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1 / 3)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夜

狗的禮讚

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的好友可能和他作對,變成敵人;他用慈愛培養起來的兒女也可能變得忤逆不孝;那些我們最感密切和親近的人,那些我們用全部幸福和名譽所癡信的人,都可能會舍棄忠誠而背叛;一個人所擁有的金錢可能失去,在最需要的時候它卻插翅飛走;一個人的聲譽可能斷送在考慮欠周的一瞬間;那些一貫在我們成功時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當失敗的陰雲籠罩在我們頭上時,投擲第一塊陰險惡毒之石的人。

在這個自私的世界上,一個人唯一毫不自私的朋友,唯一不拋棄他的朋友,唯一不忘恩負義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不管主人是窮困或富貴,健康或病弱,狗都會守在主人的身旁。隻要能靠近主人,不管地麵冰涼堅硬,寒風凜冽,大雪紛飛,它會全然不顧地躺在主人身邊。哪怕主人無食喂養,它仍會舐主人的手和主人手上因抵禦這個冷酷的世界而受的創傷。縱然主人是乞丐,它也像守護王子一樣伴隨著他。當他所有的朋友都掉頭而去,它卻義無反顧。當財富消失,聲譽掃地時,它對主人的愛依然如天空運行不息的太陽一樣永恒不變。

假若因命運的捉弄,它的主人變成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者,這隻忠誠的狗隻求陪伴主人,有難同當,對抗敵人,此外毫無奢求。當萬物共同的結局來臨,死神奪去了主人的生命,屍體埋葬在寒冷的地下時,縱使所有的親友都各奔前程,而這隻高貴的狗卻會獨自守衛在墓旁。它仰首於兩足之間,眼睛裏雖然充滿悲傷,卻仍機警地守護墓地,忠貞不渝,直到死亡。

這是一樁世界著名的法律案件,發生在1870年的美國密蘇裏州的沃倫斯堡。波登養的一隻名叫"老鼓"的狗跑到隔壁杭斯貝家的後院中,不幸被杭斯貝開槍打死,波登悲憤難平,提起控告。這樁狗的官司由地方法院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終審時,律師George Graham Vest(1830-1904)代表波登向陪審團朗誦了一篇名為《狗的禮讚》的辯護詞,陪審團的法官們被這篇千古難尋的奇文深深地感動,最終宣判波登勝訴,以被告賠償500美圓元而結案。

這不僅僅是一篇辯護詞,也是一篇優秀的講演稿和讚詞,更是對人性的呼喚,把狗對主人最樸素、最純真、最珍貴的感情表達得淋漓盡致,感人肺腑,因而以其強烈的感染力成為全球養狗愛好者喜愛的經典篇章,備受推崇,萬人爭誦,其影響力至今不衰。此文還被刻在了為"老鼓"建立的紀念碑上,聞名於世。後改編成著名影片《忠狗德拉姆》,享譽全球。

2007年11月18日 星期日 晴

我是一個慵懶的人,寫日記常常不能持之以恒,總是寫了寥寥幾篇文字就會貿然放棄,然後長久地束之於閣。將細細密密的喜悅和憂傷化作無病呻吟的年紀早已過去,而如今,隻想在紛紛擾擾的世情之外,如實地記錄平淡如水的生活,夜深人靜的時候,書寫一份真實的寧靜和孤獨。

有些心情是需要沉靜獨享的,而人生則不然,不能躑躅獨行,總要相依相伴,隻是我從來沒有想到,會如此輕易地結束26年的獨身生活。

素來厭倦繁文縟節,因此早早地和雲喬說好,避開親朋好友的殷切祝福,避開轟轟烈烈的風光婚宴,在雙方父母的首肯下,一個月前,隻和他簡單地領取了結婚證,在兩張薄薄的紙張的見證下,將終身簡單地托付了。

