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實用的表達方式(7)(3 / 3)

“這要推測到無限的遠久,當哥倫布最初發現這塊大陸——當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當摩西率領以色列渡過紅海——啊,甚至亞當從創世主手裏出來,從那時到現在,尼加拉就在這裏怒吼。古代巨人的眼睛就像今天我們的眼睛一樣,曾看見過尼加拉,與第一代人同時代,比人類的第一代始祖還早,一萬年前的尼加拉和現在是同樣新鮮有力,我們隻能看見那龐大骨骼的前世巨象爬蟲,也曾見過尼加拉——從那個久遠時代起,尼加拉從無一刻靜止,從未凍凝,從未休息。”

五十年前飛利浦在講黑人杜桑將軍時,也曾用過這同樣的技術,現在把他演說的結尾抄錄於下,這段文字被許多有關“演講術”的書籍采錄,它有生氣有活力,雖然在今天這個實用的年代看著有點過於華麗,但仍然極有吸引力:

“我要稱他為拿破侖,可是拿破侖經過了毀約食言血流成河的戰爭而獲得了王位,而這個人從沒有食言過。‘不報複’是他的偉大格言,也是他一生的信條,他最後一次對他兒子說的話是:‘我的孩子,終有一天你還能到故鄉聖多明哥,忘掉法國曾殺掉你的父親。’,我要稱他為克倫威爾,可是克倫威爾隻是一個軍人,他所建立的國家與他同時埋葬在墳墓裏,我要稱他為華盛頓,可是這位偉大的弗吉尼亞州的人使用奴隸,而這個人寧肯以國家的命運來冒險,也決不允許他的領土內任何一個小村莊去做販賣奴隸的事情。”

林語堂先生曾經說過,演說要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

一位演講者若不能縮短他的演說,使之適合於忙忙碌碌的現代聽眾,那就不會受歡迎,而且有時甚至使人產生反感。即使是聖哲,在這件事上也可能鑄成大錯。有一位演說者,等到該他起來演說時已經是淩晨兩點了。假如他有點機智聰明與通達,他就應該隻說幾句話就讓聽眾回家,但是他這樣做了嗎?沒有,他不會這樣做。他發表了一篇反對動物活體解剖的四十五分鍾的激昂演說,不待他講完一半,聽眾們便急不可耐,希望他能立即結束!

眼神與語言同樣重要

一位事業發達的房地產公司的老板,向朋友坦率地談了他對一個名叫彼爾的人的憂慮。

彼爾是該公司年輕有為的主管之一,人很機靈,精力旺盛,對公司的貢獻也很大,而且長得儀表堂堂。可不知怎麼回事,他總是讓人煩躁不快。

問題出在哪兒?是服裝式樣?是談吐?是聲音?這位老板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最後,他還是讓彼爾到辦公室來一下。果然,和他說的一樣,彼爾是一個精明強幹的人。但他的毛病立即被這位朋友發現了,那就是他的右手。

那隻手不停地動作,有時像遊蛇似地扭動搖擺,有時又像一隻飛碟一樣滑過別人的眼簾,再不就同風車輪葉一般在人們麵前旋轉個不停。

在印度舞蹈中,手勢就是語言,手借助於位置、動作的變化來敘述複雜的故事。同樣,聾啞人也是完全依靠手勢和身體動作來傳達很抽象的意念。如果能正確地運用手勢,其表意作用是很有效的,尤其是在需要強調的時候。但是,這種手勢一定要在真正強調的時候才運用,否則隻能起到分散別人注意力的作用。

並非你每次提到“一”,就要伸出一個手指頭,提到“二”,就要伸出二個手指頭,因為這些字本身就可以表達意思。吸引聽眾主要靠的還是生動、理智的語言,而手勢隻能是一種輔助。

這位朋友給彼爾開的處方可能不怎麼正規,但卻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