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為時已晚,小斌於一個子夜偷偷溜出了家門。不久以後,夫妻兩個再次見到小斌時,是在勞教所裏。原因是小斌在大街上搶劫一位女士脖子上的金項鏈。
這是一個慘痛的教訓,但是我們不能一味的譴責埋怨孩子,小斌的遭遇與其父母從小不正當的教育有直接關係。可以說,正是父母這種錯誤的“金錢教育”方式導致了小斌的今天。可見,對孩子對金錢的認識、對孩子價值觀的灌輸,父母應該從孩子小時做起,而不要以“忙”為借口,否則將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專家指出,孩子三歲左右,就開始有了金錢的概念。而父母處理金錢和物質的態度,對孩子的價值觀影響甚深。比如,在你的孩子要你購買一件昂貴的玩具給他時,你會做什麼樣的反應呢?是告訴他太貴不值得買,還是直接就送給他?又或者在幫孩子整理他新年的壓歲錢時,你又會怎麼做呢?是教他存起來,還是全部讓他支配?其實,這裏都涉及了一個教孩子理財的問題。
或者,我們不要把字眼定成理財那麼嚴肅,隻是交流一下該怎樣向孩子傳授用錢的心得,讓孩子了解錢是來之不易的。
我認為,要想讓孩子養成良好的理財觀或者改正大手大腳花錢的不良習慣,最主要的是從思想意識上給孩子以好的引導,而父母的作用至關重要。父母應該以身作則,以行動引導子女,從小熏陶孩子,讓他們知道掙錢的不易、父母的辛苦,要把孩子當成家庭中的正式成員來對待,讓他知道家裏的財務支出,讓他知道,錢不能亂花,要花到適當的地方。
條件允許的父母,可以把孩子帶到自己工作的地方,讓孩子看到你工作時的忙碌,並告訴孩子,錢是要通過勞動所得的,即使一天忙到晚,換來的隻是微薄的薪水。有了這樣的體驗之後,孩子自然理解父母掙錢的辛苦,在花錢的時候,他們就會控製自己的欲望。
還有一種很有效的辦法,就是孩子如果需要買一件東西時教孩子用積攢的零花錢去買。當孩子一塊一塊攢起的零花錢可能因買一件東西就要全部花光時,孩子就會不舍得花了。
我們不反對父母給孩子零花錢,但是你有沒有想過,當你從錢包裏掏出一張張鈔票的時候,在孩子的眼中你那個皮夾就像一個魔術包,裏麵總有掏不盡的紙片,可以換取自己心愛的玩具或零食。因此,父母可以適當地給孩子小部分的零花錢,但是,必須要經常地問及孩子用這些錢買了什麼,對於花的適當的錢,要給予肯定,否則應予以指出。
想起一位台灣教育家曾在討論如何建立孩子的金錢觀時用了這樣一個比喻:給他魚,不如先教他如何釣魚。確實如此。給孩子再多的錢,不如從小培養孩子正確的金錢觀、理財觀。這樣孩子長大後,無論是事業還是個人生活方麵,都能更合理地運用資源。而且,還可以培養孩子的計劃性,讓孩子學會有目的地做事,並且發展能夠滿足自己需求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