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大約二十多分鍾,依稀看到前麵幾個車燈若隱若現,移動的速度相當快。就是他們!我一陣狂喜,從懷裏掏出手槍打開保險,準備給黑衣人一個驚喜。可就在這時意外發生了,兩輛車轟然撞到一起,一陣尖銳粗暴的撞擊聲後右側的麵包車翻下路道,在路基斜坡上打了兩個滾後落在河溝裏,也就在同時我看清它車尾的車牌號:07792。
頓時一股熱血衝至大腦,我幾乎不假思索操縱著方向盤狠狠撞上左側綠色吉普車!
事後想想這完全是盲目衝動和不計後果式的玩命,從抗撞擊度、堅固度、個頭大小等等任何一個角度看,出租車都不是吉普車的對手,何況撞車之後會出現哪些情況、敵我雙方位置的變化等問題,我一概沒考慮,就這麼一下子撞了上去。
那一瞬間好象有個意識在腦中閃了一下:周佳慘遭不幸,我也沒臉麵活下去,不如這樣一了百了。
巨大的衝擊、失重、昏眩,還有身不由已的離心力拉扯,導致在刹那間產生短暫的記性空白……
清醒過來後我發現自己側臥著泡在水裏,不,準確地說整個車子都泡在水裏,整個車身前麵部分嚴重變形,身體被死死卡在駕駛室裏動彈不得,頸部至左肩痛得近於麻木,右腿則被卷入扭曲的車皮中。幸而雙臂沒有受傷尚有活動能力,我用力推門可無濟於事,相反隻要輕輕一動便象有千萬根針紮在身上,疼不可忍。
很明顯,小出租車沒撞得過牢固厚重的吉普,也被撞下河溝遭到與麵包車相同的命運。
勉強收縮肩胛將頭伸出窗外,正好看到幾步之遙那輛麵包車,裏麵傳來“咚咚咚”沉悶的敲擊聲,大約是困在車內的人努力自救。也許周佳還活著吧,我慶幸道,正待張口叫他們,突然有個人影在公路邊晃了一晃,接著滾落下幾個碎石塊。
黑衣人!他想下來查看傷亡情況順便取過證據,說不定沒死的還要補上一刀。
絕對不能讓他靠近。
我艱難地用左手拿起槍-----右手被卡在車窗以下,對準河岸邊黑糊糊一團開了一槍:砰!黑糊糊物體立刻消失在視野裏,過了會兒火光一閃,砰!他也回敬了一槍,子彈打在車窗沿口,濺起的碎片迸到臉上打得生疼。
“他媽的!”我惡狠狠罵道,卻無濟可施。
此時濃霧成了雙刃劍,一方麵黑衣人看不清河溝裏的情況,不敢貿然下來,另一方麵我不知道他在上麵搞什麼鬼把戲,無法做出應對措施。
過了會兒上麵又有異動,我甩手一槍,對方立即數槍連發打得車身“鐺鐺”作響。如此幾個回合之後他從射擊位置中判斷出我由於某種原因不能移動,頓時膽子大了許多,頻頻變換角度發動偷襲,有一發子彈堪堪擦著太陽穴掠過,若非濃霧保佑,我早被打成篩子網了。
反手持槍、姿勢別扭,加上不能調整角度,麵對他的咄咄進攻我隻能采取消極防守,指望麵包車上的人利用空檔擺脫困境,但這點可憐的企求眼看也將成為泡影。
因為手槍裏的子彈打光了。
看過香港警匪片的朋友都知道,英雄手中的槍裏永遠有子彈,而且永遠用不完,一把普通手槍能連續撂倒二三十個壞人,如果是微衝更象機關槍似的端著橫掃,所到之處無不披靡。現實情況卻是,手槍最多隻能配備十幾顆子彈,不管好人壞人,用完為止,想繼續瀟灑除非換上壓好的彈匣。
可俞總送槍過來時沒有另外配子彈,可能他們認為這隻是防身之用,派不上大用場,當然更不會想到我居然有機會參與野外槍戰。
黑衣人單方麵連開好幾槍後見沒有回擊,琢磨出我的子彈告罄,試探性在河岸邊暴露身形轉了轉,然後又扔了些石塊磚瓦之類,再後來小心翼翼借著大樹、灌木的掩護緩慢向下逼近。
麵包車裏的敲打聲愈加急促,估計聽不到槍聲預感情況危急,急於從裏麵掙脫出來。
看著黑影慢慢向我逼近,哀歎一聲暗想:罷了,交手多次最終還是栽到他手下,幾個小時前才發誓要為梁丘華和公雞討回公道,如今大仇未反將自己搭進去,可謂壯誌未酬身先死,唉,也不知周佳是否能幸免於難,還有,臨死之前一定要求黑衣人揭開真麵目……
“砰”,一聲清脆而短促的槍聲破空而至,一聽便知是小口徑遠距離狙擊步槍特有的聲音,黑影嚇了一跳,遲疑片刻矮下身體繼續前進。“砰”,又是一槍,這回都明白了,躲在暗處的狙擊手衝著黑影而來,阻止他下河堤進犯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