其實,每一個精彩絕倫的故事到了最後,才發現也不過這麼一回事,才恍然明了,世間愛情也是大抵如此,婚姻才是最美麗而無奈的收尾。

記得小時候總是可笑地憧憬和期待,長大以後,如何喜悅地愛上一個清瘦淡雅的男子,他有一頭濃密的黑發,雙眸繾綣,微笑溫柔,他在清晨的霞光裏為我淺吟低唱,而我必然在沉沉暮色中與他紅袖添香。每一出故事都是千回百轉、柔腸寸斷的深情,末了,雖是悲喜交集,仍然深愛完滿——一直堅信,我的愛情應是與眾不同的,是刻骨銘心的,是超脫世俗的。

二十六年漫長的等待裏一路走來,漸漸地,也愛過一些不該愛的人,走過一些坎坷的道路,遇到一些難辨的敵友,經曆了一些難言的故事,直到那位“清瘦淡雅的男子”去美國尋夢,很快愛上了另一個追夢的女人,驀然回首時才驚覺,韶華虛擲,青春蹉跎,而年少時那份簡單的夢嗬,到如今還是一樣遙不可及。

那個“黃道吉日”是冬日裏難得的好天氣,冰雪初融,豔陽明媚,空氣裏有著難得的清新濕潤,一切灰撲撲、暗淡淡的冬景都沉浸在金色的溫暖裏。站在紅色宣誓台後,被大紅如血般熱騰騰、暖烘烘的布景所包裹,我和雲喬一本正經地念宣誓詞:“今後,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成為終生的伴侶……”

偷眼看雲喬表情嚴肅而投入,頓時漸生出一絲細細的、世俗的感動,如窗外暖陽般蔓延全身。

“他是認真的!”我在心中慨然輕歎。

他並不是我合心中意的結婚對象,他是個濃眉大眼、體格健壯的軍人,下巴處有一層濃密的黑色的胡楂,他熟知服從、軍紀、體能、戰爭和軍備,不喜歡文學,不喜歡讀《紅樓夢》,深惡賈寶玉,在許多興趣愛好上,我們是格格不入、大異其趣的,我常常取笑他:“為什麼找上我?你知道焦大是不愛林妹妹的!”

對我的冷嘲熱諷,他總是憨厚地笑笑,毫不介意將我擁入懷中,用胡楂輕戳我的臉,說:“當林妹妹成為剩女時,焦大也可以在考慮之列。”

我又說:“我不漂亮,身材也不曼妙,除了一份尚體麵的工作,其他一無所有,你介意麼?”

他將寬闊的額頭抵在我的額頭上,依舊微笑:“我沒車沒房,無錢無權,除了胸腔裏這一顆心能給你,也一無所有,你介意麼?”

我搖頭微笑。對於我,結婚,再不需要什麼特別刻骨銘心的理由,在喧鬧都市裏獨自行走了26年,終於累了倦了,想找個能依靠的、結實的肩膀稍做停靠,哀愁有人擔當,快樂有人分享,隻求暫時沉酣一覺。

醒來時,或許前路還是要一個人走。

“要什麼樣的新婚禮物?沒有婚禮,那麼補個鑽戒好麼?”今日,雲喬站在一排琳琅滿目的結婚鑽戒的櫃台前小心翼翼地問我,他搓著雙手,躍躍欲試。

他的薪水不高,目前又在軍校讀研究生,我知道他囊中羞澀,可是不願意怠慢了我。但我也不是個貪慕虛榮的女子,雖不能視錢財如糞土,也不願為了一粒硬邦邦的、毫無生氣的碳結晶體而難為了他。

我笑著搖搖頭,道:“不要。”

陽光裏,他的額前竟然急出數點晶瑩的汗珠。他急切地說:“我買得起呀——”

我笑道:“那些東西太落俗套,我不要。我是個醫生,平常戴這些首飾的機會也不多,你真要送我禮物,那就送個特別的,讓我一生難忘的。”

他凝視我半晌,搖頭歎息:“你,清秋,有時候,真希望你和那些普通女子一樣俗氣。”

