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並非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義務主體,也不是證券服務機構。媒體對證券信息的傳播主要遵循新聞職業道德、行業規範和相關證券法規。由於證券信息的特殊性,要求媒體在傳播過程中更加審慎、負責,並在不損害媒體自身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承擔必要的賠償責任,是合法而且合理的。也是媒體不可避免的社會責任之一。文章中對媒體民事責任賠償機製的構想是很粗淺的,這有待於專家學者進一步深入研究,期待新的突破。
§§媒體監督與審判權衝突探析
結論(1 / 1)
媒體並非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義務主體,也不是證券服務機構。媒體對證券信息的傳播主要遵循新聞職業道德、行業規範和相關證券法規。由於證券信息的特殊性,要求媒體在傳播過程中更加審慎、負責,並在不損害媒體自身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承擔必要的賠償責任,是合法而且合理的。也是媒體不可避免的社會責任之一。文章中對媒體民事責任賠償機製的構想是很粗淺的,這有待於專家學者進一步深入研究,期待新的突破。
§§媒體監督與審判權衝突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