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標準
記憶方法:
工程建設的標準級別分四類,國家和行業標準、地方和企業標準。熟悉強製和推薦。
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實施的規定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實施強製性標準的法律。
規定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建設強製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建築設計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反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工程建設標準強製性條文的實施在工程建設中,如果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符合現行強製性標準規定的,應當由擬采用單位提請建設單位組織專題技術論證,報批準標準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審定。工程建設中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國外標準,而我國現行強製性標準未作規定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記憶萬法:
必須執行“強製性”,鼓勵采用“推薦性”。監督管理五監督,監督檢查五內容,理解各自的含義,加強記憶與分析,案例分析常考到,分析全麵失分少。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對施工質量負責和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負責。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製,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記憶方法:
施工單位責任,記住八個關鍵詞,承攬、建立和分包,按圖、取樣和保修,還有就是兩檢驗。
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規定
《建築法》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如果施工單位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則屬於違約行為,應該對建設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按圖施工是施工單位的重要質量責任,如果擅自修改了工程設計,即使是善意的也是違法行為。同時,由於擅自修改圖紙,使得已完工程與擬建工程不符,也屬於違約行為。
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中確實存在差錯,有義務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質量問題。
對建築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麵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應當注意進行檢驗後必須有書麵記錄和專人簽字才行,否則也不得使用。
1.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檢驗製度
掌握施工單位的檢驗依據和檢驗對象。對於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在施工中用於工程上。否則將是一種違法行為,要追究擅自使用或批準使用人的責任。
2.施工檢測的見證取樣和送檢製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施工質量檢驗和返修的規定施工質量檢驗製度
1.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2.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規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施工單位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麵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並重新驗收注意:施工單位要先進行自檢,且必須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麵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
建立健全職工教育培訓製度的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製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對於上述規定要注意特別是與質量工作有關的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偷工減料等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築法》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退休等原因離開該單位後,被發現在該單位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仍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刑法》第131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建設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依法進行裝修工程
隨意拆改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等,會危及建設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建沒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建設單位質量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築法》規定,建設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違反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①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的;"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的;③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④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⑤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的;⑥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⑦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⑧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驗收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
記憶方法:
建設單位十責任,記住十個關鍵詞,發包、招標和資料,幹預、送審和委托,確保、擅自和製止,最後一個是移交。
勘察、設計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依法承攬工程的勘察、設計業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勘察、設計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依法對設計文件進行技術交底。
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通常的做法是設計文件完成後,通過建設單位發給施工單位,再由設計單位將設計的意圖、特殊的工藝要求,以及建築、結構、設備等各專業在施工中的難點、疑點和容易發生的問題等向施工單位作詳細說明,並負責解釋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的疑問勘察、設計單位質量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