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證明,行政訴訟在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支持和監督公權力,推動法治進程等方麵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政治、文化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公權力涉及的領域不斷更新,相對人的權利意識日益增強,作為權力與權利博弈規則的現行行政訴訟法本身規定的缺陷日益顯現。

行政與行政訴訟法理論必須回應社會發展與行政法治實踐的現實需要,否則就不足以科學地解釋行政法治現象。傳統行政法理論因其日益脫離實際而無法全麵解釋行政法實踐,故而麵臨著來自實踐與理論的嚴峻挑戰。筆者以為,當理論研究陷入困境時,就應嚐試著轉換視角或方法。隻有如此,研究思路才有可能變得開闊,學術視野才有可能因此豁然開朗。本文就是在反思傳統行政訴訟理論的基礎上,探討如何將博弈論引進行政訴訟過程當中,從而在社會生活中發揮更大的現實意義。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旨在引起對傳統行政訴訟理論與實踐的反思。將博弈引進行政訴訟過程,雖然並未改變行政訴訟法的性質,更未改變行政法的性質,但這種方法的更新有助於推動行政訴訟法機製設計更趨合理。在這種新型的行政訴訟機製下,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和訴求更有可能得到充分表達,更有助於協調、整合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有助於實現綜合動態平衡,有助於確保司法公正,從而有助於加速推進我國行政法治建設的進程。

§§論我國合議庭評議製度之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