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法蘭很健談,但很少談到他自己。詢問他個人的事不會惹他生氣,可也不會得知什麼,他總是把話題岔開去。有一次,他對小克萊門斯說,他幾乎沒上過什麼學校,現在學到的這一點兒東西,全是他自己撿來的。這就是他唯一的一次自傳性的說明了。在小克萊門斯看來,他學識豐富,這給了小克萊門斯很大的鼓舞。貧苦的生活並未使他低下頭來,消沉下去。在這期間,他總是一麵做工,一麵靠勤奮的自學來提高自己,為日後從事文學創作掃除了文化知識方麵的障礙。
麥克法蘭是什麼樣的人呢?他結沒結過婚?沒有人知道這一切。他的衣服是廉價的,但很幹淨、整潔。他們住的是便宜宿舍,他早上6點出門,傍晚6點回來。他的雙手並不白嫩,也許是一位每天工作10小時的工匠。小克萊門斯倒是真心實意地想偵探一番,也沒有什麼結果。在小克萊門斯看來,能在談話中始終不涉及自己的職業,這樣的人可真是個了不起的人物。
他還有一個讓人稱道的特點:能把他那本字典背得滾瓜爛熟。他聲稱能做到這一點,他坦率地以此自豪,他說隻要隨便說一個英文字,他都能寫上拚出來,並解釋清楚它的意思,不會答不出來。小克萊門斯花了好長時間想找一個能把他難倒的字,可全是白費工夫,根本難不倒他。因為這個,麥克法蘭就更加驕傲、更加高興了。
他對《聖經》也像對字典一樣背得滾瓜爛熟。很容易看得出來,他是以哲學家、思想家自居的,他總是要涉及那些嚴肅的大問題。他談起話時全神貫注,沒有什麼自我吹噓的成分。
雖然,他的思路、推理和哲理,隻是屬於受過部分教育而全然沒有受過什麼專門訓練的人的那一類,可是他偶爾能突然發現某些奇異的和驚人的東西。比如在1856年的年初,在達爾文先生的《人類起源》震驚世界以前14年,麥克法蘭在辛辛那提的寄宿宿舍裏跟小克萊門斯講的是同樣的想法。
雖說是同樣的想法,可是卻又有細節不同。麥克法蘭認為,世界上的動物是從少數細微胚種經過無數世紀的發展而來的,也許開天辟地時造物主在地球上就放了一個細的胚種,它不斷繁衍、生長,逐步朝著完美的方向進化,一直進化到人的出現,然後這不斷進化的過程不幸中斷,最終走向毀滅。
麥克法蘭還認為,人的心是動物界裏唯一壞的心,人是唯一能夠有報複、嫉妒、自私、貪婪心理的動物;是唯一愛酗酒的動物;是唯一對自己的親近部族實行搶劫、迫害、壓迫與殺害的動物;是唯一對任何部族成員實施偷竊和奴役的動物。
他還宣稱,人除了智力之外還被外加上一種野蠻的東西,使之遠比其他的動物凶殘,也使之遠在其他動物之下。還說,沒有一個人不是在用盡心機,算計別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別人。那種人中的神人,憑了高人一籌的智力,把低下的人淪為他的奴仆,回過頭來,又憑著比別人強一些的腦袋,高居他人之上。
麥克法蘭給小克萊門斯上了生動的關於人性的一課,幾年流浪生涯的耳濡目染,使小克萊門斯越來越認識到社會的本質和人性異化的罪惡。
在馬克·吐溫的文學創作中,他始終把揭露這個社會的本質和人性的罪惡作為他最根本的主題之一。他之所以能夠那樣深刻地揭露,其最初的源泉恐怕就在於這幾年的流浪生涯和與各種各樣人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