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論述起來好像極為煩瑣,但在具體情況下卻往往一眼就能決定。當然,要做出這種決定還需要有熟練的判斷力。有些批判者認為,不需要說明什麼具體理由,僅憑迂回和側翼活動這兩個詞就可以說明問題。為了知道應該怎樣反駁這類常見的愚蠢的看法,我們必須考慮這裏所闡述的一切。
現在,談談進行戰略上的側翼活動所需要的第二個主要條件。如果敵軍停止前進不是由於我軍的抵抗,而是由於任何一個其他原因(不管是什麼原因),那麼我軍就不必擔心派出大量部隊會削弱自己兵力了。這是因為,這時即使敵軍真正想發動一次進攻來報複我們,我們隻要避開它就可以了。1812年俄軍主力在莫斯科附近的情況就是如此。不過,並不一定要有1812年戰事中那樣大的空間和兵力才可造成這種情況。在最初的幾次西裏西亞戰爭中,腓特烈大帝在波希米亞或者摩拉維亞的邊境便遇到了這種情況。在統帥和他們的軍隊可能遭遇的各種複雜情況中,會有許多原因使他們不能繼續前進,其中特別是政治方麵的原因。
在這種情況下,用於側翼活動的兵力可以大些,因此其他條件就不一定要那麼有利,甚至敵我雙方交通線的狀況也未必一定要利於我方;而且在這種狀況之下敵人從我們的繼續退卻中得不到特別的好處,與其說他有力量對我們進行報複,不如說他必須更多地考慮直接掩護自己軍隊的退卻。
因此,當人們不想通過會戰(因為他們認為會戰過於冒險)而想利用一種不像取得一次勝利那樣輝煌但危險卻較小的手段來獲得成果時,采取上述方法是最合適的了。
在這種情況下,占領側翼陣地即使暴露了自己的交通線也不會有很大的危險,而且每次占領側翼陣地都可以迫使敵人的配置與其交通線斜交,所以使敵人的交通線與其部隊配置的正麵成斜角是不難的。其餘條件和其他有利因素的促進作用越大,側翼活動就能取得越好的效果,其他有利因素越少,就越要依靠高超的指揮技巧和迅速準確的行動。
這裏是實施戰略機動的真正場所。在七年戰爭期間的西裏西亞和薩克森,在1760年和1762年的各次戰事中,都多次出現過此類戰略機動。在戰爭的原始威力很弱的戰爭中之所以頻繁出現這種戰略機動,當然並非每次都是由於統帥已經麵臨進攻路程終點的緣故,而是由於他缺乏果斷、勇氣和敢作敢為的精神,並且害怕負責任,這一切是阻止他前進的真正阻力。關於這一點我們隻要回憶一下道恩元帥的例子就夠了。
如果我們要把這些考察歸納成一個總的結論,那就是側翼行動在下列情況下最有效:
(1)在防禦中;
(2)在戰局臨近結束時;
(3)特別是在向本國腹地退卻時;
(4)同民眾武裝相結合時。
關於對交通線威脅的實施問題,我們隻簡單地說幾句。
這些行動必須由精幹的別動隊完成。別動隊可以分成若幹小隊,進行大膽的機動,襲擊敵人兵力不大的守備部隊、運輸隊、來往的小部隊。它們可以鼓舞民兵並與民兵協同行動。這樣的小隊主要在於隊的數量多,而不在於每隊的兵力多,其編組必須保證可以集中幾個小隊進行規模較大的戰鬥,而且不至於因各隊指揮官的自負和專斷而過分妨礙集中。
現在,我們還必須談一談對退卻線的威脅。
在此問題上,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在本章開始就已經提出的原則,即:奉命在敵人背後進行活動的部隊不可能同時對敵人的正麵發生作用。因此,不應把在敵人背後或側翼進行的行動視作力量本身的增加,隻能看做是力量的使用效率得到了提高。所以,一方麵是效率提高了,但另一方麵危險性也增大了。
任何一種武力抵抗,隻要不是直接的和簡單的抵抗,要提高它的效果就必須以犧牲安全為代價。側翼行動就是如此,不論是用集中的兵力從某一麵威脅敵人側翼,還是用分割的兵力從幾方麵包抄敵人,要提高效果都必須以犧牲安全為代價。
但是,如果切斷敵軍退路不是單純的佯動而是實際行動,那麼,隻有進行決定性會戰,或者至少創造決定性會戰所必需的一切條件,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但是,正是這種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包含著較大的成果和較大的危險兩種可能性。因此,一個統帥必須在占據種種有利條件時,才有理由采取這種行動。
