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李白《蜀道難》的主旨(2 / 2)

以上是章仇兼瓊鎮蜀時在軍事方麵的主要事跡。章仇兼瓊在蜀地有沒有劣跡呢?有的。《通鑒》卷二一五天寶四載七月有這樣的記載:

楊釗(後改名國忠),貴妃之從祖兄也。不學無行,為宗黨所鄙。從軍於蜀,得新都尉。考滿,家貧不能自歸,新政富民鮮於仲通常資給之。……劍南節度使章仇兼瓊引為采訪支使,委以心腹。嚐從容謂仲通曰:“今吾獨為上所厚,苟無內援,必為李林甫所危。聞楊妃新得幸,人未敢附之。子能為我至長安與其家相結,吾無患矣。”仲通曰:“仲通蜀人,未嚐遊上國,恐敗公事。今為公更求得一人。”因言釗本末。……兼瓊大喜,即辟為推宮,往來浸親密。乃使之獻春綈於京師,將別,謂曰:“有少物在郫,以具一日之糧,子過,可取之。”釗至郫,兼瓊使親信大齎蜀貨精美者遺之,可直萬緡。釗大喜過望,晝夜兼行,至長安,曆抵諸妹,以蜀貨遺之,曰:“此章仇公所贈也。”……於是諸楊日夜譽兼瓊。

《通鑒》同卷於天寶五載又記載說:“五月乙亥,以劍南節度使章仇兼瓊為戶部尚書,諸楊引之也。”又唐詩人顧況有《露青竹杖(一作鞭)歌》一首,諷刺兼瓊逼迫蜀地人民采馬鞭進貢京師以邀寵的行動。詩頗長,錄其首段:

鮮於仲通正當年,章仇兼瓊在蜀川。約束蜀兒采馬鞭,蜀兒采鞭不敢眠。橫截斜度飛鳥邊,繩橋夜上層崖顛。頭插白雲跨飛泉,采得馬鞭長且堅。浮漚丁子珠聯聯,灰煮蠟楷光爛然。章仇兼瓊持上天,上天雨露何其偏。(雙峰書屋版《全唐詩》第四函第九冊)

詩篇最後以“聖人不貴難得貨,金玉珊瑚誰買恩”結束,諷意很明顯。這樣看來,似乎李白的《蜀道難》為諷刺章仇兼瓊而作的可能性很大了。然而,兼瓊在蜀的劣跡,主要是驅迫人民、冀邀主寵,而不是有恃險不臣的陰謀,跟《蜀道難》的內容並不符合。胡震亨說:“兼瓊在蜀,禦吐蕃著績,無據險跋扈跡可當此詩。”(《李詩通》)這見解還是中肯的。何況《本事詩》、《唐摭言》說《蜀道難》曾在天寶初年為賀知章激賞,這記載還值得重視。李白寫《蜀道難》時很可能在天寶以前,那時章仇兼瓊是否已鎮蜀,鎮蜀而是否已見劣跡,都成問題。《蜀道難》諷兼瓊的說法,大約即是後人看到兼瓊在蜀時有劣跡加上顧況有詩諷刺,因而所作的一種推測,而沒有注意到詩篇內容是否與兼瓊事跡真正符合。

因此,我們認為以上四說中,還是胡震亨的見解最為客觀可信。胡氏在《唐音癸?》卷二十一中對《蜀道難》更有一段比較精辟的議論,他說:“《蜀道難》自是古曲,梁、陳作者,止言其險,而不及其他。白則兼采張載《劍閣銘》‘一人荷戟,萬夫趑趄,形勝之地,匪親弗居’等語用之,為恃險割據與羈留佐逆者著戒。惟其海說事理,故苞括大,而有合樂府諷世立教本旨。若第取一時一人事實之,反失之細而不足味矣。諸解者惡足語此?”這是最通達可取的議論。

一篇古典詩歌是否有美刺比興;如有美刺比興,是否有一定的具體對象,其具體對象又是什麼?關於這些方麵的解釋,都應該實事求是地建立在可靠的或比較可靠的根據上麵,否則很容易成為主觀的臆測。我們現在研究、注釋古典詩歌,對前人在這些方麵的言論,必須審慎地加以抉擇。

19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