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康生活水平標準的研究
一、小康概念的理論認識
(一)“小康”問題的提出
小康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提出始自1979年底,鄧小平同:誌說:“我們提出四個現代化,最低的目標是到本世紀末達到小康社會”。1984年鄧小平同誌又對“小康”作了進一步解釋:“所謂小康,就是到本世紀末,國民生產總值人均達到800美元,意味著中國人民的生活達到一個小康的水平。”1991年3月《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綱要》在談到1990—2000年奮鬥目標時明確指出:“人民生活從溫飽達到小康,生活資料更加豐裕,消費結構趨於合理,居住條件明顯改善,文化-生活進一步豐富,健康水平繼續提高,社會服務設施不斷完善。
(二)小康的基本概念
1.在小康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認識上應立足於的基本點:(1)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的目的。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的目的是在提高國家綜合國力的條件下,努力滿足全體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這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重要區別。在資本主義國家,“富裕並不等於幸福”;而社會主義國家,提倡在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因此小康的基本內涵首先包括了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改善,在此基礎上,提高和充實人們的精神生活。(2)我國的基本國情。經過40年的建設:我國具備了一定的物質基礎和經濟實力。但是入口眾多,地區發展不平衡;科技水平低,經濟底子薄;全國人民剛剛解決生活的溫飽問題,經濟發展的質量和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尚未得到根本的提高。這些情況表明,40年的發展成就是實現小康的基礎,:這一基礎更主要地表現為物質發展水平。這是定義小康概念的基本著眼點。我國今後10年的社會經濟發展戰略中,人民生活從溫飽達到小康是大目標之一。但是,這大目標又是相互聯係、相互促進的。小康的概念無疑應反映這種聯係。
2.小康在概念上具有明確的含義。所謂小康是指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物質和精神的)在解決溫飽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國情和有關國際標準進一步提高到更為寬裕和豐富的水平。應說明的是小康概念是從其內涵說明它的基本性質的。基本性質包括:
(1)特殊性。小康所反映的不是泛泛的社會經濟發展各個方麵,而是主要反映人民物質生活水平和與之相適應的精神生活。如果說,生活水平的溫飽狀態是指人們能夠吃飽穿暖,解除了對生存資料需求滿足的憂慮,那麼,小康則反映出人們對發展資料和享受資料的追求。定性地看,屆時,人們的收入穩步增長,儲蓄進一步增加;食品消費質量提高,更富營養;衣著消費支出增加、審美意識增強;住房條件比較舒適寬敞;服務設施得到改善,為人們提供更多的方便;人們文化素養提高,文娛活動豐富、文明且擁有更多閑暇時間;人們安居樂業、壽命延長、社會秩序井然。
(2)平均性。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平均水平,而不是最高水平或貧困水平。在小康條件下,可能同時存在溫飽水平的居民,甚至存在富裕和貧困狀態的居民。但總體上,生活在小康條件的居民占大多數,溫飽水平的次之,富裕和貧困的比例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