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 出口管製的含義與對象

出口管製是指國家通過法令和行政措施,對本國出口貿易實行的管理和控製。世界經濟發展的一般趨勢和各國對貿易實行幹預政策的基本點是鼓勵出口和限製進口,並且政策的傾向越來越偏向於鼓勵出口。但是,許多國家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軍事和經濟目的,往往對某些產品,特別是戰略物資和高科技產品的出口實行管製,以限製或禁止這類商品的出口。出口管製是一國對外貿易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往往運用出口管製作為其實行貿易歧視的重要手段。

出口管製的商品一般有以下幾類:

(1)戰略物資和先進技術資料。如軍事設備、武器、軍艦、飛機、先進的電子計算機和通訊設備、先進的機器設備及其技術資料等。對這類商品實行出口管製,主要是從“國家安全”和“軍事防務”的需要出發,以及從保持科技領先地位和經濟優勢的需要考慮。

(2)國內生產和生活緊缺的物資。其目的是保證國內生產和生活需要,抑製國內該商品價格上漲,穩定國內市場。如西方各國往往對石油、煤炭等能源商品實行出口管製。

(3)需要“自動”限製出口的商品。這是為了緩和與進口國的貿易摩擦,在進口國的要求下或迫於對方的壓力,不得不對某些具有很強國際競爭力的商品實行出口管製。

(4)曆史文物和藝術珍品。這是出於保護本國文化藝術遺產和弘揚民族精神的需要而采取的出口管製措施。

(5)本國在國際市場上占主導地位的重要商品和出口額大的商品。對於一些出口商品單一、出口市場集中,且該商品的市場價格容易出現波動的發展中國家來講,對這類商品的出口管製,目的是為了穩定國際市場價格,保證正常的經濟收入。比如,歐佩克(OPEC)對成員國的石油產量和出口量進行控製,以穩定石油價格。

(6)被列入對進口國或地區進行經濟製裁的商品。各種在經濟製裁範圍內的貿易禁運,實際上就是禁止出口。

(7)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各國對這類特殊商品都規定需特許才能出口。

(8)跨國公司的某些產品。跨國公司在發展中國家的大量投資,雖然會促進東道國的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可能利用國際貿易活動損害後者的對外貿易和經濟利益,如實施“轉移定價”等。因此,發展中國家有必要利用出口管製手段來製約跨國公司的這類行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18.2.2 出口管製的目的與形式

一國實行出口管製,主要是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軍事和經濟目的,具體可分為:

(1)政治與軍事的目的。通過限製或禁止某些可能增強其他國家軍事實力的物資,特別是戰略物資的對外出口,來維護本國或國家集團的政治利益與安全。同時,也通過禁止向某國或某國家集團出售產品與技術,作為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種手段。

(2)經濟的目的。對出口商品進行管製,可以限製某些短缺物資的外流,有利於本國對商品價格的管製,減少出口需求對國內通貨膨脹的衝擊。同時,出口管製有助於保護國內經濟資源,使國內保持一定數量的物資儲備,從而利用本國的資源來發展國內的加工工業。

出口管製在形式上,可分為單邊出口管製和多邊出口管製:

(1)單邊出口管製。單邊出口管製是指一國根據本國的出口管製法案,設立專門的執行機構對本國某些商品出口進行審批和頒發出口許可證,實行出口管製。例如美國政府根據國會通過的有關出口管製法等在美國商務部設立貿易管製局,專門辦理出口管製的具體事務,美國絕大部分受出口管製的商品的出口許可證都在該局辦理。

為了加強單邊出口管製,許多資本主義國家根據國內外情況和對外政策的變化,製定和修改出口管製法等。

(2)多邊出口管製。多邊出口管製是幾個國家政府出於共同的政治和經濟目的,通過一定的方式建立國際性的多邊出口管理機構,商討和編製多邊出口管理貨單和出口管製國別,規定出口管製的辦法等,以協調彼此的出口管製政策和措施。然後由各參加國根據上述精神,自行辦理出口商品的具體管製和出口申報手續。例如,過去的巴黎統籌委員會和“瓦瑟納爾協定”就是典型的國際性多邊出口管製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