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美食讓你忘掉戒律(1 / 1)

人的一生總要瘋狂一次,無論是為一個人,一段情,一段旅途,抑或僅僅是為了一餐美食。

不記得是燒烤還是燒鵝了,抑或是煎餅?總之,李碧華曾經寫過,吃一樣東西,明知道會上火,有很多壞處,弊端,後遺症,但還是忍不住大啖特啖,因為,實在是太誘人了啊。

想來你也是這樣的人吧?明知道某一樣食物,吃了會讓你受罪,但你還是忍不住,非要嚐一下不可,這就是誘惑。

記得小時候,手指劃破了,媽媽不讓吃木耳,也不讓吃海帶,說是這些食物都是“發”的,就是讓你的傷口繼續變大,難愈,甚而發炎。媽媽不給吃,但我還是忍不住會吃,哪怕傷口有可能因此發炎,也不顧了。這就是冒險。

關於這點,女友可以說是個典型。比如,吃零食時,明知道花生吃多了會上火,還是會不斷地買,閑暇就打開了吃,一吃就刹不住了,非要吃完不可,這樣,隔天一定會長痘痘。薯片也是,在超市,拿到手,說怕上火,放下了,但過會,又會再次拿到手裏,同樣,隔天,暴吃薯片的後果一定會爆發。還有吃海鮮,牛肉,不能吃卻總禁不住要吃。而戒美食,那是多憋屈的人生啊。

我爸爸也是,他一輩子都豪邁無畏,人家說忌這忌那,他是每一樣都不遵守,都按自己的口味來,這是他的風格,也是他的自在。

而我,小時候還算天性活潑,自由,長大後,卻矜持保守了起來,不喝酒、不吸煙、不賭、不玩遊戲、不無聊、不虛度……我按照健康的方式生活,我以為這沒什麼,可是,別人卻覺得我放不開。

我是不是一個無趣的人呢?我是不是失去了許多樂趣呢?譬如喝酒,我就從來沒有恣肆妄為過,我就從來沒有放開膽子喝過,這是不是也是一種壓抑呢?

這讓我想起,參加有過的一次醉酒經曆。那晚,和朋友去采訪,是家新派粵菜,菜做得很不錯,老板也很謙虛,大家都聊得很愉快。我喝了很多紅酒,一向矜持自愛的我,為什麼會喝那麼多呢?我想了想,一是大家都吃得開心,每當有人敬酒,不自覺地就端起杯子;二是菜肴太可口了,引誘得我禁不住就放下了戒律,放膽喝了起來。

也許,人逢美味總要醉一回吧,而更讓我們迷醉的,則是那愉快的用餐氣氛!

幸福從來都是如此,不可預知,卻又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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