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陳子昂冤死原因(1 / 1)

武則天萬歲通天元年(696)、神功元年(697),契丹首領李盡忠、孫萬榮叛唐,武後派建安王武攸宜率軍征討。陳子昂隨軍出征,在軍幕任參謀。

從征契丹的情況很不好:他不但沒有機會好好報效國家,而且受到降職處分。這一嚴重的打擊使他喪盡了政治方麵的任何信念。北征旋師的翌年,他即以父老解官回鄉。那年是武後聖曆元年(698)。再下一年(聖曆二年),他父親死了,他居喪悲傷得很厲害,身體更不好了,又受到地方酷吏的迫害,不久即冤死獄中。盧藏用《陳氏別傳》記其事雲:

及軍罷(案指征契丹事),以父老,表乞罷職歸侍。……鍾文林府君憂……子昂性至孝,哀號柴毀,氣息不逮。屬本縣令段簡,貪暴殘忍,聞其家有財,乃附會文法,將欲害之。子昂荒懼,使家人納錢二十萬。而簡意未已,數輿曳就吏。子昂素羸疾,又哀毀,杖不能起。外迫苛政,自度氣力,恐不能全。因命蓍自筮,卦成,仰而號曰:“天命不?,吾其死矣。”於是遂絕,年四十二。

《新唐書》本傳所記相同。於此,我們會發生疑問:一個縣令如何能這樣脅迫“帶官取給而歸”的中朝諫官呢?岑仲勉先生在《陳子昂及其文集之事跡》(《輔仁學誌》第十四卷第一二合期)一文中曾有如下的懷疑:

《陳氏別傳》敘子昂之死,雖若甚詳細,而疑問滋多。按《新書》二○九《來俊臣傳》,“始王慶詵女適段簡而美,俊臣矯詔強娶之。……妻亦慚,自殺。簡有妾美,俊臣遣人示風旨,簡懼,以妾歸之。”則簡直一無氣骨人。以武後、周、來之淫威,子昂未之懼,何獨畏夫縣令段簡,可疑一。子昂居朝,嚐陷獄年餘(參羅譜),鐵窗風味,固飽嚐之,何竟對一縣令而自餒若此,可疑二。子昂雖退居林下,猶是省官,唐人重內職,固足與縣令對抗,何以急須納賄,且賄納廿萬,數不為少,何以仍敢誅求無已,可疑三。

這看法是很合情理的。案唐沈亞之《上九江鄭使君書》中有一段文字談及子昂之死,極堪注意:

喬(知之)死於讒,陳死於枉,皆由武三思嫉怒於一時之情,致力?害。一則奪其妓妾以加憾;一則疑其擯排以為累,陰令桑梓之宰拉辱之:皆死於非命。

考《舊唐書?喬知之傳》雲:“知之有侍婢曰窈娘,美麗善歌舞,為武承嗣所奪。知之怨惜,因作《綠珠篇》以寄情,密送與婢。婢感憤自殺。承嗣大怒,因諷酷吏羅織誅之。”(《新唐書?武承嗣傳》同)三思是承嗣的從弟,兩人在武後朝同時把持政治大權,狼狽為奸。殺害喬知之一節,三思當預其謀。《舊唐書?武承嗣傳》說:“承嗣嚐諷則天革命,盡誅皇室諸王及公卿中不附己者。承嗣從父弟三思,又盛讚其計。天下於今冤之。”可見兩人的關係。

《新唐書?武三思傳》說他“忌阻正人特甚。嚐曰:‘我不知何等名善人,唯與我者殆是哉。’……凡構大獄,汙點善良,破壞其宗,天下為蕩然”《舊唐書?武三思傳》略同)。像子昂這樣持身正直而堅決反對淫刑的人物,恐怕是早被武三思認作眼中釘的(前此子昂曾坐逆黨下獄,可能即出於武三思這類人的陷害),隻是到這時才有機會假手段簡來致害罷了。承嗣、三思兄弟殺害喬知之和子昂,都假手於酷吏,這是他倆陷害人的一貫伎倆。

又考沈亞之嚐為秘書省正字。而子昂在武後朝曾為麟台正字多年,麟台即秘書省,武後時改名。亞之既與子昂職務相同,對於前代同僚的事跡,自必較為熟悉,所言子昂冤死因由一節,必定是有所根據的。撰《陳氏別傳》的盧藏用,《舊唐書》本傳稱他“及登朝,趑趄詭佞,專事權貴,奢靡淫縱,以此獲譏於世”。子昂跟盧藏用是好友,我們推想盧藏用很可能知道子昂真正致死之因,隻因他害怕權貴,所以沒有將這段事情的真相寫在《陳氏別傳》裏。

考明了子昂冤死的因由,我們對子昂的為人,可以獲得進一步的了解。

19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