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方法:
資質等級許可證,承包單位三製度、資質證書應該有、資質等級內承攬、三個禁止不能忘、聯合承包就低不就高。
禁止他企業或他企業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特例。
分包工程發包人沒有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在施工現場所設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單位人員的,視同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企業申請辦理資質違法行為應承擔的主要法律責任
1.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
(1)不予受理
(2)給予警告
(3)申請人在一年以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
2.以欺騙、賄賂以及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
(1)警告。
(2)處以罰款。
(3)申請人在三年以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
3.企業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
(1)責令限期辦理
(2)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無資質承攬工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記憶方法:
違法行為有六類。企業申請辦理資質違法行為應承擔的主要法律責任,無資質承攬工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建造師注冊執業製度
(一)建設工程專業人員執業資格的準入
管理基本規定
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記憶方法:
從事建築活動須有證。
建造師考試和注冊的規定。
報考條件和考試申請。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條件: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曆,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曆,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學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曆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還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
注冊申請
申請初始注冊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②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③達到繼續教育要求;④沒有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申請初始注冊需提交的材料:①注冊申請表;②資格證書、學曆證書和身份證明複印件;③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文件;④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不予注冊和注冊證書的失效、注銷不予注冊: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②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③未達到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④受到刑事處罰的;⑤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⑥其他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⑦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⑧在申請注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⑨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的;⑩年齡超過65周歲的法律、法規不予注冊。
其他情形失效:①聘用單位破產的;②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③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④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係的;⑤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⑥年齡超過65周歲的;⑦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⑧其他情形注銷:①以上失效的情形;②依法被撤銷注冊的;③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④受到刑事處罰的;⑤其他情形。
記憶方法:
建造師申請初始注冊條件有四個。取得資格證書、受聘於一個單位、達到教育要!求、無不予注冊的情形。
建造師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建造師的基本權利
①使用注冊建造師名稱;②在規定範圍內從事執業活動;③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文件上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④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冊證書、執業印章;⑤對本人執業活動進行解釋和辯護;⑥接受繼續教育;⑦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⑧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建造師的基本義務。
①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恪守職業道德;②執行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③保證執業成果的質量,並承擔相應責任;④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⑤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等秘密;⑥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回避;⑦協助注冊管理機關完成相關工作注冊機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①要求被檢查人員出示注冊證書;②要求檢查人員所在聘用單位提供有關人員簽署的文件及相關業務文檔;③就有關問題詢問簽署文件的人員;④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標準規範的行為注冊機關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可以撤銷注冊建造師的注冊:①注冊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注毋許可的;②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③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④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⑤其他情形。
記憶方法:
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有七類。建造師注冊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建造師繼續教育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無證或未辦理變更注冊執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建造師執業活動中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未提供注冊建造師信用檔案信息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