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來隻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愛情故事——我們相遇、來電、約會,沒有第三者插足,也沒有前男友或前女友出來攪局。我之前的愛情故事總是那麼轟轟烈烈,天翻地覆,一會兒興奮過度,一會兒又悲痛欲絕,傷害了不少人,也受了不少傷害。簡直就是一部接一部的法國文藝片,而我時而是容光煥發的女主角,時而又淪為灰頭土臉的路人甲。
這次終於變成了好萊塢的大眾電影,淺薄而美好。雖然互相沒有表白,但雙方都心知肚明。很明顯,他喜歡我,很顯然,我也喜歡他。他知道我喜歡他,我也知道他喜歡我。浪漫的晚餐,溫馨的漫步,從羞澀的牽手到雨中的熱吻……反正,好萊塢愛情片裏的場麵都有了。連男主角都很好萊塢,陽光的笑容配上純真的眼神,讓人總忍不住多看兩眼。一切進展順利,我高興地向世界宣布:愛情呀,您終於不用我操心了!
但是(像我之前所有的愛情故事一樣,後麵總是有“但是”的),當我第十次聽到“你好,你所撥打的電話已關機”時,我得出了一個結論:他的手機丟了。在舒了口氣(怪不得他沒聯係我)的同時,心頭又一緊——我要怎麼聯係他呢?
“媽呀,這回終於變成台灣偶像劇了!簡直就是《向左走,向右走》。”好友托托同情地對我說道。
沒有他的MSN,因為他沒有MSN。也沒有他的電子郵箱,都在一個城市,隨時都能見麵,發郵件幹嗎?我們都太相信那個小小的現代科技產物——手機。我們可以用它來確定約會時間,修改約會時間,通知對方“我到了”或者“不好意思,晚到一會兒”,反正認為有了它,就永遠不會失去與對方的聯係。它就像我們的雙腿一樣,我們去哪兒,它就跟著去哪兒。隻是我們忽略了一件事情——我們的雙腿,不會走著走著就掉了,而我們的手機卻會!
那天晚上,我輾轉反側,突然想出一條妙計。嘴角掛著得意的笑容和滿意的口水,我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一起床,我就開始實施昨天晚上的預謀。他說過他在北京某某大學學中文。我在網上找到了該學校留學生保衛處的電話。撥通電話,一本正經地告訴對方,我是某某餐廳的,你們學校有個外國人把手機落我們這兒了,手機沒電了,開不了機。我們這兒的一個服務員和他挺熟的,他叫Tord,二十四歲,是挪威人,您能給查查嗎?
我還沒來得及對自己如此流利的瞎掰而自豪,就聽對方冷冷地回答:“不能。他自己肯定會回去找的,你們等著吧。”
看來我得親自出馬了。給托托打了個電話,他爽快地答應陪我去找人。我倆懷著激動的心情坐在十三號線的城鐵裏,屁股下仿佛有十萬隻螞蟻在爬呀爬,坐如針氈。
“你為什麼也激動呀?”我問。
“終於有機會一睹狗血劇情了!”
“那幫我設計下台詞唄。找到他,我該怎麼跟他說呀?”
“深情對望,然後咆哮——你不要過來,讓我飛奔過去!接著慢鏡頭奔跑,跑呀,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