我含笑不語。我就是我,永遠不會是別人,不求富貴榮華,出人頭地,願求現世安穩,歲月靜好,願求相濡以沫、風雨同舟——

願得人生如此,便是圓滿歡喜。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晴

忙碌了許多天,終於順利地搬去了新房,小小的一所房子,地段有些偏僻,但價格不菲,盡管父母給了一些資助,雲喬也用工作多年的積蓄付了首付,我們依舊背負了三十年沉重的銀行債務。

從前最不屑那些愚愚碌碌之人,一生為一套房子嘔心瀝血,將好心情都付之流水,拋之腦後,如買櫝還珠,緣木求魚,終是得不償失,可笑可歎。如今自己有了房子,刹那間,也欣欣然覺得塵埃落定,此生得歸。

粗粗說來,婚後的小日子還算稱心如意,遠離了父母的嚴厲管束,擺脫了讀書時代的清規戒律,雲喬如婚前那般對我體貼入微,加上上班不久,隻在各個科室輪訓,更加無人約束,經濟上雖然拮據,實習醫生的日子倒也還悠閑自在。雲喬的功課也不算緊,稍有些雅趣時,把小時候學過的二胡重新撿起,《二泉映月》纏綿淒切,《戰馬奔騰》壯懷激烈,每每我便在這如癡如訴的樂聲中讀書至夜深,雅樂深幽,琴瑟和諧,掩卷沉思時,暗暗地隻希望這歲月波瀾不驚,是非雲散,就此長久地安靜下去吧。

素敏是不肯讓我安靜的,嗔怪我竟然沒有等她一起結婚,前些天就嚷著要我在新房裏請客款待她。

我的朋友並不多,大抵都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見麵了不過點頭、微笑、寒暄,偶爾通個電話問候,一切都是遠距離的、和和氣氣的交情。而素敏是我自學生時代以來碩果僅存的一位知己,讀大學時也膩在一處,我讀臨床醫學,素敏學了護理,這讓我們的親近又更近了一層,挖心掏肺,親密無間。因為知心,我們彼此一貫多是寬容且縱容的,她的要求我向來拗不過,隻得用那雙慣於治療病患的雙手親自為她下廚做羹湯。

今天是周末,我早早地去醫院查完房,去菜市場買了菜。正在廚房忙碌之際,素敏的電話緊跟而至,她大喇喇地笑嚷著:“哎,老虞!我要帶一個貴賓來哦!”

我不喜歡陌生人,也不善於和陌生人相處,若能夠選擇,我寧可整日裏待在家中閉門讀書。相交多年,素敏是深知我的脾性的,但是她的朋友我不好斷然拒絕,笑問她是不是她的新男友。她故弄玄虛,不置可否,我也懶得探個究竟,橫豎不過多來一個人,多添一副碗筷罷了。

素敏是孤身前來的,我問那位神秘的“貴賓先生”為何沒來,她仰天大笑三聲,從鼓鼓囊囊的提包中抱出一條小狗。小家夥生得憨頭圓腦,嘴毛也被修剪成圓形,兩隻垂毛至肩的茸茸大耳,漆黑濕潤的圓鼻頭,渾身披被著蓬蓬的棕紅色的卷毛,像極了泰迪熊玩具,要不是他那雙黑玉般的杏眼滴溜溜地轉悠著,我真要以為他是假的了。

我瞟著她抿嘴微笑,誰知她狡辯說:“生人你是不喜歡的,所以我帶條狗來。叮叮原本就是‘貴賓犬’,又是個男孩,不是‘貴賓先生’是什麼?”我拿她無可奈何,再看看雲喬,他對這位不速之客十分歡迎,已逗著小狗玩起來。

正說笑著,那位“貴賓先生”跑進了臥室,愜意地在臥室的中央拉了一堆熱騰騰的穢物,稍不留心,他又活潑潑地飛躥了出去,鎮定自若地轉悠一圈之後,在桌旁抬腿撒尿來。他腿短站不穩,搖搖晃晃地蹭著桌腿,幾乎要摔倒,尿完,跑去地毯上扭著胖胖的身子滾來滾去。

本來憋著一肚子埋怨,瞅見孩子那滑稽可愛的動作,怒氣頓消,忍俊不禁,不由得撲哧一聲笑起來——好個淘氣的孩子!

