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魯迅的為什麼罵人、魯迅的世故、魯迅的情感生活等,書中都給我們以形象的刻畫,展現在讀者麵前的是一個立體的脫去了光環的魯迅。
胡適是一個在大陸曾經被批判過的人物。該書對胡適的學業、事業、輝煌包括家庭予以研究描述。胡適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他對於我們確實是陌生的,隻是近些年來由於學術研究的拓展我們才有所了解。現在人們習慣於把胡適拿來與魯迅作比較。該書認為,從提倡白話文的陣營來說,陳獨秀、魯迅、胡適具有代表性,陳獨秀是高舉大旗一路橫掃過去,義無反顧的人,魯迅是一位勇敢的戰士,容不得半點虛偽和醜惡,而胡適則具有認準了目標就要堅持下去的精神,“這種堅持不是不管不顧的衝殺,也不是毫不相讓的爭論,而是一種持之以恒的韌性”。因此,胡適在新文化運動中寫了著名的《文學改良芻議》,引起了文言文和白話文的爭論,為了充分證明自己的觀點,又寫了《曆史的文學觀念論》,之後又寫了《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對新文學觀作進一步闡述。他要舉辦國語講習所,編寫了8萬字的《國語文學史》,強調白話文的曆史地位,後來又重新撰寫了30萬字的《白話文學史》,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杜學文認為,“胡適人格上的一種精神,即決不妥協的韌性。他是不管別人說什麼的,隻要是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就要堅持到底,而且是越來越有力地、越來越充分地堅持下去”。這與魯迅的性格和作風形成了兩種不同的風格。魯迅是針尖麥芒決不妥協,胡適是不管不顧堅忍不拔。
提到胡適不能不提到他的自由主義思想。該書認為自由主義的宗旨首先是言論自由,最典型的信條就是我雖然反對你的意見,但是堅決擁護你發表意見的權利。胡適在這點上是身體力行的。胡適提倡白話文時章士釗發表了《論新文化運動》一文,對胡適提出了猛烈的批評,“陷青年於不義,頹國本於無形,甚矣運動方式之談,流毒乃若是也”。而胡適卻不以為意,二人仍保持著友誼。自由主義的原則是堅持自己的思想信仰,不怕權威,不怕監禁殺身。胡適在反對權威方麵是做到了。按照台灣“憲法”規定,總統連任兩屆後不能再連任,1960年台灣召開國民代表大會,蔣介石希望連任,胡適明確反對,並當麵向蔣介石表達自己的意見。然而,在胡適的身上也表現了“非自由主義”的情節,如他對於蔣經國組織人發表反駁他的文章很惱火,有人建議如果蔣介石違背“憲法”連任總統胡適就辭去研究院院長職務,胡適認為可以辭去“國大代表”,但不辭去院長職務,因為年齡大了工作不好找,還要生存。但是,能做到這些也確實不容易了。該書認為,胡適前半生是新文化運動的主要代表,又擔任北京大學的教授,月薪最高280元,而李大釗不過是120元,無論從事業方麵和經濟收入方麵都是輝煌的,而後半生雖然擔任研究院院長和“國大代表”,但是,在學術上沒有什麼大的進展,經濟上也時常處於拮據的地步,所以給胡適下了個結論叫“半世輝煌”,這是很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