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孩子的樂園(1 / 3)

馬克·吐溫在佛羅裏達沒有住多久,便搬到了漢尼巴爾鎮。馬克·吐溫在那裏上了公立小學。

學校在林中一片新開墾的地方,能收25個孩子。夏天,他們一周上學兩次。清早,天氣陰涼,孩子們沿著林間小路,聽著小鳥快樂的鳴叫,蹦蹦跳跳地上學去;傍晚,夕陽西下,小夥伴們三五成群,在蒼茫的暮色中回家;中午,學生們把飯都放到籃子裏,有玉米餅、乳酪和其他好東西,坐在樹蔭下吃飯。這是一天中最熱鬧的時候,孩子們七嘴八舌地爭論、嬉戲著,小克萊門斯也受到感染。

第一次去學校是他7歲那年,中午吃飯的時候,一個15歲高大壯實的姑娘,戴著流行的太陽帽,穿著印花布衣裳,問他:“用不用煙草?”意思是說嚼不嚼煙草,這是當時流行的一種風俗。可是小克萊門斯從來沒有嚼過,隻好誠實地回答:“不。”她大為藐視,朝著眾人說:

“這個7歲的男孩子還不會嚼煙草呢。”

這話一出口,周圍的同學們也大有鄙視之意,小克萊門斯覺得真羞愧,恨不得有個地縫鑽進去。他希望得到同學們的尊重,決定“痛改前非”,學著嚼煙草,但這除了讓他感到惡心之外,並沒有什麼快樂感覺,隻好放棄了。

在這所學校,在漢尼巴爾小鎮上,小克萊門斯有許多好朋友。這些好朋友後來一一被他寫到小說裏。

湯姆·布萊肯希普,就是其中的一個。湯姆的爸爸一度是“鎮上的醉漢”,頭發又長又亂,往下耷拉著,喝醉了有時就和製皮廠的豬住在一起,有時又好幾天不露麵。在《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中,馬克·吐溫完全按照湯姆·布萊肯希普的原樣,絲毫不差地進行描繪。他不梳不洗,經常吃不飽,但是他的心腸跟別的孩子一樣好。他的自由放任是毫無限製的,他是那個村莊裏唯一真正獨立不羈的人,不僅是指小孩,而且也包括大人在內。他平平穩穩,自始至終在馬克·吐溫看來都是一個幸福的人,誰都羨慕他,孩子們更加喜歡跟他來往。而當孩子們的父母禁止和他來往的時候,這項禁令便使得和他來往的價值又提高了三四倍,因此他們便想方設法和他多來往,而跟別的小孩尤其是模範兒童來往的較少一些。後來,湯姆長大後成為蒙大拿州一個偏僻山村裏的治安法官、一位好公民。在《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中的哈克確實像湯姆一樣自由自在,是美國“文明社會”的小叛逆者。哈克淳樸善良,正直無私,勇敢機智,與“文明社會”格格不入。哈克從小就厭惡聖彼得堡鎮枯燥呆板的生活和人們虛偽的客套。他討厭酒鬼父親的粗俗愚昧,更害怕道格拉斯寡婦會把他培養成斯文體麵的“模範兒童”,使他將來成為“文明人”。他不去教堂祈禱,也不學那些文雅的舉止,而是不斷逃到森林裏換上自己的破衣服“換口氣”,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尋找自己理想的生活。

印第安·喬也是漢尼巴爾的一個醉漢,他清醒的時候,一副陰鬱的樣子。所以孩子們覺著他還是喝醉了的時候和藹可親一點。在《湯姆·索亞曆險記》裏,印第安·喬是一個殺人犯,十足的壞蛋,馬克·吐溫讓他凍死在山洞裏了,這當然是文學上的虛構。真正的印第安·喬是凍死在岩洞裏,還是凍死在岩洞外,已無法查證了。馬克·吐溫還記著他聽到印第安·喬死訊時的情景。那是夏天的一個晚上,他正要上床睡覺,窗外突然雷電交加,大雨傾盆,大街小巷變成了一條條河流。

