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喪事俗稱“白喜事”,辦白喜事,舊有報喪、告祖、祭奠、出殯、送葬等程序,可分為喪禮、葬禮、服喪3部分。
喪禮
人彌留之時,要將病人由臥室移至正庭中臨時鋪設的板床上,頭朝東,然後脫去內衣,換上新衣,孝子圍守其周圍,並用新棉花一塊,放在病人的鼻子上,待棉花不動時,確認氣已斷絕,這時男移正寢,女移內寢。男移正庭右側,女移左側,移至早已準備好的床上,鋪好褥,蓋好被,並在死者口中放入珠玉等物,使口不閉合。接下來是招魂,由主持爬上屋頂,揮動死者壽衣大聲呼喚死者3聲,男喚名字,女喚氏,回來吧,有再一次挽留死者的意思,然後把壽衣蓋在死者身上。
接下來是為死者沐浴。沐,洗頭;浴,洗身。古時在寢室當中掘坎,然後架床坎上,屍在床上沐浴,洗過死體的水流到坎裏或掘坎門外階間稍靠西之處,用盤將沐浴之水棄於坎中。沐浴之水要用陰水,即由家人穿孝服往河裏乞水,乞水時往水裏扔銅幣,作為買水之意。沐浴的人死者是男用男性,死者是女用女性或用父母雙全的好命人用此水拭淨死者。
繼而為死者剃頭挽發及穿壽衣。穿壽衣古時按貴賤之分,穿以三重、五重、七重等。壽衣生前由其女兒贈製,男壽衣用褲2條、女壽衣用裙3條,內衣、襯衣、襯褲、襪三件,並舉行“套衫”儀式。“套衫”儀式是由喪主先套穿壽衣的儀式,即喪主站立椅子上,手持麻繩伸直兩側,由男一人與其相對,將壽衣一重一重穿套在喪主雙手上,喪主將其係結,然後脫手成套。套衫儀式後還有“抽壽”之俗,即壽主及家人食麵條、煮紅糖借以逢凶化吉。“抽壽”的意思是把死者的年歲添加到子孫壽命上。孝子們還為死者製作一麵“銘旌”,將“銘旌”覆蓋在用木刻製的牌位上,置於中庭,合家舉哀,梵紙曰“領魂紙”,床前燃燈晝夜通明,這時孝子開始吊喪,喪主先向親戚朋友發出訃告,等到來客來吊喪時,孝子拄著“哭喪棒”披發赤足,放聲慟哭,邊走邊捶胸去接待客人。
接著是入殮。“入殮”就是停屍第二天與第三天送擇定時刻將屍體納入棺木內。
古時裝殮有大殮、小殮。三日小殮,五日大殮,或次日小殮,三日大殮。小殮是把裝裹好的屍體停放在屋裏,如果死者上邊沒有長輩就停放在堂屋正中,否則隻能停放在旁邊,靈床前要放一個臨時的供桌,上麵放長明燈、香爐、供品。長明燈晝夜不熄,香爐經常接香燒不能熄滅。為防止“詐死”,要用麻繩把死者的雙腳捆起,肚上放一生鐵塊,把死者的頭部用紅布遮之。
大殮也叫“入殮”,就是把屍體入棺,入棺時孝男孝女都要守在棺材旁,親視入殮,死體入棺後要用衣物等墊實,有的放入陪葬品,有的放入衣物。接下來便是“開光”、“挽發”等禮俗。開光是指死者的長子為親人拭麵頰,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開光後孝男孝女還要把頭發梢纏在釘子上,以繼係幽明,聯信心性,受之父母,還之父母。
大殮之後,早晚哭奠。吃飯時先供獻,孝男孝女侍立兩旁,男侍棺材大頭前,女侍棺材小頭,接待親朋好友。
葬禮
古代民間埋葬多采用土葬。葬禮由擇日、哭喪、啟靈、引路、送行及路祭等程序組成。
擇日:停屍祭祀活動完畢便可安排出喪安葬,出喪安葬之日都要慎重選擇。漢代有人專門卜選喪葬的吉日的傳著——《葬曆》。書雲:“葬避九空地,及日之則樂,月之奇耦,日潔無容,剛柔相得,奇偶相應,乃吉良。不合此人,轉為凶日。”古代,本縣民間葬禮有許多禁忌:“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過去有六、臘、三、九月是動土埋葬忌月,若在忌月有喪子者要盡量排在七月。因民間傳說七月為鬼月,七月十五為鬼節,該月陰間的鬼魂要到人間上來討食。為避鬼煞,故忌此月內為殯葬。如情況特殊需及時出葬者也隻能先用青磚柩之,然後選擇吉日出葬。在選擇出葬日還要避開重喪日,舊時民間重喪日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戌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巳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戊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如特殊情況,重喪日急需出葬時,民間傳說有石皮法,這就是:備一紙盒,盒內寫有符咒字樣的紙條,一次埋葬在穴中即可。符咒的字條寫一月、三月、六月、九月、十月,寫“六庚開刑”;二月寫“六辛天庭”;四月寫“六壬天審”;七月寫“六甲天福”;八月寫“六己天德”;十月寫“六丙天威”;十二月寫“六丁天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