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為我所用,玩弄股掌之間(2 / 2)

光緒初年,張之洞、張佩綸、黃體芳、寶廷四人被合稱“翰林四諫”,在當時政壇上鋒頭極健,為士人所矚目。午門案發後,清流派官員激憤異常,決心一逞鋒芒,討個公道。張佩綸最先看到午門案的上諭,於是便告訴了時任翰林院左庶子的張之洞,後者又去找了右庶子陳寶琛,兩人一商議,便決定分別上奏。

陳寶琛寫了一折一片,指出護軍是奉職行令,如此處罰將造成護軍不敢嚴守禁門,以後太監隻要說聲“奉有中旨”,護軍便不敢阻攔放行,勢必造成嚴重後果。寫好後,陳寶琛讓人送給張之洞征求意見,張之洞覺得奏片的口氣太激烈,勸他不要上奏。這時,張佩綸來訪,看了奏片後拍手稱讚,連說不用可惜,於是陳寶琛便將一折一片同時上奏。

與此同時,張之洞也寫了一個很長的奏折上奏。奏折中,張之洞沒有為護軍辯護,而從防範太監的角度入手,以曆史教訓為鑒,警告慈禧要防止宦官專權。不僅如此,張之洞還特意舉出嘉慶年間有太監內應的“林清之變”及其當時發生的“天棚火藥案”“劉振生擅入宮禁案”,以加強他的觀點。

張之洞與陳寶琛的奏折幾乎同時上達,慈禧接到後反複思量,特別是張之洞所提到的“天棚火藥案”和“劉振生擅入宮禁案”,更是讓她覺得事態嚴重。說來也巧,“午門護軍案”後,宮中又連續發生了兩個案子,其一是內務府工匠在拆除宮殿遮陽防暑的天棚時,在長春宮的屋頂天棚上發現了大包黑火藥和引信。長春宮是慈禧的住所,此案案情重大,當時內務府都不敢將此事稟告病中的慈禧太後。

不料此事尚未查明,又發生了“劉振生擅入宮禁”的事情,而且這次還讓慈禧親自撞見了。原來,就在當年十一月初八中午,慈禧太後在路過體元殿西配殿時,居然發現一個身穿老羊皮襖的中年漢子坐在台階上一邊抽煙,一邊吐痰,猝然間這麼一碰上,慈禧是氣得差一點兒暈過去。經審問後,得知此人名叫劉振生,他認識一個名叫魏豐的蘇拉(宮廷雜役),於是央求魏豐帶他進宮長長見識,一飽眼福。這個魏豐也是不知死活,竟真的把他帶入宮內。由於午門案的教訓,這段時期護軍不太敢盤查太監、蘇拉,於是兩人安然入宮。入宮後,魏豐有事走開了,老劉胡走亂走,不巧被慈禧撞見。此事發生後,神武門當值護軍及劉振生所經各處值班失察的太監,一大批人都受到嚴厲的處分,劉振生則被斬立決。

在張之洞和陳寶琛兩人奏折的警示下,慈禧宣布撤銷之前午門案的處罰上諭,交刑部重新改判:玉林改為杖一百,流二千裏,福祥改為杖一百;忠和改為杖一百,圈禁二年;嶽林免交部議處;太監李三順責三十板;首領太監劉玉祥罰月銀六個月。

據說,稟理此案的恭親王奕訢在反複閱讀張之洞和陳寶琛的奏折後,拍案讚歎:“這才是真奏疏!”客觀地說,恭親王的讚譽並非虛讚,在慈禧盛怒、百官緘口的情況下,清流黨人敢於大膽上爭並為護軍挽回死局,也的確令人刮目相看。

不過話說回來,清流人物雖然飽學善辯,文章作得漂亮痛快,而且攻訐當權者不留情麵,但言談之間大多“閉門造車”,不通實務。慈禧太後當時也認為,清流中的大多數人物可以做言官,或者還可以做學官,但乏有穩重成熟的務實幹員,難以擔當重任。倘若那些清流鬧得凶了,便要讓他們去做做實事,吃吃苦頭,也乘機殺殺他們的威風。果不其然,後來這招兒還真就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