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治安拘留與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有什麼區別?(1 / 1)

治安拘留是指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製裁,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時間內限製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方法,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也稱行政拘留。而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或者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妨礙訴訟秩序情節嚴重的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限製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製措施。司法拘留與治安拘留的根本區別在於:①性質不同。司法拘留是對妨礙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行為的一種強製措施;而治安拘留是一種行政製裁方法,屬於行政處罰,不是強製措施。②適用的目的不同。治安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處罰,以懲罰和教育為目的;而司法拘留是為了排除妨害,保障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③適用的對象不同。治安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而司法拘留是對妨害訴訟行為情節嚴重,但未構成犯罪的人采取的強製措施。④有權決定拘留的機關不同。治安拘留一般由公安機關決定;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製措施,一般是在緊急情況下,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院在偵查案件的過程中,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依法采取的臨時限製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製措施。治安拘留與刑事拘留都可以由公安機關執行,但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①性質不同。治安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的處罰裁決,治安拘留到期後,治安管理處罰也執行完畢;而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製措施,在刑事訴訟活動中是一種保障性措施,不具有懲罰性,在拘留到期後被拘留人可能會受到逮捕,接受公安及司法機關的繼續審查或審判。②適用的對象不同。治安拘留適用於一般違法行為人,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緊急情況下適用的。③適用的目的不同。治安拘留是為了讓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處罰和教育;而對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適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他們逃避偵查、審判或者繼續進行犯罪活動。④有權采取的機關不同。治安拘留一般由公安機關作出;而刑事拘留可由公安機關決定,也可由人民檢察院決定。

案例介紹與分析

張某因有急事將汽車停在路邊便匆匆離去。劉某路過此地看見是仇人張某的汽車,便存心報複,遂揀起一塊磚頭將張某的車窗玻璃砸碎,並將張某放在副駕駛座位上內裝有現金的公文包拿出,準備偷走。這一過程被路邊擺攤的田某看見,撥打了110電話。警察迅速趕到將正準備離去的劉某抓獲。因劉某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決定將其先行拘留。本案對劉某采取的拘留措施屬於刑事拘留,而不是治安拘留,因為劉某的行為已經達到刑法規定的犯罪程度,對他拘留僅僅是一種強製措施,而不具有處罰性,在拘留之後還要逮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