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蜚語(2 / 3)

樹們,哪兒也未去,也不屑去別的地方謀生或謀食。秋夜是樹最美的情景,葉子俱去,幹淨伸展於星星的分布之中。這種美態不能為丹青狀之,也不能為書法描摹。秋天的夜空本來明澈,若有月光依來,樹們在靜謐中極盡溫婉勁節的氣韻,比月下舞劍之人好看得多。

我的心態如一個土包財主,即每夜逡巡倉房馬圈,不放心所有權的人。夜闌,讀過書又飲完酒,看妻女睡去,看冰箱彩電都在,上床前,再睹窗外的樹,心便安了;

女人上街,多是去商店看衣服;我上街隻是為了看女人。

舞場上女人很多,但我不喜歡看舞場中的女人。女人陷身舞場,在我看來真是可惜了,仿佛仙鶴在泥潭裏跋涉。在昏晦甚至迷離的燈光下,在暗中許多眼睛的逡巡下,女人和男人貌似若無其事,但手腰並抱又若有其事地旋轉進退,何苦呢?把女人的美(如果不算糟賤,也給)消蝕了。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私見,該跳還跳。男女間的親密,不見得不美。我非常欣賞初戀男女的儀態,或坐在湖邊耳鬢廝摩,說想說的話;或擁抱一次比一次珍惜。他們雙手牽著,雙眸相視,旁若無人矣。這是美的至境。那女的把頭一偏,偎在男的胸前,像躺在白雲堆裏,像趴在地上傾聽遠方的足音。那男的用手臂圈著女的,像兜攬一大捆鮮花。這是真擁抱,不似電視劇中的假相。這是少年人出自愛情的擁抱,不是男女演員作戲,也不是嫖客摟著妓女,更不是走紅作家用手捏文學女青年的大腿。我還看過偷情人苟歡,因為當今偷情較普遍,就能常常看到。他們(偷情的當事人)也擁抱,姿勢雖與初戀者無大異常,但總是不美麗。或過於熟練,而無猶豫。或過無猶豫,形同貓狗。偷情人大多三四十歲吧,手腳利落但臉上佯無表情。他們瞞誰呢?丈夫或妻子自是瞞過了,瞞我這個常去花園裏踢腿的閑人麼?他們隱瞞快樂,假裝做一件平凡的工作。可見人不可苟且,不然至少不美。偷情者防範著一雙天眼,雖鑽入密密紮人的灌木叢,亦不礙天眼透視。然而,初戀的人已渾然忘記天眼了,這是人神相通之際。

我家的窗前有花園。人們上班之後,街上行人稀了,我來到花園裏。這兒有石凳,坐上,兩條腿剛好離地。我就閑適地悠蕩著小腿,看腳下的草和頭頂的樹,看街上的女人。女人走過來,身段和表情,兩腿矯健地交替前進,背影宜可觀。我覺得我很幸福,認真地看過那麼多的女人。女人在放鬆地行走時無不美麗。倘若年輕的母親與學步的孩子一起走,母子間的交流尤感人。母親注視孩子的眼神深邃而清徹,常不自覺地模仿孩子的表情和姿態。我也喜歡看到戀人在一起走,這時我並不會像項羽那樣,生出“彼可取而代也”之心,也不會像阿Q躲在角落裏扔小石子。一般說,妻子在家裏並不為丈夫時時欣賞,盛妝的少女亦不為父母認真觀察。那麼,美像電一樣,無形流失了,而我,像是乞美的丐人,碗邊上總有一點別人的花事。

在冬天懷念雷聲,是不是有些不道德呢?我指的不是道德本身,而是一種感受。因為這是冬天,北方從不降雨,打雷幹嗎?藐予小子,在冬天揣摩雷聲雲雲,仿佛攻擊老天爺的短處。譬如在寒冬臘月,一個正在咽氣的垂死者,突然眼睛一亮,說“我要吃杏j”冬天哪來的杏呀?他的家人隻好哭喪著臉出去找杏,轉一圈兒回來,慚言由於無能而找不到杏。垂死者示意不必為難,不過說說而已。

我曾在目前的冬夜思想過雷聲,冬夜太靜了。窗外的星夜連雲彩也沒有,冬天之少雲,如人之脫發,雖然光潔明淨,也還缺少蓊鬱的生氣。街上老有汽車輾來輾去的噪聲,一種委瑣的雜音,遠不及雷聲幹脆。

但我還是不希望冬天打雷,人們禁不起這樣的驚嚇。沈陽已立法,不許居民燃放鞭炮。交通崗的喇叭每天廣播一篇起承轉合的官府文告“雖然對烘托喜慶氣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但有人還在放鞭炮,目的隻在禁令實施之前過一過手癮或耳癮。雷聲當然不是可以禁止的,老天爺也不隨便放雷。說實話,我對暴雨風中的驚雷很有些敬懼。盡管害怕,但不敢說此雷有什麼不好。科學認為人不宜在六十至七十分貝的環境下工作,但雷聲是多少分貝呢?“哢嚓”一聲,閃電將黑雲一分為二,雷來了。人們形容雷是“霹靂”,可不霹靂咋的,天下為之一震。我近年喜歡讀關於雷的資料,這種“喜歡”不是愛好,也出於敬懼。資料說雷甚至可以破窗而入,在屋裏巡行一周等等,真讓人受不了。又說人在雷區(不是地雷區,而是天雷區)應避免手持導電的玩意兒,如鐵鉤子。一般的人都不至於拿鐵鉤子上下班,但又說應避免樹木。在城裏,人行道多有樹木,不好回避。還說孤身一人在曠野裏也易遭雷擊,應匍匐前進,那得多咱到家呀?離我們家挺遠的地方,有個噪聲檢測儀,過汽車、拖拉機,顯示七十、八十分貝什麼的。我想,打雷的時候,行人何不偷覷此雷多少分貝呢?也許這是不應該看甚至不應該想的時候。我跟別人一樣,喜歡春雷。經過漫長的冬季,春雷一響,哪管是隱隱的微震,塵埃便紛紛落下。草尖兒,花苞和小蟲兒的蠕動,似乎都與雷聲有關。這便是號令,也應合了人心當中的某種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