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考察近幾年法院的審判實踐、媒體的新聞實踐以及學界的動態,可以明顯地感覺到,媒體對法院的審判工作存在濃厚的興趣,媒體越來越多地報道法院審判活動相關內容。媒體報道引發強烈的民間輿論,洶湧的民間輿論進而促進了媒體的持續關注和報道。有的媒體對法院的監督脫離了案件事實及案件的當事人,媒體的“媒介審判”現象與法院獨立審判引發激烈衝突。在此過程中,法院逐漸由被動走向主動,對媒體逐漸由抵觸向溝通轉變,二者之間聯係日益緊密。新聞界對審判機關進行輿論監督,認為是憲法賦予新聞媒體的神聖不可剝奪的權利,審判機關則更多地表示和論證了新聞媒體過度介入審判活動可能帶來的消極後果,顯示出某種排斥和拒絕的傾向。而法院在抵觸媒體對法院的負麵報道的同時,希望通過媒體的正麵報道提高自身的形象和權威,取得民眾的信任,二者在矛盾中有著統一。近幾年法院與媒體的衝突較多,雙方相互懷疑行為、動機的正當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二者之間的衝突。如何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係,使得媒體在滿足公眾對法治信息需求的同時不會妨礙審判活動的正常運行,已成為人們愈來愈關注的問題。本文以現階段媒體對審判權監督的主要表現為切入點,結合近些年一些媒體監督對法院審理案件影響比較大的案例,討論審判權和媒體監督衝突的原因,尋找出現階段法院應對媒體監督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