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兩種對立的改革思路:強化論和弱化論的爭執(1 / 1)

曾經發揮過巨大作用的中國信訪製度,走過了50多年的風風雨雨後,今天卻是步履維艱、不堪重負。在目睹了這個製度的病態和愁容後,人們對這一製度的批判檢討和改革建議此起彼伏,中國著名媒體《南方周末》的文章指出:“中國信訪製度實行50多年走到製度變遷關口”。圍繞信訪製度改革的話題也在理論界引發了激烈的爭執,主張強化信訪製度和主張弱化甚至取消信訪製度的兩派為此爭論不休。

主張強化信訪的是國家信訪局的官員和大部分學者。2001年就有人提出建立“大信訪”的建議。中國科學院國情中心研究員康曉光提議賦予信訪部門更多如調查、督辦甚至彈劾、提議罷免等權力,他建議將行政問責製與信訪結合起來。國家信訪局張彭發主任也認為應該強化信訪,加強現行信訪部門的權力。有些人士已經建議出台《信訪法》,甚至效仿法院兩審終審製,確定兩訪終訪製,用以保證有限度的上訪,將其納入法製化軌道。

強化信訪的理由大致可以歸結為三條:一是信訪必須解決問題,為了解決問題必須有權。中國科學院國情中心研究員康曉光認為,信訪部門的功能無非兩個:信息反饋和解決問題。“如果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誰願意勞民傷財甚至傾家蕩產地來北京。但如果信訪部門沒有足夠的權力解決問題,那就是形同虛設。”二是中國的國情,司法不獨立,需要這樣的一個反饋係統。他指出,“我們是一個行政主導的國家,在司法難以真正獨立的情況下,中國需要這麼一套反饋係統來了解社會存在的問題,了解民眾的需要。這是一個沒有門檻的係統。”三是中國的救濟方式太少。例如憲法學者杜鋼建認為,中國目前的權利救濟方式不是太多了,而是嚴重不足,不能僅依賴司法救濟這一條路。

與此相反,少數學者主張弱化甚至取消信訪。於建嶸研究員是其代表。於建嶸認為,老百姓可以提意見和建議,把信訪視為公民政治參與的渠道,但一定要把公民權利救濟功能從信訪製度中分離出去,以確定司法救濟的權威性。

在這兩種決然不同的聲音中,強化信訪的主張顯然占了明顯的上風。它不僅有學者的論證,更重要的是,它有官方的支持。在中國的國情下,決定立法的首先是官員。新《信訪條例》的出台無疑為這一短暫的爭論打上了句號。新《信訪條例》當然有許多可圈可點之處,例如,疑難信訪事項可舉行聽證,過激信訪構成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以及對信訪人保護的細化,信訪方式的多樣化,信訪便民原則的細化,信訪事項範圍的擴大等。新《信訪條例》賦予了信訪部門交辦權、督辦權,使信訪部門從單純的收發室走出,便於信訪案件的監督和相關部門的及時辦理;由過去的兩級信訪變為三級信訪,加大了對相關部門的督辦力度。很明顯,它貫徹的是一條強化信訪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