“來來來,給叔叔阿姨表演一場。”素敏笑著在叮叮頭上一拍,他即刻聽話地蹲坐下來;又指示他站起來,他旋即將前腿懸空抬起,繃直了後腿,在原地踉蹌打轉兒。幾次之後,瞅著她沒有獎勵他零食,他便撒賴起來,不肯再賣力,隻纏著要抱,見她不理睬,又搖頭晃腦地朝我跑來,前爪輕輕搭在我腿上,目不轉睛地看著我。我撓撓他的下巴,他舔了舔我的手作為回禮,那截短短的小圓球似的尾巴搖得直歡。

記得素敏是不喜歡狗的,遇到抱狗的人,她往往不屑一顧,批評說“玩物喪誌”。問她怎麼心血來潮地想要養狗,她仰天長歎:“孤獨啊,寂寞啊,想找個伴兒啊。”

嗬嗬一笑,她將我一指,又說,“哪,這不,你養男人,我養狗,殊途同歸!”

雲喬打趣她:“狗怎麼能和男人比?要是覺得獨身日子不好過,還是找個男人好。”

她嘿嘿一笑,拋出一句沒頭沒腦的話語:“和人待久了,越發覺得狗永遠是狗,而有些人卻不是人。”

見我和雲喬不解其意,她神秘兮兮地笑道,“我跟你們講啊,貓招財,狗來福,說不定今年就嫁了。”

她慫恿我抱抱叮叮,我連忙搖手拒絕,她索性抱起孩子直接放在我懷裏。這團軟軟的、小小的肉團兒倒也安靜,老老實實地待了一會兒,忽然抬頭,遲疑地舔了我幾下。我尷尬地笑著避開他的熱吻,素敏大笑:“你怕什麼,他又不咬你,是喜歡你呢。”我溫和地摸了摸他的頭,他則抱著我的頭親昵地狂舔。

“……這家夥可精著呢,無惡不作的小魔頭,偷吃零食、咬衣服鞋子、撕紙巾,有時候恨得我牙癢癢兒;但有一點好,親人,忠誠,老逗我開心;你知道我孤身一人在長沙,每天一個人吃飯、走路、回家,然後對著空落落的房間,太孤單了。現在有了叮叮,有了個伴兒,心頭有了牽掛,這日子才有點生氣。就是老三班倒,不能多陪陪他。”

說起叮叮,她眉飛色舞,滔滔不絕,他儼然是她真正的孩子,是她的心頭肉。我低頭撫弄叮叮的長耳,他溫柔地看了我一眼,那雙眸子清澈如水,溫潤若玉,眼神裏沒有絲毫俗世的雜質,隻有一味的坦然和信任,如一個初生嬰孩一般純淨無瑕。

電光火石般,我心深處一隅最隱蔽、最溫柔的角落,有一根似有還無的心弦已被懷中的孩子悄然撥動。

無端地,這樣的眼神似曾相識,不然怎麼會如此熟悉可親?

或許緣分原本就是如此奇妙嗬,有些生命即便每日遇見,終是陌路,相見不相識;而有些,雖是偶遇,也是一見如故,一生難忘。

人與狗的緣分亦是如此,投緣了,便給他一個簡單溫暖的家,親自喂養他長大,看他撒嬌賣乖,承歡膝下,而他亦奉獻他全部的忠誠和愛,相守相伴,不離不棄,即便以後不幸離別,也會遙遙地彼此思念一生。

他的眼神鑿刻在我心裏,讓我忘情地迷戀其中,無法自拔。

素敏和叮叮走後,我問雲喬:“結婚禮物,還作數麼?”

“當然!”

