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調入公安機關之前,在一家廣播電台工作,是那種飄浮在場麵上無所不知又無所知的分子。由於某種遭遇,我來到省公安廳上班。每天走進大門時,幾乎戰戰兢兢,感覺走進了監獄。我知道這個比喻並不恰當,但潛意識中的確如此。在原來的小城,包括政府,無一處機關有執槍的哨兵站崗。於是我佩服那些起先就在公安廳上班的人,魚貫出入大門,眼睛並不偷窺哨兵,多麼坦然。
剛上班時,我總改不了與哨兵緊張對視的毛病。我知道這不對,隻有壞分子或上訪者闖入公安廳大門時,注意力才在哨兵身上。於是我屢被哨兵盤問。掏工作證時也不坦然,雙手在上衣兜忙乎,以至把糧票散鈔撒了一地。我不行,受不了專政機關的威嚴。一位老同誌開導我,你緊張什麼?哨兵是保護咱們的,你要從心裏這麼想。我想,“咱們”是誰?實際哨兵以保衛的姿態象征性地保衛這個大院和這個大院所象征的權威,也就是“他們”。冷不丁,我進入“他們”而成“咱們”,這需要一個過程。老同誌開玩笑說,你又沒幹壞事,這麼緊張幹嘛?放鬆點。放鬆,一個小地方來的人能在公安廳大門口放鬆?這得練什麼程度的氣功?我的確屬於沒幹過什麼壞事的人,但契訶夫筆下的小公務員沒幹壞事不也嚇死了嗎?
後來,我在這個院呆了好多年直至現在,知道哨兵不過是武警戰士,他們年輕無知。上崗精神抖擻,下崗吊兒郎當。他們訓練、臥倒,吃飯的時候排隊唱“日落西山紅霞飛”。他們的青春無可拒擋,和雜貨店小姑娘調情,想家而淚下,奴役新兵等等。這些使我無視於他們的存在了,也就是他們作為政府化身的整體含義被我無意的觀察而分解了,變成了個體的人。
剛進公安廳上班時,我也吃了一驚。當走廊裏滿是警察時,我的手抖起來,以為出事了。我從未見過這麼多警察聚在一起。在此之前,我連派出所也沒有造訪過。漸漸地,我清醒過來。這就是公安廳,警察們上班的地方,什麼也沒有發生。
就在剛到公安廳上班那些日子,有一件事刺激了我,或者說像子彈擊中了我。有一天中午下班,我走到門口,見門側有一中年女人跪在地上,身體挺直,即古人所謂“長跪”。她身上披一塊白布,中間掏洞如馬甲般套在頭上,前胸後背各寫一個鬥大的“冤”字,墨跡淋漓。我腿軟了,心裏攪拌著一股難受的東西,向嗓子眼湧,少頃,幹警七手八腳把中年女人架進接待室裏。
我怔住了,眼前仍然是石頭大的“冤”字。這是多大的冤啊,讓一個人千裏迢迢而來,跪在公安廳大門口。連著幾天,我胸裏繞著這個情景,推測這件事的前前後後,越想越窒息。最後,我希望把這種思想停止下來,堅信這樁冤已經被伸了。
所謂“伸”,也就是張,筋骨舒展了。那麼冤必是被桎梏鎖住的蜷曲的心靈和身體。在這裏,伸張的不僅是事件還包括正義。這如同“雪”在陽光下消融使真相顯露,即所謂“昭”的道理一樣。
站在警察的立場上,用理性眼光看,這件事如同許多攔車告狀的事一樣,屬於上訪一類。可能是冤,也可能不是冤。可能已經解決了,也可能尚未伸張正義。這都有待於了解事情本身才能作出評論。
我的工作涉及宣傳,所以在采訪中,譬如在法醫鑒定機構,監獄等處,常常向對方請教,在打擊處理案件中,冤案比例是多少?對方答,由於司法程序的嚴密化和科學化,在刑事犯罪中很少有冤案。在性犯罪案件中,也許有極少的冤案出現。
當冤案的利刃刺破無辜者,鮮血流下來的時候,還意味著凶犯安然無恙。冤案隻能由司法機關實施,這就意味著懲治犯罪者在犯罪。這的確是最恐怖的一件事情。
應該說,中國一天天好起來的理由之一,也曾在於冤案一天天少了。
這就不難理解,中國人把所有的愛都無吝惜地傾注在包拯身上。包青天的戲可以代代演下去。
在合肥的包公祠,有一口用木欄圍起的井。據說,在井邊可以窺見水波的人有福。我與友人張成功、趙昂諸君同遊此處。扶欄欲窺前,路人說井水下降,看不到什麼了。有幾個女人匆匆一探,亦說啥也看不見。我幾乎憋足了勁,定神向裏麵看,在虛無之中;竟有水深緩湧動。我想起一位詩人的句子:“這是包公比黑還黑的眼睛”。看到了包公的眸子,福與非福於我不是大事。我想,包青天的眼神仍然這樣警覺,世上的冤自然應該越來越少了。
冤,這個漢字看來看去,確如一個倔強的人單腿而跪,舉著青石磨盤。他能舉多長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