣地或戰區的範圍內進行的。這樣,在防禦戰局中可以有進攻行動,在防禦會戰中可以使用某些師進攻,而那些僅僅是在陣地上等待敵人衝鋒的部隊,也可以用進攻的子彈迎擊敵人。因此,防禦這種作戰形式決不是單純的盾牌,而是由巧妙的打擊組成的盾牌。

二 防禦的優點

防禦的目的是什麼?是據守。據守比奪取容易,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說,如果使用的是同一支軍隊,進行防禦就比進攻容易。但是,為什麼據守或者防禦比較容易呢?因為進攻者沒有利用的時間而防禦者則可以利用,防禦者可以坐享其成。凡是進攻者由於錯誤的估計、恐懼或遲鈍而沒有利用的時機,都是對防禦者有利的。在七年戰爭中,防禦的這個優點曾經不止一次地使普魯士免遭覆滅。這種由概念和目的帶來的優點包含在一切防禦的性質中,在生活的其他領域中,特別是在同戰爭非常近似的法律訴訟中,並且由拉丁諺語“占有者得利”所證明。另一個純粹來自於戰爭本身的優點,就是防禦者可以優先享用的地形之利。

明確了這些一般概念以後,現在我們就來談談防禦本身。

在戰術領域,凡是將主動權讓與敵人,等待他們來到我們陣地前麵戰鬥,那麼不論戰鬥是大是小,都是防禦戰鬥。從敵人來到我們陣前這一時刻起,我們就可以采用一切進攻的手段而不失去上麵提到的防禦的兩個優點――待敵之利和地形之利。在戰略範圍,首先是戰鬥變成了戰局,陣地變成了戰區;然後戰局變成了整個戰爭,戰區變成了全國國土,在這兩種情況下,像在戰術領域一樣,采用進攻手段仍然不會失去防禦的上述優點。

防禦比進攻容易,這一點我們已經一般地談過了。但是,防禦具有消極的目的――據守,進攻則具有積極的目的――占領,後者可以增加自己的作戰手段,前者卻不能。所以,為表述確切起見,我們應該說:防禦是比進攻更為有效的作戰形式。這就是我們所要得出的結論。雖然這個結論完全是由事物的性質決定的,而且是被經驗千百次證明了的,但流行的說法卻完全同這個結論相反。這就證明,那些膚淺的著作家能夠在概念上造成多麼大的混亂。

既然防禦是一種更為有效的但帶有消極目的的作戰形式,那麼不言而喻,隻有在力量較弱而需要運用這種形式時,才不得不運用它。一旦力量強大到足以達到積極的目的時,就應該立即放棄它。人們在防禦中取得了勝利,通常就可以造成比較有利的兵力對比,因此,以防禦開始而以進攻結束,這是戰爭的自然進程。把防禦作為最終目的,是同戰爭的概念相矛盾的,同樣,不僅在總的方麵把防禦看做是消極的,而且把防禦的各個部分都看做是消極的,這也是相互矛盾的。換句話說,在戰爭中,把防禦所取得的勝利隻用於抵禦,而根本不想反攻,就如同在會戰中讓純粹的防守(消極性)在任何情況下都占主導地位一樣,是十分荒謬的。

可能有人會舉出許多戰例(在這些戰例中,防禦者一直到最後仍然采取防禦,而並不考慮反攻)來否定上述總看法的正確性。他們可以這樣做,隻不過他們忘記了這裏僅僅是就總的方麵而言的,而那些用來反駁這一看法的戰例,都必須看做是反攻的機會尚未到來的情況。

例如在七年戰爭中,至少在這次戰爭的最後三年,腓特烈大帝並沒有想要進攻,我們甚至認為,他在這次戰爭中隻不過把進攻看做是一種比較好的防禦手段。他的整個處境迫使他不得不這樣做,而一個統帥隻做那種最符合他當時處境的事,這是十分自然的。盡管如此,如果我們不把有可能對奧地利進行反攻的想法看做是他整個行動的基礎,如果我們不承認,反攻的時機隻是在那時還沒有到來,那麼我們就不能全麵地考察這一防禦戰例。上述總的看法即使在這一戰例中,也能找到實際的根據,締結和約的事實就是證明。若不是奧地利認識到,僅僅以自己的力量不能同這位國王的才能相抗衡,認識到它無論如何必須比過去做出更大的努力,而且隻要它稍稍放鬆努力,就可能再度喪失領土,那麼,還有什麼能夠促使它締結和約呢?實際上,如果腓特烈大帝的兵力沒有被俄國、瑞典和帝國的軍隊牽製住,他就會力圖在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再次擊敗奧軍,這是毫無疑問的。

在明確了防禦的概念(在戰爭中這一概念隻能像我們上麵那樣理解)和規定了防禦的界限以後,現在我們再回到防禦是更為有效的作戰形式這一論點上來。

對進攻和防禦作過仔細的考察和比較以後,這一點就十分清楚了。現在我們隻想指出,與此相反的論點是如何自相矛盾並且同經驗相抵觸的。如果說進攻是更為有效的作戰形式,那麼根本就沒有采取防禦這種作戰形式的理由了,因為防禦的目的終究是消極的;如果雙方都隻想進攻,那麼就根本不存在什麼防禦了。但是,想追求較高的目的就要付出較大的代價,這也是十分自然的。誰認為自己的力量相當強大,足以采取進攻這種較強的作戰形式,誰就可以追求較大的目標;誰給自己提出較小的目的,誰就可以享用防禦這種更為有效的作戰形式所帶來的利益。從以往的經驗中,我們發現,在兩個戰區內,從來沒有聽說過較弱的軍隊發起進攻,而較強的軍隊實施防禦。如果說自古以來情形都恰恰與此相反,那就充分證明了,即使是最喜歡進攻的統帥,也仍然認為防禦是更為有效的作戰形式。在談到具體問題以前,我們在以下幾章裏還必須先說明幾個問題。

第二章 進攻和防禦在戰術領域的相互關係

首先我們必須探討一下在戰鬥中克敵製勝的因素。

這裏不談軍隊的優勢、勇敢、訓練或其他素質,因為決定這一切的通常不包括在這裏所談的軍事藝術的範疇之內,而且它們對進攻和防禦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甚至連總的數量優勢,在這裏也不能加以考慮,因為軍隊的數量同樣是一個既定的事實,不是根據統帥的意願決定的。況且這些東西同進攻和防禦的利害關係是相同的。除此以外,在我們看來,極有利於取得勝利的隻有三個因素,即出敵不意、地形優勢和多麵攻擊。出敵不意的效果是,使敵人在某一地點麵臨遠遠出乎他意料的優勢兵力。這種數量上的優勢與總的數量優勢十分不同,它是軍事藝術中最重要的有效因素。至於地形優勢怎樣有助於取得勝利,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不過有一點需要加以說明,這裏所說的地形優勢,不僅僅是指進攻者在前進時所遇到的種種障礙,如峭壁懸崖、高山峻嶺、泥濘的河岸、叢生的荊棘等等,而且是指那些能使我們隱蔽地配置軍隊的地形。甚至一個極為普通的地形,我們也可以說,誰熟悉它,誰就能從中得到利益。多麵攻擊包括戰術上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迂回,它所以起作用,一方麵是因為火力的兩麵夾擊,一方麵是因為敵人害怕被切斷退路。

那麼,從這些因素來看,進攻和防禦的關係又是怎樣的呢?

通過分析上述有利於勝利的三個因素,我們得出的答案是:進攻者隻能利用第一個和最後一個因素的一小部分,而防禦者則可以利用這兩個因素的大部分和第二個因素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