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技術差距與國際貿易的關係,波斯納認為,新產品總是在工業發達國家最先問世,新產品在國內銷售之後進入國際市場,創新國便獲得了初期的比較利益。這時,其他國家雖然想對新產品模仿生產,但由於先進工業國家之間存在的技術差距,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之後才可能做到,在這段時間內,創新國仍保有在該產品上的技術領先地位,其他國家對該產品的消費仍需通過進口得到滿足,因而技術差距所引起的國際貿易必然繼續進行。

技術差距理論證明了即使在要素稟賦和需求偏好相似的國家間,技術領先也會形成比較優勢,從而產生國際貿易。這也較好地解釋了實踐中常見的技術先進國與落後國之間技術密集型產品的貿易周期,但不能解釋為什麼某些國家處於技術領先地位,而另一些國家則處於落後地位,也不能令人滿意地解釋模仿時滯。產品生命周期理論則有助於理解這些現象。

6.4.2 技術差距理論對我國的啟示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隨著世界產業的分解轉移,中國工業化發展從最初純粹的組裝加工業,發展到具有一些高新技術產業的加工製造環節,傳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不斷融合,產業創新的能力也不斷增強。但是,從現實來說,中國目前的確與發達國家存在著技術差距,與東南亞各國也還存在著技術差距。對於中國來說,較多的是吸收他國的技術外溢,模仿發達國家技術。其實這種模仿也可以看成是對自身技術的一種創新行為,因為這種通過別國外溢而獲得的技術仍然比自身的技術要先進。根據蛙跳理論,發展中國家可能在剛開始吸收新技術時,掌握的技術效率沒有早就掌握技術的發達國家效率高,但是新技術總是含有巨大的潛力的,最終還是會帶來發展中國家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貿易地位的上升,達到“蛙跳”的效應。例如,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各國的經濟都是通過這種引進技術的方式發展起來的。可見,成為技術的吸收國並非是一件壞事,在國際分工中成為世界重要的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反而更加有利於獲取技術外溢,更加容易實現“蛙跳”。

同時,我國在吸收引進技術的時候,應注意所引進技術的先進性和適用性,不能一味引進世界領先技術,而應選擇“合適的”技術,並考慮引進技術的成本和後續日常管理費用,考慮國內生產操作工人和技術人員的消化吸收能力,切實把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對引進的技術,要加以適當的改進和創新,使之更適合國情;加以消化吸收,培育和最終形成自我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