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的理論分析指出,在威權體製下,如果國家政策偏離了社會利益集團的平均偏好,那麼該國即使與國際經濟有密切的經濟聯係,利益外向型集團仍可能無法製約領導人的決策。德國政治體製具有濃厚的封建軍國主義性質,利益內向的容克地主貴族在國民經濟中占據重要地位,並壟斷國家政權,而具有和平傾向的利益外向型集團處於政治體製的邊緣位置。這種政治結構決定了擴張性的普魯士軍國主義精神必然滲透到政治領域和社會生活之中,並與鋼鐵、軍工大企業集團互相利用,從而形成列寧所說的“容克資產階級帝國主義”,致使侵略政策在德國大行其道。
4.5.1 普魯士軍國主義政治體製
德國的統一是“普魯士王朝和容克的統治擴大到德國”,普魯士霍亨索倫王朝和容克地主在帝國中占統治地位。1871年通過的帝國憲法規定,皇帝有權指揮帝國的全部武裝力量,簽訂國際條約,任免國家官吏。德國的立法機關包括聯邦議會和帝國國會。帝國國會由全體成年男性普選產生,但它無權罷免由皇帝任命的政府部長。法律必須得到聯邦議會和帝國國會兩院多數通過並經過皇帝和首相簽署才能生效。因此,從形式上說,關稅和軍事預算需要立法機關批準通過,不是簡單地由政府部門一手操縱。但是,立法權力有利於聯邦議會,聯邦議會有提出和擱置議案以及杯葛帝國國會修正案的權力。這個權力至關重要,因為普魯士是帝國最大的邦,占帝國全部麵積的55%和人口的61%,容克貴族地主操縱著聯邦議會。正是有了這個權力,德意誌帝國政府與外國簽署的任何協議必須符合普魯士地主等農業集團的利益。
總之,皇帝、首相和容克貴族地主是政治決策過程的主導力量,它們的統治雖然也受到一定程度的約束,但手中擁有關鍵性的否決權。由於這個原因,任何一個利益集團為了實施自己的政策主張,如果不聯合皇帝、首相和容克地主就注定無法獲得成功。由於反對自由貿易和支持擴張主義政策的利益集團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利益外向性的勢力集團處於微弱的權力地位,這使得1871年以後德國對外守成的維持政策具有內在的脆弱性和不穩定性。
4.5.2 俾斯麥時代
為了解決1873年的經濟蕭條導致的國家稅收危機,俾斯麥成功地促成了德國大資產階級和農業集團之間的聯合,即所謂“鋼鐵和黑麥聯姻”,決定通過征收關稅來彌補政府的開支缺額。1879年頒布的保護關稅法,大大提高了鋼鐵、工業製成品和穀物進口稅。這是容克地主和諸如克虜伯等鋼鐵、軍械重工業企業雙方利益一拍即合的產物。由於普魯士農業不具世界經濟競爭的比較優勢,因此容克地主需要提高農業關稅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重工業企業也可以借助關稅壁壘來迫使國內製造商使用本國的鋼鐵原料,從而維護國內壟斷地位。19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在政府部門的撮合下,農業集團和鋼鐵行業互相利用形成了保護主義的穩固聯合,而支持自由貿易的集團則被排斥在決策過程之外。俾斯麥和普魯士軍隊積極鼓吹保持經濟自足和建立強大軍事的觀點,德國對外政策中的擴張主義傾向越來越明顯。在這種社會輿論的影響和“鋼鐵和黑麥婚姻”的推動下,19世紀80年代末,德國開始大事擴充軍備,1887年通過了實行征兵製的陸軍法,1885年至1890年用於海外征服和國家防禦的開支幾乎增加了100%。
4.5.3 全球政策和關稅聯盟計劃
1890年3月,俾斯麥因同德皇威廉二世發生政見衝突而辭職。注重對外貿易的繼任首相卡普列維在1891年至1894年期間與外國訂立了一係列的貿易通商條約,德國的保護主義和黷武擴張傾向有所收斂。卡普列維的關稅減讓政策雖然給國內帶來了“廉價的麵包”,但卻導致了他與容克地主為代表的保守勢力的決裂,因而在1894年下台。
卡普列維的“新路線”流產以後,保護主義和軍國主義又重新主宰德國政治。1897年、1898年和1900年,德國通過了三個海軍法案,大規模擴建海軍。1902年,帝國國會又批準了實行穀物保護的關稅法,容克地主從中獲利12億5000萬馬克。這兩項立法表明鋼鐵和黑麥聯姻的再生。正如斯圖爾特?休斯(H。Stuart Hughes)所說,“在德國,海軍是資產階級的事業”,德國艦隊不僅從富裕的中產階級吸收軍官,而海軍開支的增加本身更意味著重工業定單的增加;而農業集團投票讚成海軍預算,是為了得到重工業集團在農業關稅上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