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古今樂錄》(1 / 1)

《古今樂錄》是南朝陳代沙門智匠所編,共十二卷。原書雖已亡佚,但《樂府詩集》等引錄其文頗多。它是研究漢魏六朝樂府詩的一部重要著作。

《隋書?經籍誌》經部樂類:“《古今樂錄》十二卷,陳沙門智匠撰。”此書《舊唐書?經籍誌》、《新唐書?藝文誌》俱作十三卷,其中一卷當為目錄。王應麟《玉海》卷一?五引《中興書目》:“《古今樂錄》十三卷,陳光大二年僧智匠撰,起漢迄陳。”原書趙宋後亡佚,《樂府詩集》及《太平禦覽》等類書引錄頗多。清王謨《漢魏遺書鈔》、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各有輯本(黃?《漢學堂叢書》襲用王謨本),但均不完備。

《古今樂錄》對漢魏至南北朝樂府敘述較為周詳,凡郊廟、燕射、愷樂、相和、清商、舞曲、琴曲等曲調以至樂律、樂器等方麵,均有涉及。原書十二卷,大約除敘述外,兼錄一部分歌辭,實為唐以前敘錄樂府詩最完備之著述。《樂府詩集》引用其文最多,保存了許多有價值的材料。正史樂誌,大抵詳於雅樂、略於俗樂。此書於相和、清商等通俗樂曲,記載詳明,彌足珍貴。

關於相和歌,其類別、體製、曲名、流傳等情況,《樂錄》大都征引晉荀?《荀氏錄》、劉宋張永《元嘉正聲伎錄》、蕭齊王僧虔《大明三年宴樂伎錄》三部著作(三書唐代均已失傳)。按《宋書?樂誌》著錄相和曲、清商三調,本於荀?之著述;《樂錄》除采《荀氏錄》外,更多地引用張永、王僧虔兩家所記劉宋前中期關於相和歌用於宴樂的情況,較荀?所記西晉初年的情況又有發展變化。《樂府詩集》敘錄相和歌辭,分為相和六引、相和曲等十小類,各類題解,據《樂錄》所稱引,實以張永、王僧虔兩種《伎錄》為主,其中八類引用張永《伎錄》,五類引用王僧虔《伎錄》,三類引用《荀氏錄》,兩類引用《宋書?樂誌》。我們有理由認為,《樂府詩集》著錄相和歌辭,其分類的框架結構,來自張永、王僧虔的《伎錄》。《樂府詩集》把清商三調歸入相和歌辭,是根據南朝人的著錄。現代學者梁啟超等認為清商三調不屬於相和歌辭,恐不足信。

對於南北朝時期的通俗樂曲,南朝清商曲辭中的吳聲歌曲、西曲歌,以及保存於梁鼓角橫吹曲中的北朝樂歌,於其類別、曲調、體製等,《樂錄》亦有較詳明的記載。對吳聲、西曲各曲調的和聲、送聲,《樂錄》一一予以記載,對於後人了解吳聲、西曲的體製特色,尤有幫助。我曾以這些材料為主要依據,寫成《論六朝清商曲中之和送聲》一文(收入拙著《樂府詩述論》上編),解釋了現存吳聲、西曲許多歌辭內容與舊傳本事不相符合的疑問。《樂府詩集》敘錄梁鼓角橫吹曲,大抵根據《樂錄》。北朝樂曲以一句為一解,《樂錄》往往加以注明,並雲:“傖歌以一句為一解,中國以一章為一解。”(《樂府詩集》卷二六相和歌辭敘說引)。這對於我們了解北朝樂曲的體製特色也頗有價值。對《木蘭詩》,《樂府詩集》卷二五引《樂錄》曰:“木蘭,不知名。”這是證明《木蘭詩》產生於北朝而非隋唐時代的一個重要證據。《樂錄》敘錄東晉、南北朝樂府詩,沒有說明征引何書。編者智匠生於南朝陳代,與這些樂府詩產生流行年代相近,一定看到不少原始的、直接的材料,隻是他在引用時沒有明言罷了。

《樂錄》編者僧人智匠,生平事跡不詳。南朝僧人,通曉音律、能作樂府詩者不乏其人。例如齊武帝作西曲《估客樂》歌辭一首,樂府令劉瑤未能配好樂曲,倒是僧人釋寶月給配好了。寶月又寫了兩首頗為生動的《估客樂》歌辭。(見《樂府詩集》卷四八)又如西曲《三洲歌》,原來和聲中有“啼將別共來”句,梁天監十一年,僧人法雲建議梁武帝把它改為“歡將樂共來”。(見《樂府詩集》卷四八)智匠當也是一位通曉音律和樂府歌詩的僧人。又南朝時代,佛教盛行,僧人為了啟發民眾,注意利用美妙動聽的聲樂。慧皎《高僧傳》最後敘錄善於唱導的宋、齊兩代僧人有十餘人,可見重視音樂是佛教徒在傳教過程中的一個文化條件。

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