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現代醫療費是一個無底洞(1 / 2)

1992年2月14日,張愛玲在美國加州洛杉磯市比華利山立了一份遺囑,在法定公證人與其他三位證人麵前宣誓完成,一切依照當地法律。遺囑很簡單,隻有三點事項:

第一,我去世後,我將我擁有的所有一切都留給宋淇夫婦。第二,遺體立時焚化——不要舉行殯儀館儀式——骨灰撒在荒蕪的地方——如在陸上就在廣闊範圍內分撒。第三,我委任林式同先生為這份遺囑的執行人。

1992年2月25日,她把這份遺囑原本以及一封信寄給我爸爸媽媽。這封信開頭很婉轉,說托了李開第(張愛玲姑丈)去處理大陸版權,需要去文具店買授權表格,順便買了遺囑表格。以前由於遺失了證件,所以一直不可以辦這些公事,最近補領了公民證就可以辦授權與立遺囑了。然後她又跳到了一句:“現代醫療費是一個無底洞”。她又寫:“如果我的錢有剩,那麼,(一)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請高手譯,沒出版的出版,如關於林彪的一篇英文,雖然早已明日黃花。(《小團圓》小說要銷毀)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說。(二)給你們倆買點東西留念。即使有較多的錢剩下,也不想立基金會作紀念。”其實張愛玲想表達的是,她知道我爸爸媽媽的身體都不好,叫他們拿錢去用,但她又不好意思直接說出來,所以變成吞吞吐吐。

林式同是誰?張愛玲如此介紹:“他本來是土木工程師,因為此地不景氣,要回大陸謀發展。他太太是日本人,不去,還住在這裏,他預備兩頭跑。”林式同是莊信正在美國大學時期的同學。莊信正是文學評論家,畢業於台灣大學外文係,與張愛玲是朋友,曾編《張愛玲莊信正通信集》。莊信正當時在紐約,林式同在洛杉磯,而張愛玲在洛杉磯。當張愛玲需要幫忙的時候,莊信正就讓林式同去幫忙照顧一下。林式同未必知道張愛玲是誰,也沒看過她的文章,隻是受朋友所托來照顧張愛玲罷了。例如,張愛玲要找新的居住地方,林式同就給予幫忙。

皇冠出版社2月23日在台灣正式出版了《小團圓》,這本書被稱作張愛玲“最後,也最神秘的著作”。著作立即登上港台各大書局暢銷書榜首的位置,同時,港台報章上也開始連篇累牘地開展討論,台大外文係教授張小虹甚至發文表示自己作為忠實的張愛玲讀者,“在傷心憤怒之餘”“拒買、拒讀、拒評”《小團圓》。但在張愛玲遺囑執行人宋以朗看來,那些標榜“遵從張愛玲願望”的人們,即使“拒買、拒讀、拒評”小說正文,也應花15分鍾在書店看完他寫的7000字前言,那裏解釋了他決定出版《小團圓》背後的考慮。

宋淇夫婦與張愛玲的友誼始自20世紀50年代。1952年到1955年,張愛玲在美國駐香港的新聞處做翻譯,就此和同事宋鄺文美相識並成為好友,宋淇曾任美國新聞處編譯部主任,隨後在電懋影業公司、邵氏影業公司工作,他還是紅學專家,是《紅樓夢》的英譯者之一。1961年秋,張愛玲在香港編寫《紅樓夢》的劇本,有一段時間,就住在宋淇夫婦家中。

1962年,張愛玲離港返回美國後,遺失了入籍紙,沒有護照無法旅行,宋氏夫婦從此再沒見過張愛玲,雙方通過信件往來。從50年代中期到張愛玲過世,雙方來往六百多封書信。1975年,張愛玲將《小團圓》書稿寄給宋淇,囑托他將小說先在香港、台灣的報章上發表,隨後結成單行本出版。

看完收有張愛玲與宋淇、鄺文美往來書信的《張愛玲私語錄》,感覺宋淇、鄺文美真是值得托付的、有古風的人物,想不到香港還有這樣的人物。

這本《張愛玲私語錄》的當事人都已不在人世,不牽涉隱私,所以所有內容都可以公布了。這本書的一百六十一頁透露了一個“小秘密”,那就是張愛玲的“三圍”。因為張愛玲1956年11月在美國寫信給鄺文美,要她幫自己做旗袍,張愛玲發揮她一貫的繪畫特長,畫出了旗袍形狀,對顏色、花型、滾邊、盤扣都提出具體的要求,其中標注的三圍是“32、27、36'1/2”,這尺寸是英寸,換算成厘米的話是“81、67.5、92.7”,換算成市尺的話是“二尺四寸、二尺、二尺八寸”,身材算是窈窕了。

宋淇並沒有照做,他回信給張愛玲詳述小說不宜即刻發表的理由,一寫就是7頁。回到1974年,那時胡蘭成剛由日本前往台灣任教,一度在台灣中國文化書院教書,後來餘光中等作家質疑“為自己文過飾非的漢奸如何有資格在台灣教育下一代”,台灣《中央日報》發文批評,胡蘭成因此被學校撤職,寫文章也不得不用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