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喪:下葬的日期確定後,要通知賓客,在葬前一日須將靈柩移至祖廟停放,孝男孝女都要袒開上衣,頓腳慟哭地舉行祭奠儀式。凡送過孝的親戚和鄰居好友都要參加,以敬香、哭奠為主,親家要用樂器到村口迎接,其他女眷也要從村口一直哭到靈棚前哭奠,按照來的時間前後一一敬香哭奠,孝男孝女更是頓腳慟哭,一直到應該來的親戚朋友祭奠完畢。
啟靈
古代人死,殮屍於棺,然後遷柩於西階。西階是客位,喻死者如賓客啟靈就是把靈柩當做賓客看待,將靈柩移至堂屋正中,準備出殯。在出殯前要舉行一係列儀式。首先是五服之親都要來參加這一儀式,穿上自己應服的喪服和帶上向死者敬奉的食物,舉行遺饋儀式,儀式是供獻、燒香、奠祭,內外皆哭,盡喪妥當而止。檢點備好的各種“紙紮”,“吹鼓手”車輛拈杆、人員、靈桌等,安排好後開始啟靈,在啟靈時還要舉行“摔盆”儀式,這就是先由主喪孝子跪在靈前摔破瓦盆,摔盆有個講究,要一次性摔破,越碎越好。俗說:盆是死者的鍋,摔得粉碎才能帶到陰間去。摔盆後,啟杠起靈。
引路
由死者的長輩或本族中的長輩引路。引路人走在出殯隊伍的最前麵,手提籃籃,籃內放有紙錢(用白紙折成像銅錢形的錢、燒的香、引魂燈、供品等)。
路祭
就是在出殯的路上,經過原住舊院門、十字路口、河堰、橋梁、井台、寺廟、城門等處都要點紙,打發外祟。
送行
送行隊伍按照貧富差別很大。一般是引路人送魂幡、封條、紙張、僧道、靈棺、送殯車輛等。
如清代漢族出殯排列順序為:
一、開道鑼
二、紙糊的引路王
三、銘旗
四、香幢、筒幢
五、金執事
六、清道
七、執事
八、影亭
九、魂橋
十、座傘
十一、樂隊
十二、番、道、禪
十三、孝子、孝孫
十四、大杠
十五、後擁
十六、車馬、轎子
服喪
古時,父母去世,孝男孝女守孝時,要停止進食3天,住在臨時搭建的茅廬裏或不加塗飾的屋裏。睡草墊、枕土坯。25個月後可住進整理過的殯宮,27個月後可以除喪服,在外坐官的辭官三年服孝。以上不指女兒,女兒隻穿孝服守孝,不住茅廬、睡草墊,可住娘家來回奔喪。出嫁後的女兒,可把孝服放靈桌上,歸寧致祭始帶之。
服喪的孝服如下:
兒子、未嫁女對父,曾、重孫對祖父,妻妾對夫服孝3年,孝服為最粗的麻布,不修邊。
兒子、未嫁女對母(含繼母)3年,已嫁婦女為父一年,孫為祖父母1年,曾孫為祖父母5個月,重孫為高祖父母3個月,孝服為粗麻布,修邊。
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妹,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孝服為熟麻布,服期9個月。
本宗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從堂兄弟及未嫁從堂姐妹,外甥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孝服為較細的熟麻布,服期5個月。
奉宗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姐妹,外姓為中表兄弟,嶽父母孝服為細麻布,孝期3個月。
出殯後每七天祭奠一次,稱做旬。一、三、五個七日為大旬,二、四、六稱小旬,頭旬稱“頭七”,喪主從午夜以後開始嚎哭,並請僧誦經,供獻食品是蒸饃,頭七供饃饃。三旬稱女兒旬,嫁出去的女兒回家祭奠,這一天女婿備辦豐富的祭品致祭,儀式為僧道誦經,女婿致祭讀祭文,喪家設宴酬謝。五旬由孫女、侄女致祭,稱孫女旬。七旬,即尾旬,尾旬除做功德祭奠外,舊時還有燒靈厝之俗,供死者在冥間居住用。到百日除靈撤靈桌,古俗喪家婦換穿孝服,至廟前行香後,始回家省祖。安神後,由粗孝換幼孝。一年後,開始傳統喪葬禮儀脫孝,三周年後全部脫孝,當官者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