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岐山路郵局取款。排隊,排在我前麵的姑娘彙款。她左手攥著錢,錢折疊攥在手裏,露出一條紅邊。她一會兒把錢揣進牛仔褲兜,用手捂著,一會兒掏出來攥著。手攥著踏實,這是我在心裏說的話,沒告訴她。她忽然回頭看我。看,是看你是不是偷錢的人。我在她目光之下,盡量做出非偷錢人的表情。我也不知道偷錢人該是怎樣的表情。而從她表情看,我正是偷錢而且是偷她錢的人,因為她把錢從左手轉移到右手,攥得更緊。我眼看遠方,嘴裏哼歌,哼的旋律是《阿裏郎》。然而,你被認為是偷錢分子,哼什麼歌,就算哼《東方紅》都不能讓人放鬆警惕。
這個姑娘辦彙款手續,錢300元交給營業員。她回頭看我,鬆一口氣。我也鬆一口氣。
她辦完,該我辦了。我遞上取款單,取300元。營業員給300元,錢皺巴巴、汗津津的。
我拿錢剛要走,姑娘問營業員:你怎麼把我的錢給他了?
營業員和我都被問愣了。
營業員說:這不是你的錢。你的錢已經彙過去了。
姑娘說:我明明看你把錢給他了。
她臉漲紅,把錢從我手裏搶過去,說:每張錢上我都做記號了。你看,這個、這個,這個,三個鉛筆畫的五角星,你還不承認這是我的錢。
營業員無奈,閉目想了想,說:這是電子彙款。我一點鼠標,錢就過去了。已經到你彙款的地址:朝陽縣西牛波羅村二組王金才名下了。郵遞員把彙款單送給王金才,王金才拿單子在鄉郵政所就把錢取出來了。
姑娘舉著已經是我的三百元錢,問:是這三百元嗎?
營業員:不是。
姑娘:不是?那你把誰的錢彙去了?我們家不要別人的錢!我們彙自己的錢。
營業員:哎呀!怎麼跟你說呢?錢是個概念。怎麼才能跟你說明白呢?
姑娘:錢就是錢,怎麼能是概念?你領工資能領概念嗎?
營業員被問住了。
姑娘說:這錢我不彙了。她把錢揣進牛仔褲兜裏,往外走。
營業員站起來,哎、哎!錢是他的,把錢給人家……
我攔住她——不管怎麼說——這錢是我的。我不是吝嗇的人,但這錢是我的。
姑娘說:大叔,他(指營業員)剛才一派胡言。你說說這個理,我的錢,他不給彙走,私自留下,又給你了。你倆是不是一夥兒的?
這件事牽涉到貨幣的流通性以及彙兌性,說不明白。我說:姑娘,你上商場買一台電視,花兩千元。你把錢給收銀台的收款員了,對不?
姑娘點頭:對。
我接著說:你交完錢把電視拉走了。你那二千元錢到了收款員手裏之後,又上哪兒去了?
姑娘:不知道。
我說:對!你手裏有了一台電視,就可以不管你交的錢了。一樣,你把錢交給郵局營業員之後,你手裏有一張收據。如果對方收不到款,你拿這張收據找他,對不?
姑娘:對。
我告訴她:所以,這錢是我的。
姑娘驚訝:什麼?
我說:我的話省略得太多了。這麼說吧,你拿了收據就不用管你的錢了;這錢跟你交給商場的錢是一樣的。
姑娘不作聲。
我跟營業員說:你另外再找三百元給我吧。
營業員:我沒錢,就這三百元。
我說:這錢我不取了,我明天來。姑娘,你把錢交給營業員。營業員,你務必把姑娘這三百元錢彙到指定地方,行不?
姑娘和營業員都同意,營業員大笑。
我走出郵局。不一會兒,姑娘追上來。她說:大叔,我覺得你是好人,跟他不是一夥兒的。
我說:姑娘,你冤枉人了。不說了,你放心走吧。
再解釋我也迷糊了。
姑娘:大叔,你別生氣。這點錢在你們城裏不算啥,可我們掙得不容易。我在小飯店打工,早上五點起來買菜,接著摘菜、洗菜、切菜、和麵、包餃子,晚上十二點上床睡覺,手腳都是腫的。老板娘說打就打,說罵就罵。講好每月給六百元錢,找個理由就扣,到手不足四百元。平時連礦泉水都舍不得買。我爸病了,給他彙三百元,想多彙也沒有……
這姑娘雙手粗糙紅腫,眉心出了皺紋,剛強的眼神仿佛看到了病床上的父親。
我能說什麼呢?我說:你的錢一定能彙到你爸手裏,一定的。
姑娘朝我鞠一躬:大叔,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