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政府當作一種特殊的“公眾”來看待,是公共關係實踐與理論的一大發展。國外公共關係已在這方麵積累了不少經驗,我國則處於剛剛起步階段。用曆史發展的眼光來看,今後我國這方麵的工作將一定會開展得更廣泛、深入。政府也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它有不同層次,如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還有不同類型,如工商管理、稅務管理、土地管理、司法管理等,不過,我們在此僅就其一般屬性而論。政府是對社會進行統一管理的權力機構,沒有它的有效管理,社會的整體運行就無法正常進行。社會組織是社會整體運行的一部分,當然要爭取政府的支持和理解。

一、政府關係是組織發展的保證

政府關係是指社會組織同政府部門形成的相互作用公共關係。主要包括社會組織同各級政府,其中包括社會組織同一級政府主管行政機構的關係,社會組織同政府各個職能部門的關係等。

政府作為社會組織的公眾,有各種各樣的要求。包括取得社會組織對國家政策、法規等的積極支持、響應和忠實執行;服從政府管理的組織行為;在國家利益至上基礎上的相互利益平衡;真實的情況彙報;不折不扣的納稅行為;接受政府監督和行政指令;維護政治秩序及其統一性;在政府統一管理下各社會組織的卓越發展等等。

由於政府是如此特殊且異常重要的公眾,因而政府關係對於社會組織來說顯得十分重要。

(一)良好的政府關係是組織發展的政策保證

政府作為國家政權機構,通過製定政策和行政幹預,對社會組織的生存與發展具有直接的製約作用,社會組織總要在政府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來運行和發展。有了政策支持,社會組織就會順利發展。反之,政策不利就會將社會組織推向困難的境地甚至解體。政府的行政指令,常常直接幹預社會組織的發展。這一點無論對贏利性的社會組織還是對非贏利性的社會組織,都同樣起作用。政府作為管理者依法行使對各種社會組織的調節、監督和檢查,並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行政和經濟上的管理,社會組織在政府管理麵前居於服從者的地位,因而此關係是典型的服從性關係。處於服從地位的社會組織與處於管理者地位的政府公眾,本來就屬於一種不平衡的關係,因此政府關係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社會組織隻有忠實服從,認真依政府要求行事才會受到政府的肯定和賞識。否則,就要陷入不協調的境地,而這對於社會組織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

(二)良好的政府關係是組織發展的經濟保證

政府是最有影響力和經濟實力的組織,對社會組織有非同一般的作用。政府對社會組織肯定和讚賞常常使社會組織走向前所未有的長足發展的境地,而政府的否定或譴責則注定會把社會組織送入四麵楚歌的困境。這是其一,另外,政府在財政或經濟上對社會組織的支持、援助與否,對於社會組織的生存和發展作用更大。諸如撥款、貸款、經濟援助、鼓動各界聲援和協作等等對社會組織來說是難得的發展條件。相反,不支持或製裁,社會組織的發展就要困難得多。能否爭取政府的理解,是獲取政府支持與否的基礎。

(三)良好的政府關係是組織發展的機遇保證

良好的政府關係是社會組織獲得政府賞識和獲得特別機會、利益的關鍵所在。政府是社會組織的統一管理者,社會組織聽命於政府的指令,因而社會組織在政府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總要依賴政府的特別關照。可是,究竟誰才能得到特別關照,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通常,哪個社會組織與政府關係密切且發展趨向良好,哪個社會組織就會獲得政府的賞識、獲得特別的關照和機會。這不僅由於政府所掌管的資源和所授之物的有限性,因而不可能對所有社會組織均等分配,而隻能優先分授給那些值得支持的社會組織,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了解和理解社會組織才能給以特別的待遇。如果一個社會組織與政府相互陌生或矛盾重重,那它的機會就會少些。

任何一個社會組織都必須把政府關係放在特別重要的位置上去加以對待,並不失時機地主動接近政府和密切與政府的關係。

二、與政府溝通的基本準則

社會組織與政府關係的協調,固然也要借助交往、溝通手段,但其根本點是如何在利益關係上協調得當。社會組織與政府之間利益關係的有效協調,須遵循下述根本原則:

(一)把國家利益擺在首位

政府是代表國家、人民和社會整體對社會進行全麵管理的,因而它注重大局和長遠利益並依此對各種社會組織實施指導、調節和控製。社會組織作為政府管轄下的一個部分,更多地從本單位的利益出發,著眼於自己的利益。因此,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在利益思考和選擇上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差異和矛盾。