我沉吟了許久,對雲喬說:“那麼,我要養狗。”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晴

我想我是真的瘋魔了,在遇到叮叮之後。

從來沒有這麼認真地任性執拗過,從來都是順從地聽從父母師長之言,安分守己,奮發向上,活著都不是為了自己,隻為了讓別人安心、放心。

念書時,師長說要努力學習,我便全身投入,力爭上遊;高考時,父母希望我子承父業,我便放棄了所愛的文學,順從地學了醫;和宋子銘分手後,父母說雲喬是個值得托付的人,我便欣然嫁給了他——本本分分地一路走來,回想起來,似乎沒有一條路是我自己親自選擇的,沒有什麼是真正屬於我的,包括愛或者恨,喜或者悲,包括曾經的輝煌和如今的平凡,包括一切難以言明、無以複加的心情,甚至包括我自己。

“你是我一個人的麼?”有時候,我十分愚蠢地問雲喬。

婚前他握著我的手,不假思索地說:“當然是!”如今他盯著電腦屏幕含糊答道:“我是父母的兒子,是妹妹的兄長,是你的丈夫,以後還是孩子他爸。”

心有不甘,纏著他再問時,他濃濃的劍眉稍稍皺起,笑著推開我,有一些不屑和不耐煩。

或許是我過於敏感多心吧,他對我一貫溫柔體貼,有時乃至於縱容無度,他的回答也如同他的為人處世,正確得體,讓我無可挑剔,但我知道,這世上沒有一個人是完全屬於我的,包括父母,包括素敏,包括身邊的雲喬。

獨行在這世間,誰和誰能如影相隨?

那一種不安分的孤獨與生俱來,無人可以排遣。

我賭氣似的說:“我要養狗!”

他仍舊盯著電腦,說:“唔!”

見我抱膝獨坐,悶悶不語,他這才將目光回轉,看著我笑說:“哦,清秋,真的決定了?”

我冷冷地說:“我並不是半途而廢的人。”

他沉思了半晌,說:“可是你是個脆弱敏感的人,其實我是害怕……小時候我養過一條黃色的土狗,非常聰明,還聽得懂口哨。每天上學,她一路跟著送我到學校,下課了,她就在學校門口等我,一起散步回家,算是我小時候最好的朋友了。”

見我怔怔地注視著他,他又接著說:“她跟了我有好幾年,後來被人弄死吃掉了。失去她的感覺就像失去了家人一樣,一個生命和你相處久了,就算她不是人類,你總會傾注感情,總會難舍難分。我怕,我害怕到時候你會受不了。”

他的話語橫亙在我心頭,沉甸甸的有些難受,躺在床上看書,心裏仍是放不下他說的那隻黃狗,漸漸地,正要蒙矓睡去,忽覺天地洞明,豁然開闊,眼前已是煙翠滿山,繁花遍野,一個俊俏的小男孩從山路上顛簸走來,清脆的口哨聲中,一條黃狗飛奔而至,親熱地撲上身來,男孩嘻嘻地笑著與黃狗滾做一團。再定睛看時,那男孩分明是雲喬,慢慢又幻做我的模樣,我在寂靜的山路上徘徊等待,孤獨地吹著口哨,而身後隻剩下滿山鬱鬱蒼蒼的胭紅冷翠,還有旖旎春色,還有爛漫山花,隻是,再也沒有黃狗跟來。

在夢中嗚咽落淚,醒來時枕頭上濕答答的一塊,雲喬心疼地將我摟入懷中,吻著我的發梢,低低地說:

“清秋,我答應你,我們養一隻狗。”

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雨

晚飯時,略和母親說了想養狗的事,母親厲聲說:“人都養不好,還去養狗!”我默然不語。

從小到大,母親對我一向要求嚴格,精心栽培,如此“玩物喪誌”“不務正業”的事情是她不允許的。已經令她失望了,不如就此到底,橫豎我是個沒有出息的人,我對自己尚且無望,又怎能令母親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