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叛逆的藝壇浪子(2 / 3)

由這段話可以看出,作為父親,謝賢對兒子穿著拖鞋去電視台作采訪是不滿的,是難以接受的。

連自己的父母都不滿意,媒體記者以及觀眾又怎麼可能滿意?

簽約之後,謝霆鋒第一次登台亮相,是在1997年2月參加“太陽計劃”音樂會,他登台演唱一首《壞習慣》。當他站在台上時,不知什麼緣故,樂隊出現了狀況,中途停頓了兩次,嚴重影響了他演唱的水平。第一次出現停頓的時候,他雖然惱火,畢竟還是忍下來了。沒料到,時隔不久,第二次又停頓。這次,謝霆鋒可不想再忍了,他當即轉身,憤而離台。組織者曾試圖說服他重新登台,可他非常堅決地拒絕了。於是,音樂會出現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停頓。此事引得輿論大嘩,因為公開的音樂會還不曾出現過因為一個演員當場罷唱而停頓的事,媒體自然會攻擊他耍大牌,借父母名聲出名卻不知天高地厚之類的措詞,確實是難以入耳。

後來,謝霆鋒以及公司方麵,對此事做了一番解釋,稱他不是耍大脾氣,也不是對樂隊不滿意,而是對自己的表現感到失望。畢竟他是一個孩子,自控力自然難以和成年人相比,當他發現自己的演唱有失水準,便對自己極度不滿,以至於再也無法唱下去。對於此說,媒體以及觀眾並不認同,他們持有另一種衡量標準,作為藝人,無論在何種情形下,都要將演出持續,不應該中途退場,這是最起碼的道德。一個連起碼道德都沒有的藝員,又怎麼能指望大家喜歡他支持他?

兩個月後,謝霆鋒出席商台“少年偶像”選舉,出場演出時,台下一片噓聲,有人大聲地叫喊,要求他下台。年底,各類評選活動開始,謝霆鋒被歌迷們評為年度“最讓人討厭的藝人”。這個稱號給了他的反叛一記響亮的耳光。

出道之初,一連串的事件,令謝霆鋒的星途充滿了波折和磨難,他也因此成了人們經常議論的話題。

有些話題,是謝霆鋒極其反感的,比如公開談到他的父母,或者說謝賢或者說狄波拉的兒子之類的話,他曾經公開宣布過,他的目標是他的成就令大家改口,說:“謝賢是謝霆鋒的爸爸”,而不是說“謝霆鋒是謝賢之子”。

正如他的母親所說,麵對他的執著,大家都妥協了,可他仍舊在堅持著。

他大聲地說:“我不是富家子”,我也“挨過”。他在美國讀書的時候,身上穿的,是在美國買的破了洞的二手汗衫。他在日本學習的時候,為了節約錢,他會吃100日元一隻的飯團。他要顯示自己的“真”,可是,這些被他“顯示出來的真”到了媒體記者手裏,便成了極具利用價值的東西。他承認有女朋友,記者便去找Irene和其家人,結果使得這段情緣過早地結束了。他談自己的家庭其實是空心的,記者們立即大做文章,稱謝賢欠了巨債,以至於要出賣自己的兒子還債。

媒體真的惹怒了謝霆鋒,他開始不再和媒體配合。

走在路上,發現有狗仔隊跟蹤自己,他會突然加快車速。他原本是一個喜歡飛車的人,此時憋著一股勁,要和那些追蹤的記者一較高低,因此不太在意是否存在危險或者違反交通規則。

客觀地說,謝霆鋒雖然反叛,雖然另類,可畢竟他還有一份率真。除去他性格中反叛的成分,這率真就顯得異常難得。於是,很多娛樂圈的人,都能理解謝霆鋒,也正如狄波拉所說,父母以及朋友,都對他妥協了。

也有人想為他說幾句公道話,或者是鼓勵他一番。結果,卻是惹禍上身,引得那些反感謝霆鋒的人對他更為反感。

有一種說法,年輕最大的財富在於你有犯錯的機會。

應該說,謝霆鋒恰恰是在不斷地犯錯誤,甚至連他媽媽都不得不承認,這個仔所惹下的麻煩,一次比一次大,最終大到了她和謝賢不得不出麵,卻已經有些無能為力的程度。這樣犯錯誤,就與年輕的財富無關了,客氣點說,是沒有意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不客氣點說,則是長不大。

1999年前後,謝霆鋒的緋聞不絕於耳。幾乎是平均每6個月便傳出一樁。媒體為他進行了一項統計,計自1998年2月,拍《撻出愛火花》時,與劇中演對手戲的女藝員張悅打得火熱,一度傳出他們拍拖的消息。接下來的8月,圈中有人傳聞,美女明星活希兒正被圈中人追求,媒體就這一線索展開調查後發現,這個人竟然是謝霆鋒。到了1999年4月,謝霆鋒追求的對象,又變成了陳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