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是以城鄉居民的家庭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一種財產保險。其保險責任與企業財產保險基本相同,但可以附加盜竊保險;保險金額由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分項列明;保險期限定為1年,費率為千分之一,附加盜竊險的家庭財產保險的費率為千分之二,也有按房屋的建築結構區分費率。家庭財產保險又可分為普通家財保險、長效還本家財保險、兩全家財保險和特種家財保險。另有金銀飾品、現金、有價證券盜竊保險等附加險。
家庭財產保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凡存放、座落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屬於被保險人自有的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
一、保險財產包括:
1.家用電器、照像器材、文化娛樂用品等;
2.衣服、臥具;
3.家俱、用具及其他生活資料;
4.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屬於被保險人代管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二、不保財產包括:
1.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2.日用消費資料;
3.自行車;
4.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特別約定除外。
三、責任範圍包括:
1.火災、爆炸;
2.雷雨、冰雹、雪災、洪水、地陷、龍卷風、泥石流;
3.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牆、屋頂、屋架)倒塌;
4.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除外責任包括: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
2.核子輻射和汙染;
3.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
4.家用電器(包括屬於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短路、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5.蟲蛀、鼠咬、黴爛、變質以及因物質變化所致財產自身損失;
6.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災害或事故引起的損失。
五、保險期限:
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需要,家庭財產保險可以分為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限為1年期)、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限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
六、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並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七、保險費:
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保險費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保險費率計算。被保險人應當在起保當天一次繳清保險費。
八、保險儲金:
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以保險儲金交納保險費。每千元保險金額的保險儲金,1年期為47元,3年期為45元,5年期為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