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運輸業。允許外商以合資的形式從事貨運代理和船運代理業務,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的方式在中國投資建設民用機場飛行區(軍民合用機場除外),允許外商獨資建設貨主專用碼頭和專用航線,允許在車輛製造、汽車站管理、汽車配套服務業等項目上合資,同時將根據需要允許建立從事公路運輸業務的中外合資經營公司,鼓勵外資在高速公路、鐵路及汽車運輸等方麵參加投資和經營。

(4)商業零售。允許在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進行商業零售領域利用外資的試點,但還不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的商業零售企業和中外合資的批發企業。

(5)房地產業及工程建築業。允許外商以中外合資、合作的形式投資房地產業,舉辦中外合資和合作的建築工程公司和工程設計公司。

(6)廣告業。允許建立中外合資、合作形式的廣告公司,但要求外方必須是以廣告業為主的法人企業,並不允許外商在中國設立獨資廣告公司。

(7)會計服務。允許在經濟發達地區與中方會計、審計方麵進行合作經營方式的投資。

(8)旅遊業。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的形式新建、改建旅遊飯店及經營餐飲業,一些外商在一些國家及旅遊度假區內,合資興辦國際旅行社、經營出租汽車等旅遊項目。

(9)醫療服務。允許國外機構與中方以試點的形式建立合資、合作的醫院或診所。

2.中國服務業的開放對策

世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對作為發展中國家的我國來說,既是挑戰,又是機遇。

我們的服務業遇到了嚴重挑戰,這是因為:

(1)服務經濟及服務產業比較落後,從整體上看幾乎缺乏明顯的競爭力。麵對發達國家服務貿易的衝擊,我國的服務業遇到了嚴重的危機。因為我國的服務業從業人員不僅數量少,而且素質低。從服務業從業人員占就業人數的比例來看,我國在世界126個國家和地區中名列第107位,甚至低於老撾、孟加拉等國。我國的服務貿易僅占GDP的5.4%,其出口收入還不到商品貿易的十分之一。尤其在金融、信息、通信等領域,我國處於明顯的劣勢。

(2)服務市場長期以來處於閉關自守狀態,缺乏與外界交流的經驗。在我國,服務業長期為國家所統治,統得嚴、管得死;既少進口,又少出口,談不上跨國界的流動。因此,我國在服務業的市場準入和逐步自由化方麵遇到的阻力將會更大,在與WTO規則接軌方麵遇到的困難也會更大。

同時,服務貿易總協定又給我國開放服務市場帶來了機遇和緊迫感:

(1)開放服務市場對我國經濟的整體發展將會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由於外國服務業的進入,首先,使大量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湧入,為我國發展和培育新的服務品種,促進服務總體水平的提高都會帶來好處;其次,外資服務業的導入將會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可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再次,通過培訓可提高我國服務從業人員的素質。

(2)揚長避短,大力發展我國的服務貿易出口。我國的服務業雖然在整體上還缺乏競爭力,但在個別的體現中華民族特色的服務項目上,還占有比較優勢,有的甚至是強項。當前,我國在服務出口上應在拓展海外營銷網點、擴大勞務及人才輸出;遠洋運輸及大陸橋運輸以及中醫中藥等項目上加大出口力度。

總之,我國應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的精神,加快建立和健全服務貿易的一些立法,促使我國的服務業向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則和管理靠攏,盡快使我國的服務市場納入國際服務市場的軌道中。

我國服務輸出既有優勢也存在劣勢,我們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避免或逐步消除劣勢,針對現存的問題,應做好以下方麵的工作。

(1)大力宣傳服務貿易的重要性,提高各級領導對服務貿易的認識,建議各級領導把抓服務貿易當做一項戰略性的措施來抓。製定服務貿易的各項政策、計劃、協調、兼顧各服務貿易單位的業務,並負責與金融、物資、技術、外貿、海關、稅務等部門加強聯係,取得這些部門的配合和支持,組織各行業、各部門開展服務貿易業務。

(2)服務出口要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要利用各種渠道派出服務人員。除了通過公司對外簽約派出外,還可以通過華僑、海外各界朋友以及與友好國家結成的姐妹城市等各種窗口開拓服務業務;要改革單一的服務出口機構,大力發展民間服務出口。除繼續發展建築安裝人員及建材、成衣工人、海員的服務出口外,還要向高級行業,如設計、谘詢、管理、技術專利、金融等行業發展,使服務出口多樣化。同時,要使服務出口市場多元化。為了減少政治、經濟風險,必須廣泛開辟新的服務市場,如東歐、俄羅斯和獨聯體市場、南美市場,使其多元化。

(3)多渠道解決資金問題。由於帶資投標、延期付款等方式在國際服務市場上使用日趨普遍,因此,國際提供的資金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該國出口服務的發展速度和規模。目前,資金不足是發展對外勞務合作事業所麵臨的最普遍、最重要和最突出的問題。在解決資金的問題上,可采取以下多渠道的辦法:國家把所需的資金納入國家信貸計劃;廣泛利用外資,銀行要加強同世界銀行及其他國家金融組織的聯係和合作,同時國家應允許服務公司在國外借款,並在外彙管理上實行特殊政策;在經營戰略上要抓現彙項目和節約使用,盡量帶動國內設備材料的出口。

(4)擴大對外服務直接投資。以貿易和國際工程承包為先導,積累經驗後,進一步帶動保險、航運、金融、銀行、旅館、谘詢等行業走向國際市場;選擇資金技術實力雄厚的外貿專業總公司和一些大型工業集團公司、金融公司、承包公司作為試點,率先走向國際化。在區位選擇上,以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為主,以便充分發揮我國小規模服務和勞動密集型技術優勢,同時在發展中國家或地區開展“技術跟蹤型”和“信息跟蹤型”投資。在投資方式上,以中方占少數所有權形態的合資企業為主,多用人力資本和無形資產投資,控製現彙投資比重,並設法從國際資本市場和東道國融通資金。

(5)加強對服務人才的培訓工作。國際服務市場的競爭,實際上就是各國人才之間的競爭,要擴大服務輸出,就必須提高服務人員的素質。各級勞動部門的技工學校、職業學校要瞄準國際服務市場的需要,適當調整所設專業,培養一支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力的服務隊伍,特別是銷售、法律、外語、管理、財會方麵的人才。

(6)加強對服務貿易的立法工作。尤其是要借鑒WTO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條款和精神,使我國服務貿易的法製建設盡量與國際規則和國際慣例接軌,使我國服務貿易一開始就走上法製化、國際化的軌道。

總之,我們必須正視我國服務輸出的現狀,采取相應對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不斷擴大國際服務貿易,提高服務的競爭力和效率,擴大我國的服務輸出,使之成為促進我國經濟增長和發展的一個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