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婦女在“子嗣之禮”麵前如履薄冰的時候,男人們卻享有了種種特權。他們可以借由求嗣,棄妻閑房;可以情不好終,初偶後睽:可以薄荊厚柳,煙花為樂;甚至可以對無子之妻辱而鴆之。更可悲的是,這種“子嗣之禮”作為被普遍認同的文化因素又反過來要求婦女具有賢達不妒的氣質,不僅要不妒忌丈夫取妾,而且在可能時還要自覺地為茂衍夫裔充當“薦達淑賢”的角色。如不識相,醋意妒忌,河東獅吼,那便又撞上了“七出”天條之一,其結果就是掃地出門了。
妒,是一種女性主體的心理反射現象,對象客體主要是妾。人類在進入私有製社會的過程中提出了一夫一妻製的要求,然而這種帶有男女平等意味的婚姻形式在惟男道是行的社會結構中是不可能實行的,最終隻能是一種假設、一個幌子,其實際意義隻是通過限製女子的性自由來擴大男子的性自由,實現名正言順的多妻製。對於皇帝來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有女子,皆可為王所有。周代皇妃製度雖難確論,但何休“唯天子娶十二女?(《公羊傳·成公十年注》)的說法還是可信的。這是正式的,至於興致所至的淫趣穢欲隨時利用大量侍妾來處理。春秋時,大人”侍妾數百(《孟子·盡心下》),到唐代,“皇後而下,有貴妃、淑妃、德妃,是為夫人。昭儀、昭容、昭媛、脩儀、脩容、脩媛、充儀、充容、充媛,是為九嬪。婕妤、美人、才人各九人,合二十七,是代世婦。寶林、禦女、采女、合八十一,是代禦妻”(《新唐書·後妃傳》)。這浩浩蕩蕩的隊伍還隻是些排列在前台的人物,後台的更加可觀。王莽登基“乃染其須發,進所征天下淑女,凡百二十人”(《漢書·王莽傳》)。《舊唐書·宦官傳序》說,玄宗開元、天寶中“大率宮女四萬人”,亦非虛妄,白居易所謂“後宮佳麗三千人”實在是為尊者諱了。
皇帝如此,一般貴族、士大夫及文人學士納置媵妾就隻是一個數量多少的問題了。多則姬妾成群,少則三房六妾,當然補充隊伍也是不可或缺的。如《唐六典》規定,三品以上正員清官可私備女樂五人,五品以上可私備女樂三人。天寶十載特下敕文,“五品以上正員清官、諸道節度使及太守等,並聽當家蓄絲竹,以展歡娛”(《唐會要》卷三四)。另外各州府還配備官妓,專門送往迎來,陪酒侍夜。這些都是作為貴族士大夫兩性生活的一種補充形式,同時也巧妙地在君臣之間建立了一種心理平衡機製,達到了男道意識的溝通與默契。至於到青樓北裏去尋花問柳,肆浪風情,對於文人庶士也絕不是掛不上嘴的恥行,相反,這類事情倒是常常成為風流倜儻的“才子舉為”見載於史。
這裏特別需要在具有典型意義的宋代蕩開一筆。宋儒標榜禮教,北宋起即熾興理學,至南宋理學宗主幾經更替,道統越趨完善鞏固。但這種以“禮”為中心的教化隻是宋代社會維持功能的一種發揮而已,它沒有也不可能改變宋代君臣的淫樂要求。從宋太祖親自提倡“人生如白駒過隙”,不如“多置歌兒舞女,日夕相歡,以終天年”(《宋史經事本末》卷二)開始,便形成了持續高漲的縱欲享樂之風。在生活上他們根本不去管道學那一套,荒淫貪歡,腐化至極。清人史夢蘭曾作詩諷刺道:“宋史高標道學名,風流天子卻多情。安安唐與師師李,盡得承恩入禁城”(為《宋豔》題辭),說的是宋徽宗暗通妓女李師師,宋理宗私亂妓女唐安安,這是帝王豔事,那麼道學家們怎麼樣呢?號召“革盡人欲,複盡天理”,人本不可能無欲,也不可能免欲,於是人格分裂,作弄虛偽。監察禦史胡盭、沈繼祖慶元二年(1196年)曾列舉大量事實揭露朱熹言行不一,“其為害於風教大矣”,其中就包括“引誘尼姑二人為寵妾,每之官,則與之偕行”和“使塚婦不夫而自孕”(《四朝聞見錄》丁集《慶元黨》)。言行悖逆如此,便難怪陳亮及後來李贄等人見到朱熹門人黃癲的《朱熹行狀》把他描繪成幅巾方履、規行矩步、瞑目端坐,無情無欲同於泥塑的形象都嗤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