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先生總共留下了三份遺囑,一份是家事遺囑,一份是政治遺囑,還有一份是致蘇聯政府的遺書。限於篇幅,致蘇聯的遺書不在討論範圍,隻看家事遺囑和政治遺囑。
家事遺囑:
餘國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餘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餘誌。此囑!
政治遺囑:
餘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誌,務須依照餘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召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對於《政治遺囑》和《家事遺囑》的產生過程,目前有三種說法。一說是孫中山在病床上口授由他人筆錄;一說是孫中山口授要點,由他人在病床前整理而成的。還有一說是事先為孫中山準備好了遺囑文稿,由其同意後簽字。從當時在場的國民黨重要人物如孫科、張繼、於右任等人的回憶錄和其他相關資料分析,孫中山的遺書是由他人事先擬好,孫中山閱後同意後簽字的可能性最大,但代筆者又是誰呢?主要嫌疑人有三個。
第一個是當時國民黨的接班人和大才子汪精衛。據孫中山的兒子孫科和秘書黃昌穀回憶,孫中山的遺囑是由汪精衛起草,並經當時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通過。
1925年2月20日,北上的孫中山積勞成疾,病情加重,西醫和中醫均回天乏術。眾人一致認為,不如趁先生還清醒時,請示遺言。於是隨孫服侍諸人便推選中山先生之子孫科、舅子宋子文、連襟孔祥熙和善於察言觀色隨機應變的汪精衛,帶著由政治委員會已擬定的遺囑草稿,代表大家懇請中山先生留言。留下些許教誨之言,以便遵照執行。孫中山沉默了一會說:“我看你們是很危險的,我如果死了,敵人一定要來軟化你們,你們如果不被敵人軟化,那麼我又有什麼話可講呢。”汪精衛等人則表示,他們不怕危險,不怕被敵人軟化。孫中山說:“那麼要我說什麼話呢?”汪精衛說:“我們現在預備好了幾句,念給總理聽,如果總理是讚成的,便請簽字,當作總理說的話;如果總理聽了不讚成,那麼便請總理另外說幾句,我們可以代筆記下來,也是一樣的。”孫中山說:“很好。”汪精衛即將預備好的稿子念給孫中山聽。孫中山聽後,表示很滿意,說:“好的,我很讚成!”隨後,汪精衛又將家事遺囑的稿子讀給孫中山聽,孫中山也表示滿意,說:“好的,我也讚成!”
遺囑定稿後,汪精衛等人本來是要孫中山簽字的,但此時孫中山聽到宋慶齡在門外哭得很傷心,便說:“你們暫且收起來吧!我總還有幾天生命的。”到了3月11日,即孫中山逝世的前一天,何香凝發現孫中山的眼睛已開始散光,便對汪精衛講“現在不可不請先生簽字了”,並勸說宋慶齡不要哭泣。於是汪精衛和孫中山的家屬及在北平的國民黨人宋子文、孔祥熙、戴季陶等一起來到孫中山病床前。兩份遺囑呈給孫中山時,孫科將他的鋼筆遞給父親,但此時孫中山握筆寫字已有困難,宋慶齡便用手托著他的手腕讓他寫。孫中山在兩份遺囑上都簽上了“孫文,3月11日補簽”字樣,並囑他死後立即公布。孫中山簽字後,汪精衛在“筆記者”下簽名,其他人則在“證明者”下簽了名但根據國民黨元老於右任、張繼等人在生前寫的一些回憶文章中,卻十分肯定的說,中山先生遺囑的最初起草者是吳稚暉,並不是汪精衛。吳稚暉是國民黨元老、又是前清舉人,似乎也有這種可能。於右任曾在一篇悼念吳稚暉的文章中說:“民國十四年,國父在北京患病,成立北京政治委員會,稚老與我皆任委員,……這時鮑羅廷是委員會的顧問,稚老與鮑羅廷初次交手時即一字不讓,後來討論遺囑時與鮑羅廷的爭論更加激烈。……國父遺囑的完成,吳先生有大力焉。”另一位國民黨元老張繼在一篇回憶文章中,也肯定地認為,中山先生的遺囑是吳稚暉起草的。張繼的文章是這樣說的:“總理病危時,於右任認為萬一不幸,應有詔告國人之遺命、遺誥、遺訓,名稱未定。吳稚暉針對於右任的意見提出:吾輩係平民主義,不應帶帝王語氣,建議用‘遺囑’二字。”原稿由吳稚暉起草後,眾人再三商榷修改,乃改為今文,汪精衛亦為修改者之一。由此可見,中山先生的遺囑,係由於右任提議,政治委員會討論內容和名稱,吳稚暉起草,眾人反複商榷修改後,在中山先生病危時,由汪精衛向中山先生口述,經中山先生審聽簽字而成。汪精衛是國父遺囑重要修改人、見證人和筆記者,並不是起草人,吳稚暉才是遺囑的最初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