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法》規定,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進行設計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①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進行勘察的;②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③設計單立指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的;④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進行設計的。有以上所列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員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記憶方法:
勘察和設計單位共同責任有兩個,應依法取得證書、對設計文件負責。勘察單位的責任,提供成果須真實、設計單位四責任,加強理解與分析。
工程監理單位相關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監理工作的依據和監理責任工程監理的依據是:①法律、法規,如《建築法》、《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②有關技術標準,如《工程建設標準強製性條文》以及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確認采用的推薦性標準等;③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等設計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據,也是監理單位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依據;④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監理單位據此監督施工單位是否全麵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和違法責任兩個方麵:①違約責任。如果監理單位不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履行監理義務,給建設單位或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②違法責任。如果監理單位違法監理,或者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質量事故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工程監理單位質量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築法》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①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②將不合格的律設丁程、律築材料、律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
記憶方法:監理單位四責任,記住四個關鍵詞,承擔、獨立和依照、最後一個是確認。
政府部門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禁止濫用權力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供水、供電、供氣、公安消防等部門或者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生產供應單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目前,有關部門或單位利用其管理職能或壟斷地位指定生產廠家或產品的現象較多,如果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采用,就在竣工驗收時故意刁難或不予驗收、不準投入使用。政府有關部門這種濫用職權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建設工程質量事故。
報告製度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對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事故類別和等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有關質量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期限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供水、供電、供氣、公安消防等部門或者單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生產供應單位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責令改正。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竣工驗收的主體和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②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④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⑤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記憶方法:
法定條件有五條,每條都要記清楚。
施工單位應提交的檔案資料按照建設部《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檔案。凡建設工程檔案不齊全的,應當限期補充。對改建、擴建和重要部位維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據實修改、補充和完善原建設工程檔案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歸檔要求製定統一目錄,有專業分包工程的,分包單位要按照總承包單位的總體安排做好各項資料整理工作,最後再由總承包單位進行審核、彙總。
施工單位一般應當提交的檔案資料是:①工程技術檔案資料;②工程質量保證資料;③工程檢驗評定資料;④竣工圖等。
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等驗收的規定
1.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竣工規劃驗收申請,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其有關規劃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規劃驗收,包括對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各項工程建設情況、建築物的使用性質、位置、間距、層數、標高、平麵、立麵、外牆裝飾材料和色彩、各類配套服務設施、臨時施工、用房、施工場地等進行全麵核查,並作出驗收記錄。對於驗收合格的,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規劃認可文件或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2.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進一步規定,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3.建設工程竣工環保驗收
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規定,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4.建築工程節能驗收建築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的組織
建築節能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應遵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要求,並符合下列規定:①節能工程的檢驗批驗收和隱蔽工廠工程驗收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單位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與施工員參加;②節能分項工程驗收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施工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設計單位相關專業的人員參加;③節能分部工程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主持,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施工員參加,施工單位的質量或技術負責人應參加,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應參加建築節能工程專項驗收應注意的事項。建築節能工程驗收重點是檢查建築節能工程效果是否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監理和施工單位應加強和重視節能驗收工作,對驗收中發現的工程實物質量問題及時解決。
工程項目存在以下問題之一的,監理單位不得組織節能工程驗收:①未完成建築節能工程設計內容的;②隱蔽驗收記錄等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不完整的;③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未提供進場檢驗報告的,未提供相關的節能性檢測報告的;④工程存在違反強製性條文的質量問題而未整改完畢的;⑤對監督機構發出責令整改內容未整改完畢的;⑥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而未處理完畢的工程項目驗收存在以下問題之一的,應重新組織建築節能工程驗收:①驗收組織機構不符合法規及規範要求的;②參加驗收人員不具備相應資格的;③參加驗收各方主體驗收意見不一致的;④驗收程序和執行標準不符合要求的;⑤各方提出的問題未整改完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