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路上的“情侶”(2 / 2)

市公安局向全市幹警發出了命令。

很快,市內車站、各交通要道,都布下了堵截凶犯的天羅地網。

紅日從東方升起,大年初一的街市又喧騰起來。“夜裏發生殺人案了!”消息不脛而走,街上拜年的人們悄聲談論著,不免露出些惶恐神情。是啊,帶槍的凶犯沒抓到,說不定他會在什麼地方作案。

時間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過去了,線索一個個扯起,又一個個被扯斷。現場調查雖然取得大量材料,但還不能判斷凶犯的來龍去脈。市內市外布下的堵截監視哨,也未發現凶犯的行蹤。

這個槍殺了三人,搶槍而去的凶手逃到哪裏去了呢?

牛心合,是一個離本溪市15公裏的市郊小鎮。這天上午10時左右,從市內開來的公共汽車上,匆匆走下來一對男女。男的穿一件黃色軍大衣,留著蓬鬆的長發。下車後,他那雙透著凶光的眼睛迅速掃視了一下周圍,然後朝身後的女伴擺一下頭,意思是:快點跟上!

那個女的,看上去二十一二歲年紀,留著齊額的“劉海”,披肩長發向脖子裏頭勾勾著。她顯得神色有些慌張,步履裏帶著一種無可奈何的恐怖,臉上的表情更是讓人琢磨不透。見男的向她擺頭,她急急忙忙跟了上去。

大年初一,從市裏坐車來鎮子的,大多是走親串友拜年的。人們喜氣洋洋,歡天喜地,拖孩帶崽,穿戴整齊。大人手裏大都拎著劄品,小孩手裏不是彩色氣球就是鮮紅的搪葫蘆。那一男一女兩手空空,神色異常,又沒梳洗打扮,不像小對象串門,更不像小兩口探親。尤其是倆人無言無語,男的在前麵走,女的緊隨在後,腳步匆匆,顯然有些慌亂。這情景同大年初一街上整個的氛圍迥然不同。

他們離開大街,穿過小胡同,很快上了通往偏嶺的山路。

山道彎彎。從山路上看得見結著薄冰,在陽光下發著耀眼光輝的太子河,也望得見四野裏一個個炊煙繚繞的小村莊。“乒乒乓乓”的鞭炮聲從曠野的遠處傳來。

好熟悉的山路啊!從小時候起,他就和這條山道結成了朋友。上學的時候,他和小夥伴們背著書包在山路上捉過螞炸,采過山裏紅,1982年,鄉親們送他參軍,走的也是這條路。複員後在市裏當了鐵路的扳道工人,每次回鄉探親,還是走這條山路。他和她——身後這個小梅子搞對象的這兩年,這條路也沒少留下他們對對雙雙的腳印。

如今,又踏上這條山路了。此時的他,卻已經今非昔比,成了一個罪犯。

“快點!”他朝落在後麵的小梅子低聲喊叫。他停下腳,環視著四周,長籲了口氣,牙咬得咯咯響。一年前,當他們處對象處得最熱火的時候,逢星期假日,他們常一起從市裏趕回他的老家-山那邊的二道溝去探望父兄。這條路上,常常灑下他們的嬉笑聲,在山坡那片濃密樹蔭下,他們還親密地接過吻……

又是誰使他走上這條絕路的呢?

他望著氣喘籲籲的小梅子,往事幕幕,刺痛著他的心。僅僅是為她,才鋌而走險去殺人嗎?不!不隻是這樣。她,一米六八的個頭,長得不算俊也不算醜,雖極力趕時髦,卻仍在時髦中顯露著掩飾不了的俗氣。他深深地愛過她,也深深地恨過她。但可以肯定,若不是生活中出現了她,他絕不會邁出這麼一步。

小梅子剛跟上,他的腳步又急急邁動了。寬大的黃軍大衣裏,時而顯出一件長形硬物的輪廓。

那是槍,那是殺人的槍!為了奪得這支槍,他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