在研究這一抵抗方式時,我們必須把前麵提到的兩種方式區別開。第一種是,統帥企圖用整個軍隊從背後進攻敵人,這種進攻或者從(為了達到這一目的而占領的)側翼陣地發起,或者通過正麵迂回進行;第二種是,統帥采取兵分兩路包圍的部署方案,一部分在敵軍背後行動,另一部分在敵軍正麵行動。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行動效果的加強程度是相同的,或者是確實地切斷敵人的退路,從而俘虜或擊潰敵人大部分兵力,或者是迫使敵軍為了逃避危險而大幅度地後退。
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下可能增加的危險性卻不一樣。如果我們用全部兵力迂回,那麼危險隻在於暴露了己方的背後,因此這時一切都取決於雙方退卻線的對比情況。就像在類似情況下威脅敵人交通線時一切取決於交通線的對比情況一樣。
倘若防禦者在自己國內,那麼不論在退卻線上還是在交通線上所受的限製肯定都比進攻者小,所以他更有能力進行戰略迂回。然而,這個一般的對比還不足以作為建立有效方法的依據。因此,隻有具體情況下的總體對比才起決定作用。
我們還能補充的有:寬闊的地區自然比狹小的地區有更多的有利條件;獨立國家比依賴外國援助的弱小國家有更多的有利條件,因為依賴外國援助的國家其軍隊首先必須考慮同援軍會師的地點;最後,在戰局臨近結束,進攻者的進攻力量已經削弱時,情況對防禦者最為有利;所有這些與對比交通線的情況時大體相同。
1812年,當拿破侖的進攻力量衰竭的時候,俄軍占領從莫斯科到卡盧加的道路上的側翼陣地就非常有利。
但是,假如在德裏薩野營的俄軍在戰局開始時占領這種側翼陣地,而又不能在緊要時刻明智地變更計劃,那麼就會陷入十分不利的境地。
采取另一種方式,即以分割的兵力進行迂回和切斷退路是危險的,因為我軍兵力分散,而敵人由於占有內線之利,兵力集中,能以優勢兵力將我軍各個擊破。因此,使軍隊處於無法挽救的不利地位的重要原因隻有下列三個:
(1)兵力本來已經分散,但又不願意消耗太多的時間來改變這種狀態,因而不得不采用這種方式;
(2)在精神上和物質上占有巨大優勢,因而采取了這種有決定意義的方式;
(3)敵人到了進攻路程的終點,已經缺乏進攻力量。
1757年,腓特烈大帝指揮軍隊呈向心狀進攻入侵波希米亞,雖然他的目的不是把正麵進攻同戰略上的背後進攻結合起來(至少,這不是他當時的主要目的,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其他場合作更詳細的說明),但是無論如何,很明顯他在入侵波希米亞以前不會把兵力集中在西裏西亞或者薩克森,因為如果這樣他會失去出其不意帶來的一切有利之處。
聯軍在作1813年戰事第二階段的部署時,由於在兵力方麵占有很大的優勢,考慮用主力襲擊拿破侖的右翼即易北河畔的軍隊,因而把戰場從奧德河移到了易北河。至於他們在德累斯頓附近遭到的挫折,並不能歸咎於總的部署,這個挫折是戰略和戰術上一些具體部署不妥當所致。他們在德累斯頓附近本來可以集中22萬人來對付拿破侖的13萬人,這個兵力對比是非常理想的,就連後來在萊比錫附近的兵力對比(285:157)也不過如此。誠然,拿破侖采用了獨特的防禦方式,把兵力平均地分配在一線上(在西裏西亞以7萬人對抗9萬人,在馬克以7萬人對抗11萬人),但是,如果他不完全放棄西裏西亞,而要在易北河畔集中一支能同聯軍主力決戰的兵力是無論如何也難以辦到的,更何況聯軍可以讓弗臘德指揮的軍隊推進到美萊茵河畔,以期試探一下能否切斷拿破侖通向美因茲的道路。
1812年,俄軍終於敢派摩爾達維亞軍開往沃倫和立陶宛,以便接著向法軍主力的背後推進,因為完全可以肯定莫斯科將是法軍進攻的終點。在這次戰事中,俄軍絲毫不擔心莫斯科以東的領土,所以他們的主力沒有任何理由認為自己兵力薄弱。
富爾將軍最初製定的防禦計劃就曾包括這樣的兵力部署。根據這項計劃,巴爾克來指揮的軍隊應該固守德裏薩營壘,巴格拉齊昂指揮的軍隊應該進到法軍主力的背後。但是同一個措施在兩個不同時期所產生的結果卻是多麼不同啊!在戰事初期,法軍兵力比俄軍大兩倍;而到了後期,俄軍卻比法軍強多得多。在初期,拿破侖的主力足以打到莫斯科,也就是說他的進攻力量足以超越德裏薩80普裏,而在戰事後期,它就不能從莫斯科再前進一步。戰爭開始時,法軍的退卻線至涅曼河畔不過30普裏,而到了後期卻長達112普裏。同樣在後期實施的對敵軍退卻線的威脅卓有成效,但要是在戰爭初期就實施,恐怕難免會變成最魯莽和愚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