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蒙學閨塾(1 / 2)

根據《禮記·內則》的記載,男孩與女孩的稚齡教育內容是基本相同的。會說話時,保姆要教習簡單的應答,六歲時教習計數和辨別東南西北各種方向,七歲時教習“謙讓”之類最簡單的禮節,九歲時教習朔望晦日和六十甲子,懂得計算時間。

自十歲起,男女開始分別進行啟蒙教育。男孩“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內則》),並全麵地學習倫理、禮儀和語言(小學)、文學方麵的基本知識。而女孩長到十歲就要開始實施專門的女子教育,亦即所謂“婦學”。

“婦學”一詞最早出於《周禮·天官·塚宰》,內容包括婦女品德、言語、姿態、勞動四個方麵的規範,其主要目的是教導女子“習禮”,以培養她們與男性為中心的宗法社會利益相一致的道德情感和服務於宗法家庭的實際能力。教育的場所在家庭內,《禮記·內則》嚴格規定:“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

上古時片麵強調“女子無才是德”,排斥了婦女學習文化知識的權利,因此雖然“男女之資稟無異,而受教育機會不等,致學業成霄壤之判”。中古以後隨著全民文化的提高,一些知識家庭的女子也自幼識字讀書,“有天才高雋者,或略經指示,便斐然成章;或觀摩父兄,沾溉餘藝”。至唐宋時代出現了一批早慧的女性,文學創作隊伍中增添了一些引人注目的女性作家,在社會上影響較大,女性接受文化教育客觀上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宋代司馬光在《家範》中就明確提出女子讀書學習是必要的和不可缺少的,可謂石破天驚之語。不過他仍然強調女性主要應學習倫理著作,“不宜教近人歌謠”。其後以倫理教育為基礎的文化教育得到了社會的普遍重視,一係列女子教育單行課本陸續問世,迄明代晚年,教育家王相從曆代女子教材中選取四種彙成專門的女子教育課本曰《女四書》。這四種課本是:

(一)《女誡》,東漢史學家班昭為教育她的諸女所編的教本。全書共七篇:卑弱、夫婦、敬順、婦行、專心、曲從、和叔妹。全書吸取並闡發了《三禮》和其他著作關於女性規範的內容,參以己意,成為中國最早的一本婦學專著。書成之後,得到當時經學家馬融的高度讚賞,明神宗認為此書“簡要明肅,足為萬世女則之規”。

(二)《女論語》,唐代女學士宋若莘撰著,提出了許多具體的行為規則,旨在教誨女子成為傳美千古的“賢婦”。共有十二章:立身、學作、學禮、早起、事父母、事舅姑、事夫、訓男女、營家、待客、和柔、守節。語句均為四言韻文。據說全書曾經作者之妹若昭注釋訂正。

(三)《內訓》,明成祖徐皇後為教育宮中婦女“以佐皇上內治”而著。作者認為班昭《內誡》過於簡略,所以廣征博引,多角度地闡發為婦之道。全書共二十章:德性、修身、慎言、謹行、勤勵、節儉、警戒、積善、遷善、崇聖訓、景賢範、事父母、事君、事舅姑、奉祭祀、母儀、睦親、慈幼、逮下、待外戚。

(四)《女範捷錄》,明末鴻儒王相之母劉氏所作。以傳統的“男正乎外,女正乎內”的綱常之理作為總的原則,除一般闡述女教常識外,特別大量地引述了曆代的貞婦、孝女、賢妻、良母的女界封建典範,也列舉了一些烈女、才女人物。共十一篇:統論、後德、母儀、孝行、貞烈、忠義、慈愛、秉禮、智慧、勤儉、才德。

以上四種女教課本,自東漢至晚明先後問世,經王相一一箋注,名地書坊廣為刻印,成為最權威、最典範的教材。除此以外,曆代還有許多婦女的典範著述,如晉人李婉的《女訓》,唐人鄭氏的《女孝經》,宋人莫氏的《賢訓篇》,明人朱隆姬的《女教經》、清人李晚芳的《女學言行纂》等等,真可謂洋洋大觀。它使中國古代以倫理教育為基礎的女學在封建王朝宮中後妃、名門大家閨秀乃至庶門寒戶中都得以普及。在以男性為中心的宗法製封建社會的一片黑暗中,女性終於迷失了自我,當自身被戕害、奴役時,又自覺地加入了維護宗法秩序的行列,充當說客去“招安”千千萬萬個女子。這種自我禁錮機製的形成與傳承是女性最大的不幸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