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學家中有一種意見,認為不應從後代的世俗意義上去看“家”字的起源,而應采取曆史還原的視角,透視出家畜在上古宗教生活中的作用。陳夢家先生指出:
《爾雅?釋宮》:“牖戶之間謂之?,其內謂之家。”家指門以內之居室。卜辭“某某家”當指先王廟中正室以內。
唐蘭先生認為早在新石器時代的陶文中就可辨認出“家”字了,如“莒縣陵陽河和諸城前寨大汶口文化陶器上發現的四個字,就其結構與甲骨文的家字一樣。”王明閣先生還結合大汶口墓葬中隨葬豬頭的情況,認為“家”在卜辭中亦為祭祀祖先的宗廟。
孤立起來看,“家”為宗廟說不免讓今人感到疑惑,但是若把該字同其他具有類似構造的字聯係起來考查,其說服力就大大增強了。例如從屋下有牛會意的“牢”字,還有從屋下有羊會意的“?”字。後者今天已看不到,唯獨保留在商代甲骨刻辭中。這裏的“牢”和“?”都毫無疑問指宗廟祭祀用牲而言。董作賓先生認為:“?義同牢,用法有別。疑即牛為太牢,羊為少牢之義。少牢即小牢,太牢即大牢也。”這一看法與《大戴禮記》中“牛曰大牢,羊曰小牢”的記載相吻合。後代祭禮凡稱牢則不隻用一種犧牲。《周禮?大行人》“禮九牢”句注雲:“三牲備為一牢。”三牲指的是牛羊豬,三者齊備方可稱牢。相比之下,“家”大概僅指用豬一種犧牲的祭祀場合吧。某些地區的信仰民俗中有以豬為家神的情形,很可能是古代祭豬禮俗的演化發展。
由於古代祭禮本相的遺失,“?”字被後人廢棄不用,“牢”字專指豢養牲口的畜欄、關押罪犯的監牢,“家”字也就成了家庭、家室、家屋、家族、家鄉、家園的專用詞素,它與豬的原始聯係終於埋沒無聞。有人從古書中尋覓旁證,對“家”作如下解說:古人喜歡養豬,可從當時一些部落名稱上得到驗證。如三千年前有個部落叫“豕韋”(在今河南省滑縣東南);西周時有個部落叫“彘”(在今山西省霍縣)。可見,部落可取豬之名,造字者把家和豬聯係起來,也就不足為奇。然而,《新笑林廣記》還是對“家”的所以然提出具有代表性的疑問:
說“家”字是指事字,不一定每家都有豬;說它是形聲字,卻沒有聲旁;如果是會意字,那麼,家裏東西很多,為什麼一定要用豬會意?
這位多疑的作者還鬥膽建議,把“家”寫成“?”,理由是:“一門之內,眾人居焉。”這可真是一廂情願之舉。文化變遷的曆史軌跡在這樣的改動之後恐怕就要永久湮沒無聞了。
鑒於文化傳統的巨大慣性力量,養豬在農畜並重的華夏文明中曆經數千載的曆程,對於許多地區的普通農民家庭來說已經成為天經地義的事情。“無豕不成家”的古訓也自然可以演化出全新的理解。以下便是梁實秋先生從他在農村中的生活見聞中提取的一個很有說服力的例子:“我在鄉間居住的時候,女傭不斷地要求養豬,她常年吃素,並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賺錢,她隻是覺得家裏沒有幾隻豬便不像是個家。雖然有了貓狗和孩子還是不夠。我終於買了兩隻小豬。她立刻眉開眼笑,於撫抱之餘給了小豬我所夢想不到的一個字評語曰:‘乖!’孟子曰:‘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我看我們的女傭在喂豬的時候是兼愛敬而有之的。”讀到這段文字的人,也許再也不會懷疑“無豕不成家”在中國文化中的充分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