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於斯17(2 / 3)

那個女孩的話讓我魚鯁在喉,我總感覺我們失去了什麼,一種比草地、藍天更寶貴的東西。我不知道為了發展,很多矛盾還要擱置多久?今後還要付出什麼?城市的鋼鐵履帶紮紮推進,所有的自然之物無處遁形。魚兒可以遊向大海,鳥兒可以遁入深山。可是人呢,他們向哪裏去,他們有權利選擇嗎?

我隻知道,我的一切想法都是白想,也無需我想。也許,若幹年後我自己也不知道在哪裏了。

方言不慚

年輕時在城裏讀書常受人歧視。記得讀高一那年有一次到食堂打飯,食堂人很多,當時也沒有排隊的習慣,好不容易擠到售飯窗口,書包沒處放,就隻好頂在頭上。在我後麵一個梳短發胖乎乎的城裏女同學拚命推我的包,惡聲惡氣地說我的包擠得她不好站。我說對不起,到處是人,沒地方放。她說那也不能頂在頭上呀!我說:“怪種,不能放在頭上放哪裏呀”。她大聲並誇張地學著我的口音說:“你才怪種呢,你個子這麼小剛好可以放在腳下墊腳呀!”周圍幾個城裏同學笑了起來,並轟地向前擠了一下,把我的包擠向了她的臉部。她惱羞成怒,一下把我的包摔在地上並踏上了她的一隻濕腳(那天下雨地上很髒)。所有的眼睛刷地一下都盯向我,我的頭一炸,血呼的一下衝到腦上,這個女同學的突然舉動把我搞得完全不知所措。我不敢打她因為她是女人,我也不能向她講理因為她不講理,我也不能同她罵因為我的滿口界首話換來一定是滿屋城裏同學的嘲笑。我隻能強壓著怒火,將眼淚吞進肚裏。當她打完飯後在我麵前一站以全勝者的姿態更加重地踩了一下我的書包時,我還呆若木雞。

我知道我碰上了一個有點過分的城裏女人,但如果我是城裏人,她一定不會這樣對我過分。我也知道,我是鬥不過她的,因為這個女人非常有才氣,舉手投足之間頗為得意,班上許多男生喜愛她。我們寢室裏一個愛好寫詩的男同學形容她,說她身上長的哪裏是脂肪,是詞藻嗬。但我始終無法欣賞她,後來我在幾個大城市定居過,也始終無法欣賞胖乎乎的梳短發的城裏女人,盡管我知道我這是偏見。

從那以後,我最想做的事就是努力糾正我的界首發音,但無論我怎樣努力,效果卻不盡人意。那是高二時的一次班級文藝晚會,晚會上有一個搶凳子的遊戲,遊戲中凳子永遠比人少一條,隨著主持人的口號聲落,沒有搶到凳子坐的人要被淘汰出局,要罰唱歌。我從小身心不敏,沒搞幾個回合,自然就被罰了下來。我心想反正人人要唱,不唱被所有眼睛望著反倒不好意思。於是張嘴就來一首《雪城》主題曲:“下雪了,天晴了,下雪別忘穿棉襖……”。可是我才開口唱幾句,十幾個城裏同學嘩地一下笑起來。原來界首話天晴了是讀“天qiǎng了”,這在城裏人聽來可能分外好笑。那時,我也不知道他們笑什麼,隻能繼續大喊:“天qiang了,下雪了,天qiang別忘戴草帽……”那些城裏同學更是笑得不得了,也開始跟我喊起來,但他們喊的都是同一句“天晴了,下雪了”。緊跟著一片嬉笑,把本來規規矩矩的晚會搞成了口號對唱。

我相信我的城裏同學沒有惡意,但是傷了我的心,因為一個自卑的心是很嫩的。更傷我心的是,高二那年,我和那位胖女同學又一起分到了文科班。教語文的老師長得非常帥,文章寫得好,且一口標準的普通話令眾多同學傾倒,這使一些同學很有些衝動,夢想有朝一日成為作家和播音員。我當時也有當所謂作家的野心,時常寫一些詩歌在班上朗讀。於是招來了這位女同學對我的指教:“你這也能稱得上是詩歌朗誦嗎?沒有一點感情色彩,不要說能打動別人,就連你們界首人也打動不了。”我便羞得無地自容。她接下來便是教我當詩人的訣竅。她對我說,要提高詩的水平,就要追求一種境界和培養一種感情。她是怎樣追求境界和培養感情的呢?就是成天拿著一個厚厚的本子,記下各種各樣花裏胡哨的詞語,編湊成一些句子,然後對著錄音機朗誦,來體會裏麵的境界和感情。她一再告誡我,要把界首方言的尾子去掉,並說講方言是沒素質的體現。一個學期下來,也不曉得她要用掉幾多筆記本和錄音帶。我是一個鄉下人,自然沒錢買這麼多筆記本和錄音機,沒等這位女同學罵我,便放棄了當作家的美夢,專心投身於緊張的學習當中去了,隻是興致來時拿筆塗塗罷了。

八年後,我已是廣州某報社的一名記者了,並且如願拿到了作家協會的會員證。那個愛寫詩的男同學做了行政官,混到了副處級,那胖乎乎的女同學呢,嫁給了汕頭一個農民老板,發財了,滿嘴一口流利的廣東白話,頗為得意。拿寫詩的男同學當年對她的形容做個換詞練習,就是她身上長的哪裏是脂肪,是人民幣呀!同學們10周年聚會,他們相約來到了我這裏。我沒有其他的特長,執拗不過大家的盛情,隻好朗讀了一首自己創作的詩歌。為了能打動別人,我盡力用最標準的發音,帶著濃厚的感情把詩念完,往台下一看,他們眉飛色舞,笑談從前,竟然忘記給我一丁點掌聲。那位女同學對我高喊:“在廣州誰說普通話呀,用廣州話朗誦多好呀!”唉!我一陣疑惑,不是說講方言是沒素質的體現嗎,難道廣州話就不是方言嗎?我忽然明白,我所追求的早就是別人放棄的呀。

自作多情

在一次閑談時,公司老總說她有一個女兒,喜歡書法,卻不甚得法,希望我有機會去指點指點她一下。出於對書法的愛好,更礙於老總的特殊關係,我當時就有心想結識她這個女兒。世上有些事總有那麼奇妙的巧合,待老總把她女兒介紹給我時,我竟然認出她女兒就是我上次“英雄救美”的那個女孩——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