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很容易受多種因素影響而產生波動,應采取以下做法,以減少可能出現的對測定結果的影響:
1.血脂檢查應於禁食12~14小時後進行,建議患者在前一天晚8點後就禁止進食,於第二天早晨空腹查靜脈血。
2.抽血前3天避免大魚、大肉等高脂飲食,抽血前24小時內不要飲酒,不進行劇烈活動。
3.抽血前兩周保持平時的飲食習慣,近期內無急性病、外傷、手術等。
4.如果一直在服用降脂藥物或影響血脂的藥物(如避孕藥、某些降壓藥、激素等),建議患者停藥3天後再做檢查。
5.除臥床患者外,一般坐姿休息5分鍾後抽血。
6.隻有產後或終止哺乳3個月後,才能反映基本血脂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