在學校裏,小克萊門斯最嫉妒的學生是阿奇·富卡。夏天,小學生們都是赤著腳走路的,富卡的奇特本領在這個時候就顯露出來。他能叫大腳指頭折疊起來,然後猛地放開,30米外可以聽到彈大腳指頭的聲音。全校沒有哪一個男孩會來他這一手。在身體特異功能方麵,他幾乎沒有什麼對手,除了西奧多·埃迪。西奧多·埃迪能讓耳朵像馬那樣轉動,當然他也算不上什麼真正的對手,因為大家誰也聽不到他轉動耳朵時的聲音啊。因此,阿奇·富卡還是全校第一。還有一個小朋友叫喬治·羅巴茲的,他也有一手著實讓小克萊門斯眼紅了一陣。這個喬治,細長的個子,臉色蒼白,一心好學,老是伏著看書,非常專心致誌。他長長的黑發一直垂到下巴頦,仿佛臉部兩側掛著黑簾。他經常腦袋一甩,一側的頭發忽地甩到腦後了。在那個年代,男孩子頭發那麼軟,能夠頭一擺,便甩到後邊去,在小克萊門斯看來,可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因為他們中間沒有哪一個頭發能像他那樣表演一番。小克萊門斯覺得自己的頭發簡直糟糕透了,又短又卷,亂七八糟,他的弟弟亨利也是如此。於是他們想盡辦法,把這些卷發搞直,好隨意甩動,可是從來就沒有成功。有時,他們把腦袋浸在水裏,然後梳啊,刷啊,把頭發梳得平平的,這使他們欣慰了一會兒。不過隻要一甩,又全都恢複了原狀,本來興高采烈的心情,頓時就煙消雲散了。

在馬克·吐溫的記憶中,吉米是他講幽默故事的第一位聽眾。那是關於吉姆·沃爾夫和貓的故事。

吉米·沃爾夫是個17歲的少年,他莊重、文弱,為人可靠、誠實,又那麼怕羞,在任何女性麵前,他總是很局促不安,即使在小克萊門斯那善良、文弱的媽媽麵前也是如此,更別提跟一個女孩子說話了。

一個冬天的晚上,小克萊門斯的姐姐舉行一次糖果會。小克萊門斯和吉姆沒有參加這個會,兩個人早早上床睡覺了。吉姆房間的屋頂上積雪已有20厘米深,雪凍起來,和玻璃一樣光滑。屋脊上是貓聚集的場所,屋簷下,愛鬧愛玩的年輕男女把裝飲料和滾燙的糖食的托盤放在冰凍的地上涼一涼,大家熱熱鬧鬧地開著玩笑。

這時,一隻老貓爬到煙囪上叫了起來,小克萊門斯實在睡不著,就到吉姆的房間裏去。吉姆也醒著,正在為了討厭的貓叫聲而生氣。小克萊門斯就以嘲笑的口吻問他,為什麼不爬出去把貓趕走呢。這樣一來,吉姆真的發脾氣了。他一把抓住小克萊門斯的棉線襪子,動手把窗子推上去,怒氣衝衝,聲音也有些顫抖了:“你以為我不能!請你看看你在責怪什麼,我才不在乎你怎麼想呢。我給你點顏色看看!”

窗子老往下掉,總是推不好,這下吉姆更是火冒三丈。小克萊門斯說:“沒什麼,我托住好了。”他隻是一心想看著吉姆的好戲。吉姆小心翼翼地爬了出去,貼著窗口,放穩了腳,然後沿著亮亮的屋脊,一邊一隻手,一隻腳,冒著危險爬著往前走。寒風拍打著他的短襯衫,那水晶般的屋頂,在月光中,像大理石那樣閃閃發光。那些無動於衷的貓,在煙囪上直直地坐著,機靈地打量著對方,搖晃著尾巴。葡萄篷下熱鬧著的年輕人對此全然不知,他們此起彼伏的笑聲顯然破壞了這莊嚴肅穆的氣氛。吉姆每前行一步,就要滑倒一下,不過他總是又往前爬了一步,最後他夠得著了。他歇了一下,小心地站起來,然後使勁一抓,想抓住那些靠得很近的貓。貓鬼精靈地一躲,他沒有抓住。可他的身體失去了平衡,四腳朝天,背著地,像個火箭似的,從屋頂往下衝,衝過枯藤,一屁股掉進了客人聚首的那14隻盛著滾燙糖食的托盤裏,人們被這突如其來的空中墜體嚇了一跳,頓時亂起來,隻聽見一片尖叫。吉姆連忙衝上樓梯,一路上隻見從破碎了的陶器中沾來的汁水從身上滴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